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顺利实施,彭泽县不断增加财政投入:2005年,贴息5.8万元,担保贷款70万元;2006年,贴息15.68万元,担保贷款110万元;2007年,贴息33.67万元,担保贷款275万元。对获得小额担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复员退役军人,实行全额贴息;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创业且登记的农民,贴息一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贴息一半。同时,规定贴息期限最长2年,展期一年不贴息。在具体操作上,财政部门主动与金融部门及担保中心互通信息并进行贷前调查、贷中跟踪、贷后管理,保证了贷款及时收回,营造了贴息政策持续发展的优良环境,降低了贷款风险。
通过实行贴息政策,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截至2007年底,彭泽县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874.3万元,其中小企业600万元,累计回收到期贷款1076.3万元,回收率达100%。彭泽县红光鸭禽加工厂经理陆克理是贴息政策的直接受益人。下岗后,正是4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解决了他创业过程中的燃眉之急。如今,他的企业聘用下岗失业人员22人,年产值300万元,年利润达38万元。彭泽县粮油购销公司龙经理深有感触地说:“我们公司改制后聘用职工76人,其中下岗工人48人,获得小额担保贷款100万元,财政贴息5万元,减轻了企业负担,解决了企业融资困难,盘活了企业的存量资产,使公司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为职工接续了社会保险关系,保证了和谐稳定。”
但是,彭泽县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门槛高。比如,按规定只有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职工人数30%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才能享受贷款贴息,而吸纳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却不能享受贴息。再如,金融部门为规避贷款风险,对担保条件要求十分严格,担保人的选择范围仍停留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内,那些进城创业的农民等群体很难找到合适的担保人而得不到贷款。二是贴息比例不一致。目前,随着企业下岗职工增量减少,新增长的城市创业群体,如其他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创业的农民等成为贴息政策扶持的对象。但是,他们享受的贴息只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伍军人的50%,影响了公共财政的公平、公正。三是财政监管工作量大,个别中途停业人员难以及时发现,部分创业人员从事季节性生产、经营,难以监管。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建议从如下方面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进行完善:
一是扩大贴息范围,取消贴息差异。对积极吸纳城乡低保人员、失地农民、零就业家庭等群体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给予贴息,对其他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创业农民等创业群体进行全额贴息,以充分调动他们自主创业的积极性。
二是强化目标管理,细化奖惩激励办法。在分解贷款任务时要注意贷款发放质量,提高城镇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占享受贴息人员的比例,提高贴息资金在就业再就业资金中所占比例。将贷款任务完成情况与再就业资金分配挂钩,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人员要适当惩罚。
三是创建信用社区,建立信用担保机制。以社区为平台,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在信用社区内对合格的申请人员建议取消反担保条款,让更多创业者享受贴息扶持。
四是进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财政、金融、担保中心“三位一体”的信息网络,共享贷款人信息资料,同时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动态监管,以减少行政运行成本,确保实效。
五是综合利用各项财税政策,正确引导、扶持、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要根据创业者的实际需要量体裁衣,通过免费创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并聘请专家团对创业计划书进行审定和完善,提高自主创业成功率。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