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4 作者:包剑平 (作者单位:陕西省汉中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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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建立适应公共财政需要的非税收入管理新机制,陕西省汉中市从2005年起,在市本级推行了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对非税收入实行了“全额征收、成本核算、政府调控、综合预算”的管理方式,并实行了网络化管理,使非税收入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增强了政府财力,促进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改进和完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体系。一是加强非税收入项目管理。全面清理了市级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单位建立非税收入项目库。项目的增减和收费标准的变更,由执收单位填写《非税收入项目增减变更表》,并附相关文件依据,经审核后方可变更。同时对非税收入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按照省财政厅调整和公布的非税收入项目目录进行年检,并根据省财政文件进行适时调整。二是改革现有票据种类,除保留少数行业性收费票据外,将原有的13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改为收缴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具有财政收费票据和银行结算票据双重性质,既适用于现金缴款,也适用于转账缴款和汇兑缴款,解决了非税收入票据种类繁多的问题。三是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办法,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收缴分离”的征收方式,彻...
为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建立适应公共财政需要的非税收入管理新机制,陕西省汉中市从2005年起,在市本级推行了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对非税收入实行了“全额征收、成本核算、政府调控、综合预算”的管理方式,并实行了网络化管理,使非税收入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增强了政府财力,促进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改进和完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体系。一是加强非税收入项目管理。全面清理了市级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单位建立非税收入项目库。项目的增减和收费标准的变更,由执收单位填写《非税收入项目增减变更表》,并附相关文件依据,经审核后方可变更。同时对非税收入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按照省财政厅调整和公布的非税收入项目目录进行年检,并根据省财政文件进行适时调整。二是改革现有票据种类,除保留少数行业性收费票据外,将原有的13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改为收缴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具有财政收费票据和银行结算票据双重性质,既适用于现金缴款,也适用于转账缴款和汇兑缴款,解决了非税收入票据种类繁多的问题。三是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办法,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收缴分离”的征收方式,彻底取消各执收单位过渡户,实现非税收入直接缴入非税收入专户,做到了票款分离,从而达到非税收入及时、足额解缴入库的目的。
(二)实行非税收入网络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对原有三个银行的五个账户进行归集,集中资金于一家银行为代理银行,并达成协议,由代理银行提供非税收入网络管理的软、硬件设施,给各执收单位配备了计算机和票据打印机,在财政没有投入的情况下搭建起了网络平台,实现了财政、银行、执收单位三方联网。在网络化管理中由财政提供执收单位、收费项目及代码、收费标准、收费票据领用情况等基础信息,银行、执收单位共享信息资源。利用非税收入网络管理系统,实现了非税收入的项目管理、征收管理、票据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自动化。
(三)实施成本核定,按可支配财力进行政府调控。非税收入按照“所有权归国家,调控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的原则,分别纳入预算管理、专户管理和基金管理。在支出安排上,除法律、法规明确的专收专支项目外,其他项目支出按照“收支脱钩、政府统筹、综合预算”的方式进行。同时,对非税收入进行成本核定。通常把单位的收入按两部分核定,一部分作为成本性支出,一部分作为可支配财力。成本性支出是指执收单位为取得某项收入而发生的直接费用,主要包括:各类证照的工本费、应交上级部门的收入、应分给其他单位的收入、按规定交纳的税金等。成本性支出的核定是由非税局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收入构成逐项核定,由财政局预算科、国库科、相关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共同研究审定,一年核定一次。从而核实了单位可用财力,并根据单位可用财力以及财政供给方式,分类实施政府调控。
(四)进行目标考核,建立激励机制。除罚没收入和其它一些不宜核定指标的收入项目外,对资源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事业性收费等,实行目标考核,对超目标任务的部分采取由财政和执收单位按四六分成的办法,财政分成40%,执收单位分成60%;对未完成收入目标任务的部分,扣减相应支出。同时制定了《汉中市市级政府非税收入违法违纪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非税收入征管、违法违纪问题的有功人员,按照追缴收入的1%至3%给予奖励;对在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或财政部门予以奖励,以充分调动执收单位的积极性,促使应收尽收。
市级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在各部门配合支持下,通过不断探索和完善,取得了以下几方面的成效。
(一)切实加强了非税收入征管,实现了非税收入的大幅度增长。过去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主要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两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以后把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国有资本收益以及捐赠收入纳入财政管理,从体制、机制上规范了非税收入管理,真正实现非税收入的财政属性定位,能够使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进行全方位监管,解决了财政性资金体外循环的问题。近年来,在行政性收费不断缩减的情况下,财政统管非税收入却不断增长。2005年市级纳入管理的非税收入1.13亿元,较上年9357万元增长20%;2006年达到1.3亿元,较上年增长15%;2007年1至9月份,实现非税收入1.45亿元,较上年同期1.08亿元增长34.26%。
(二)使财政综合预算更加科学规范,充分发挥了非税收入的使用效益。通过对非税收入进行成本核定,一方面真实地反映了财政的实际收入水平,另一方面也掌握了单位非税收入可用财力和实际支出水平,为财政部门客观公正地调控资金提供了依据,较好地解决了单位财力水平差异较大的问题,从而使财政综合预算更加科学规范,充分发挥了非税收入的使用效益。2006年市级非税收入1.3亿元,其中成本性支出5400万元,可支配财力为7600万元,这部分财力用于安排个人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6071万元,政府调控1529万元(含专项收入),综合调控比例为11.7%。
(三)加强了对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有效控制,规范了收费行为,防止了非税收入的流失。一是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资产性收入除外),建立了执收单位非税收入项目库,并实施了计算机网络管理,单位开票必须与项目库的收费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一致,否则,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就无法受理票据打印命令,从而规范了收费行为,有效地防止了“三乱”问题的发生。二是对非税收入的减免做了明确规定。缴款义务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缓缴、减缴、免缴非税收入的,减免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报市财政局审批,5万元以上的报市政府审批。执收单位随意减免的,一经查出,必须予以追缴,否则将从单位的经费中扣缴,从而有效地杜绝了非税收入的流失问题。
(四)非税收入管理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一是通过网络管理,实现了执收单位、代收银行和财政部门的信息共享,使财政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各单位收费动态,及时催收各项资金,有效地防止了坐收坐支问题的发生。二是通过网络管理,进一步细化了每个单位的收入构成,为成本核定提供了更加准确翔实的数据资料。三是通过网络管理实施了对收费票据的自动核销。执收单位票据开出后,银行在收到款项的同时,该份票据就自动核销,使非税管理部门能够随时掌握单位票据领购、使用和结存情况以及资金解缴情况,真正实现了“票款同行,以票控费”的管理要求。四是通过网络管理,改善了征缴手段,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 方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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