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4 作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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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六大以来,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财政部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工作的战略部署,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投入政策,创新开发机制;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扶大扶强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业和农村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加收入。2003-2007年,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510.95亿元,改造中低产田1.28亿亩,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1.2亿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67.7亿公斤,改造后的土地每亩可增产粮食200-300斤,直接带动种田农民亩均增加收入约250元,每年约有3000万农民从中受益;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5758个,建设优质高效种植基地312.01万亩,发展水产养殖196.23万亩,每年直接带动受益农民约2200万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比项目实施前增加约500元。中央有关部门普遍认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是管理最为严格、投入效益最明显的专项支农资金之一。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盛赞农业综合开发是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加强农业基础设...
党的十六大以来,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财政部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工作的战略部署,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投入政策,创新开发机制;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扶大扶强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业和农村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加收入。2003-2007年,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510.95亿元,改造中低产田1.28亿亩,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1.2亿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67.7亿公斤,改造后的土地每亩可增产粮食200-300斤,直接带动种田农民亩均增加收入约250元,每年约有3000万农民从中受益;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5758个,建设优质高效种植基地312.01万亩,发展水产养殖196.23万亩,每年直接带动受益农民约2200万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比项目实施前增加约500元。中央有关部门普遍认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是管理最为严格、投入效益最明显的专项支农资金之一。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盛赞农业综合开发是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核心,是建设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严格控制开发县范围,加大对粮食主产区投入的基础上,农业综合开发坚持以改造中低产田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为主,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科技进步,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新贡献。
—加快了中低产田改造。2003—2007年,中央财政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366.7亿元,全国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共改造中低产田1.28亿亩,其中13个粮食主产区改造的中低产田约占60%。改造后的中低产田,基本成为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对于提高粮食单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项目区粮食单产普遍比开发前高出200—300斤,仅新增粮食生产能力一项就达到了167.7亿公斤。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每年约有近3000万农民直接受益,项目区农民亩均增收约250元。
—加强了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2003—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投入11.64亿元,对全国149个设施老化失修、渠系渗漏严重、投入少见效快的中型灌区进行了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实施对增强农田抗灾能力、节约利用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提高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支持了国家优质粮食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将改造中低产田与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有机结合,大力支持《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的标准粮田建设。从2004年开始,对列入《规划》的开发县(农场)重点倾斜,支持其在改造中低产田的基础上建设标准粮田。2004—2007年,中央财政共投入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资金76.61亿元,改造中低产田3571.88万亩。有力地促进了以优质粮食为主的优质农产品生产。
—保护和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在实施土地治理项目的同时,农业综合开发大力支持农田林网建设、草原(场)改良、土地沙化治理和水土流失小流域治理。2003—2007年,仅新增农田林网防护面积一项就达5635.71万亩。同时,农业综合开发积极支持中央农口部门组织实施专项生态工程建设,有效地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在项目区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尤其是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以及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等技术。积极开展农民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同时,还实施了一批农业科技示范项目和现代化示范项目,项目区科技贡献率达到50%。
以扶大扶强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
2003—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中央财政资金达141.1亿元,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5758个。通过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业及流通设施的扶持,提高了其市场竞争力和对农民的带动作用,促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明显增加了农民收入。据统计,2007年项目区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由2002年的30%提高到60%以上,平均每年带动2200万农民直接受益,项目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比开发前提高约500元。
一对重点产业化项目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为发挥龙头企业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通过贴息、有偿和无偿投入相结合等方式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重点扶持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取“龙头+基地+农户”等模式运作。五年来,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共投入57.37亿元用于扶持中央财政投资300万元以上的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1470个。这些项目全部由规模比较大、辐射带动作用比较强的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承建,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当地的主导产业,延长了产业链条,提升了优势农产品竞争力,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增收。
—财政资金投资参股经营试点逐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按照财政资金“只参股,不控股”的原则,从2004年起开展财政资金投资参股经营试点工作,在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逐年加大资金投入,扩大试点范围。2004年中央财政投入2.99亿元,在四川、河南等8个粮食主产区省份开展试点,扶持27个项目。2005年试点扩大到13个农业主产区省份,中央财政投入4.52亿元,扶持35个项目。2006年试点进一步扩大到23个农业主产区省份,中央财政投入7.8亿元,扶持76个项目。2007年试点已推向全国,中央财政投入9.7亿元,扶持84个项目。五年来,中央财政共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5.01亿元用于投资参股经营试点,扶持了222个试点项目,成效逐步显现,对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带动作用,形成了新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探索财政资金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途径,提升了投资参股企业的发展空间和综合竞争力。
不断完善政策和创新运行机制提升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水平
—坚持“两个着力、两个提高”的指导思想和综合性的开发方式。五年来,农业综合开发始终坚持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形成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突出重点抓关键的格局,确保农业综合开发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向前推进。与此同时,农业综合开发坚持综合性的开发方式,即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农林牧副渔综合开发,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人力、财力、物力和科技综合投入,从而实现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这是农业综合开发区别于其他支农形式的一个最显著特征,是符合我国资源禀赋特点和农业生产力水平的一种有效开发方式。
—完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农业综合开发自1988年开始实施之日起,即确立了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同时吸引银行贷款、农民自筹和其他资金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在资金投入上,积极探索财政补助、有偿无偿投入相结合、贷款贴息、财政投资参股等多种形式并举的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拔千斤”的引导作用,实现了政府行为和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有效地调动了农民和社会各界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据统计,1988—2006年,中央财政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868亿元,带动地方财政投资685亿元、银行贷款304亿元、农民自筹及其他资金973亿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19年间共计投入资金2830亿元。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种以政府为引导、农民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我国农业发展的客观实际,是改革和完善我国农业投资体制的一项成功实践,是确保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调整完善地方财政配套政策。为减轻地方特别是农业主产区财政配套压力,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调低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比例,使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的配套比例,由过去的1:0.98降低为1:0.66,其中粮食主产区由1:0.92降低为1:0.5。同时,规定省级财政承担的配套资金总体上不低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80%,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及财政困难县可以不配套。
—调整完善财政有偿资金投入政策。为加大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农业尤其是粮食生产,从2004年起,中央财政对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治理项目,实行全部无偿投入。与此同时,对实行无偿有偿投入相结合方式扶持的产业化经营项目,中央财政将无偿投入的比例由15%提高到25%。
—调整农民筹资投劳政策。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要求,引导农民自愿增加对其直接受益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投入,在与有关单位共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商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农业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同意,先后于2003年、2005年两次修订了农业综合开发中农民筹资投劳的政策,明确农民筹资投劳遵循“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按照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的办法进行管理,把农民自愿筹资投劳搞开发与加重农民负担严格区别开来。同时,充分考虑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将农民筹资投劳占中央财政投入的平均比例从1:1降低到1:0.5。
一探索建立与其他支农资金配合使用的统筹开发机制。坚持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平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备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支农资金,提高支农资金的整体效益。从2007年起,鼓励地方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省份在地方切块投入中适当安排资金,选择1—2个县(市、农场)开展引导支农资金统筹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以发展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出发点,坚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壮大区域主导产业。同时,以示范区为平台,探索引导和促进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土地整理、扶贫开发、农业生态建设、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支农资金相互配合、统筹安排的投入机制。
—完善以农民为主体的开发机制。坚持以“农民要办”为前提,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确立土地治理项目;坚持以带动农民增收为前提,确立产业化经营项目。同时,探索试行项目区竞争立项、财政补助或以奖代补、拍卖产权、单项工程业主负责制等多种有效形式,完善以农民为主体的机制。
—坚持严格的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农业综合开发始终注重加强子金和项目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加强资金管理方面,坚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全面推行规范的财政无偿资金县级报账制,积极推行财政有偿资金委托银行放款制。加强绩效考核工作,将财政资金投入与工作绩效考核情况挂钩。实行“综合因素法”分配资金,在资金安排上向中低产田面积大、粮食产量和商品率高、工作先进的地区倾斜。在规范项目管理方面,积极推行先进有效的项目管理措施和办法,加强项目前期立项,严把立项关。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和资金公示制。在强化监督检查方面,加强项目日常检查,并不定期组织资金和项目管理全面检查,严格组织竣工项目验收,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的全过程。
责任编辑 常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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