馆陶县是河北省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试点县,自2006年以来,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文明生态村为载体,逐步建立了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促进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两年来,全县187个行政村开展了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活动,33万人(次)参加了筹资筹劳,筹资额720万元,县财政兑付奖补资金331万元,显著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建立奖补机制,明确奖补标准
2006年,馆陶县制定了《村级一事一议筹资财政奖励补助办法》,对财政奖补的范围、标准、程序和资金的管理进行了规定。从2006年起,县财政每年拿出近200万元,按照“以奖代补,多干多奖、不干不奖”的原则,对村级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进行奖励补助,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进行引导和支持,逐步形成了完善的财政奖补机制,明确了奖补范围和标准:一事一议筹资财政奖补范围只限于村内道路修建(包括进村路、生产路)、植树造林、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主街道排水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重点是以“八通”(通油路、通自来水、通排水、通沼气、通公交车、通电话、通电和通有线电视)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相邻村共同直接受益的跨村项目,由受益村协商,乡镇政府协调,按照分村议事、联合申报、统一核算管理的办法,经县财政及农民减负部门同意后,纳入财政奖补范围。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筹资标准、程序和范围的项目不得纳入财政奖补范围。对属于财政奖补范围内兴办的村级公益事业,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在年人均筹资20元限额内,县财政给予50%的奖励补助。对于用村集体积累兴办的村级公益事业,支出额在本村农业人口人均20元限额内,同样给予50%的奖补。
二、规范运作程序,严格资金监管
馆陶县制定出台了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操作程序,统一了奖补资金从申请到使用的管理模式。一是规范申报程序。拟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行政村,要提前编制筹资筹劳方案和项目预算,经村民代表会或户代表会表决通过,建立会议记录,乡政府派专人参加会议进行监督。筹资每人每年不超过20元,筹劳每年每个劳动力不超过15个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决议形成后,填写《馆陶县农村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审批表》,连同筹资筹劳方案、村民会议记录表决的有关资料一并报乡政府审核批准,报县减负办复审备案后实施。二是规范公开程序。要求村委会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的内容、筹资筹劳数量、资金使用情况、财政奖补金额、举报电话等必须在村公开栏公开,公示期至少七天,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规范资金拨付程序。项目建成后,经县财政局和县减负办组织验收,由村民委员会填写《村级一事一议筹资“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报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汇总上报县财政局和减负办审批,由县财政局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给议事主体。
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建立了三项资金监督制度:一是建立财务公开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的数量、奖补金额、预决算情况等均纳入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县乡都建立了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档案,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奖补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汇总归档,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县级财政和农民减负部门每年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的合规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对不符合一事一议筹资政策和程序、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实行典型带动,做细做实工作
馆陶县根据农民群众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认识程度不同、各村经济基础不同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的方式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首先,在各乡镇选择了经济基础较好、班子战斗力强的文明生态村作为重点示范村,对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一事一议范围内的项目,全部实行一事一议,县财政安排资金进行奖补。其次,召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现场观摩会,组织各乡镇主要领导、各村“两委”干部到示范村进行观摩学习,通过学习示范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运作的先进经验,观摩一事一议兴办公益事业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了各村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积极性,加快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向全县农村推进的速度。为确保一事一议顺利实施,在具体操作运行中,该县注意做细做实工作,稳妥推进,对于特殊情况特别处理,妥善解决个别户不交纳筹资款问题。对困难户或因天灾人祸确实交不出筹资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讨论表决予以减免(减的数额一般定在该户集资额的50%,免则全部免除),张榜公布。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在县、乡批准实施后详细公开项目预算,使群众心中有数,资金专户专账,由村委负责人和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共同审批,及时逐笔在公开栏予以公开,乡政府对支出情况进行审核监督。项目实施完成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收支情况以明细表形式发给每一个代表。
四、规范有序运作,取得显著成效
两年来,馆陶县不断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序运行,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有效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切实解决了事难议、资难筹等问题,提高了村民筹资筹劳的主动性。如路桥乡清阳城村通过一事一议整修主街道,群众自筹资金3万元,财政奖补1.5万元,共整修街道1700米,解决了群众行路难问题。馆陶镇安静村村民的吃水一直得不到保障,经群众商议,自筹资金33240元,财政奖补资金16620元,铺设供水主管道9100米,解决了安全饮水问题。二是解决了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南徐村乡郭辛庄村的蔬菜种植因缺乏技术指导,蔬菜产量一直不高,效益不好,提高蔬菜产量是全村群众最期盼解决的问题。实行财政奖补政策后,该村群众自筹资金2万元,财政补贴资金1万元,专门从蔬菜种植大县山东寿光县聘请了一位高级农艺师长期驻村指导蔬菜种植,提高了产量,增加了效益。据该村统计,通过专家指导,种植蔬菜年增收140万元。三是调动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建立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增强了干部的责任心,促进了干部群众思想的统一,推进了农村公益事业的顺利实施。如寿山寺乡东庄固村针对上级专项资金分配分散的实际,在不违反上级规定的情况下,对上级资金捆绑使用、集中投入,所有村民代表一致通过,修建村文化广场3600平方米,添置了体育活动器材,解决了村民活动无场所的问题,丰富了村民业余文化生活。四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来,群众积极主动筹资筹劳,干部真抓实干、实实在在为群众着想,为村民谋利。目前,一事一议已成为县直帮建部门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了解村民心声的主要“帮手”,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发展。
责任编辑 陈素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