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资源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来源。近年来,安徽省财政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强公共资源收入征管,使其成为全省非税收入新的增长点。2007年全省共完成各类公共资源非税收入280多亿元,约占全省政府非税收入的45%,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动安徽跨越发展、加快实现崛起作出了积极贡献。
征管之路的探索
安徽作为公共资源大省,把加强公共资源收入征管作为非税改革的重要内容,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积极探索征管之路。
(一)不断拓宽征管范围。公共资源范围十分宽泛,公共自然资源、公共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本)、公共设施、公共空间和公共频率等资源都包括在内。2004年年底启动的非税改革中,省财政厅把扩大三类“国”字头公共资源收入征管作为重点,全面开展收入项目清理界定,分部门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初步建立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收入征管新模式。截至目前,全省开征的公共资源非税项目主要包括土地出让收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矿产资源勘查和采矿登记费收入、长江河道沙石资源费、铁路专用线和码头使用费收入、耕地开垦费收入、广电部门广告收入、国有资产出租处...
公共资源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来源。近年来,安徽省财政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强公共资源收入征管,使其成为全省非税收入新的增长点。2007年全省共完成各类公共资源非税收入280多亿元,约占全省政府非税收入的45%,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动安徽跨越发展、加快实现崛起作出了积极贡献。
征管之路的探索
安徽作为公共资源大省,把加强公共资源收入征管作为非税改革的重要内容,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积极探索征管之路。
(一)不断拓宽征管范围。公共资源范围十分宽泛,公共自然资源、公共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本)、公共设施、公共空间和公共频率等资源都包括在内。2004年年底启动的非税改革中,省财政厅把扩大三类“国”字头公共资源收入征管作为重点,全面开展收入项目清理界定,分部门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初步建立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收入征管新模式。截至目前,全省开征的公共资源非税项目主要包括土地出让收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矿产资源勘查和采矿登记费收入、长江河道沙石资源费、铁路专用线和码头使用费收入、耕地开垦费收入、广电部门广告收入、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入、公共场地停泊费收入、展览门票和冠名收入、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国有产(股)权转让收入等10多项。一些市县还从实际出发,对城市空间广告以及出租车经营权、号牌使用权等收入征管进行了有益尝试。
(二)实行分类规范管理。按照“既要扩面、又要提效”的思路,积极引入市场机制,突出重点,分类盘活公共资源,做大公共资源收入规模。一是推进公共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安徽省在继续稳步推行国有土地、新增建设用地、河道沙石等有偿使用的同时,于2007年在全国率先开展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除特别规定的以外,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有偿出让新设煤炭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并对此前企业无偿取得的探矿权和采矿权进行作价出让,从而扩大了公共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范围,提高了公共自然资源收入规模。2007年,此类非税收入达到250多亿元,占到全省公共资源类非税收入的90%以上。二是清查盘活国有资产。于2007年全面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加强单位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收入管理,增加了国有资产收入。芜湖等市还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改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性质,将国有资产所有权及处置权全部集中到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和对外投资全部由公司统一管理和运营,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开展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试点。2007年,选择15家省属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收益收缴试点,对2006年企业形成的国有资本收益按照规定的标准上缴。一些地方也比照省级做法,实施对国有独资企业税后利润和国有控股、参股分红收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007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完成13.7亿元,比2006年增收10.2亿元,其中省级当年就新增8.0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试点也为2008年开展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完善规章制度。省财政按照“征管范围延伸到哪、制度建设就覆盖到哪”的原则,着力建立相关制度,努力提高公共资源收入征管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一是制定综合征管制度。2005年以来,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并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票据管理、汇缴结算户核算、监督检查四个配套办法,形成了涵盖公共资源收入在内的“1+4”非税征管政策框架。二是制定单项征管制度。先后制定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业务规程、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管理规定,基本满足了省级公共资源收入征管的需要。各市县也结合本地实际,先后制定一些单项制度,如马鞍山、芜湖等市以市政府文件分别印发了户外广告位和机动车部分号牌使用权有偿出让办法等。
(四)健全管理体系。在非税改革中,省财政以健全非税征管体系为依托,不断提高公共资源收入征管的效能。一是构建征管组织体系。自上而下推动全省非税征管机构建设,强化各级机构公共资源收入征管职责。目前,省级非税机构组建已经完成,市、县非税机构组建工作逐步到位。二是构建信息网络体系。安排专款开发完善非税征管信息系统,在省本级全部上线运行的基础上,分三批为各市县统一招标配发主要设备及其软件,将公共资源收入项目等信息及时录入到非税信息系统当中,推行信息化收缴。三是构建银行代收体系。自2005年以来,分三批招标确定省级10家非税收缴代理银行,将代理网点扩大到2500多个,以满足公共资源收入等非税项目的收缴。四是构建收缴公开体系。通过开通安徽非税收入网、制定相关制度、推行执收单位和代理银行公开等方式,初步构建了全方位、分层次的政务公开体系,努力打造了“阳光非税”,提高了公共资源收入征管的透明度。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征管工作
与规范化要求相比,安徽省公共资源收入征管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和提高。下一步,按照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继续拓展征管范围、健全征管机制,加强公共资源收入征管将是财政非税工作的重头戏。
(一)注重三个结合。加强公共资源收入征管,涉及到多个方面,需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一是与推进财政改革相结合。加强公共资源收入征管与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规范津贴补贴等改革的耦合,保证公共资源收入征管与其他财政改革相统一、相协调。二是与推进体制创新相结合。在全省研究推广“政府决策、财政管理、公司统一运营”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模式,进一步推动公共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公共资源,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三是与落实调控政策相结合。积极落实公共资源收入调控政策,做好“加法”和“减法”,支持节能减排,支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抓好四个重点。一是抓好公共自然资源收入。遵循资源开发与节约保护并举的方针,继续扩大公共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范围,加快招拍挂步伐,进一步增加公共自然资源收入。二是抓好国有资产收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制度,盘活存量、放大增量,提高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三是抓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监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及时足额解缴,确保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任务。四是抓好城市公共资源收入。大力推行城市市政公共设施、城市公共空间等有形资产以及冠名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收入征管的由点扩面工作,挖掘城市公共资源收入潜力。
(三)健全五项机制。一是健全“以票控管”机制。完善票据管理制度,规范票据使用范围,严格按照“归口管理、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的原则,做好票据购领、发放、缴销和指导工作,强化票据控管功能。二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考核机制,调动执收部门的积极性;完善代收考评机制,加强对代理银行代收的监督和考核,进一步提高代理银行服务质量。三是健全综合预算管理机制,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实现公共资源收入统筹安排,提高政府调控能力。四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规范执收单位行为,切实提高公共资源收入质量。五是健全协调服务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不断增强工作协同力,提高公共资源收入征管综合水平。
责任编辑 周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