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4 作者:李勇 财政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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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正确认识当前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我国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并且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而不断调整。上世纪80年代的合作以引进资金为主,到90年代后期逐渐转变为资金合作与知识合作并重。当前,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的历史起点,我们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也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党的十七大对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对我们与国际金融组织开展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1.十七大全面系统阐述的科学发展观为深化业已形成的与国际金融组织稳定、全方位的合作关系奠定了理论基础。多年来,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作为国际上重要的多边发展机构,一直将减贫和发展事业作为自身的中心任务,倡导“以人为中心的发展”,重视项目的环境影响和可持续性,推行“全面发展框架”及“包容和可持续全球化”的理念,认为发展应重视各种经济与非经济因素之间的相互关联性,强调要加大对借款国社会发展领域的支持,以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平衡与和谐发展。因此,国际金融组织的发展援助理念与十七大全面阐述的科学发展观并不矛盾,这些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的一致性也充分反映在了双方的贷...
一、正确认识当前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我国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并且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而不断调整。上世纪80年代的合作以引进资金为主,到90年代后期逐渐转变为资金合作与知识合作并重。当前,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的历史起点,我们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也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党的十七大对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对我们与国际金融组织开展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1.十七大全面系统阐述的科学发展观为深化业已形成的与国际金融组织稳定、全方位的合作关系奠定了理论基础。多年来,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作为国际上重要的多边发展机构,一直将减贫和发展事业作为自身的中心任务,倡导“以人为中心的发展”,重视项目的环境影响和可持续性,推行“全面发展框架”及“包容和可持续全球化”的理念,认为发展应重视各种经济与非经济因素之间的相互关联性,强调要加大对借款国社会发展领域的支持,以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平衡与和谐发展。因此,国际金融组织的发展援助理念与十七大全面阐述的科学发展观并不矛盾,这些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的一致性也充分反映在了双方的贷款项目合作中。如世行西南、秦巴、西部扶贫贷款项目,直接援助中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所列的贫困县,并率先引入了开发式扶贫、参与式扶贫的新模式,体现出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新时期深化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要继续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将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置于国家的整体发展规划之中,充分发挥国际金融组织的比较优势和潜能,努力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2.十七大提出的“始终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和与国际金融组织平等互利伙伴关系的形成为继续深化合作提供了重要保障。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国际影响的日益扩大,新时期我国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将以更加平等的方式实现互利共赢。截至2007年11月30日,国际金融组织对华贷款承诺总额为650多亿美元,此外,我国通过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还争取到无偿赠款20多亿美元。据粗略统计共带动社会资金1000亿美元,用于支持能源交通、农林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等诸多领域项目建设。这对于弥补我国建设资金不足,缓解经济发展瓶颈,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区域平衡发展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实现制度创新,培养各类人才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中国项目的高成功率为国际金融组织自身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财务支持的同时,其所积累的发展经验也大大丰富了国际金融组织的发展理念,支持了其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实践。正如2004年在上海召开的全球扶贫大会所总结的那样,中国与世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创造了双赢的良好局面。目前,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在制定新的对华援助战略过程中,强调平等对话和磋商,将对华国别援助战略更名为“伙伴战略”,主动配合我国的五年发展计划(规划),将我国政府的优先课题列入对华援助的重点,主动服务于我国的发展战略。这种平等互利的合作不仅有利于中国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区域及全球共同的发展,有利于世行、亚行丰富其发展理念,进而改进其发展援助效益。
3.十七大报告对利用外资工作作出的部署和财政金融形势的改变对改进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提出了迫切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创新利用外资形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这是对新时期全国利用外资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今后改进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工作的指针。同时,国内财政金融形势的变化也要求我们的工作做出相应的调整。近几年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全国财政收入一年一个新台阶,2007年达到5.1万亿元,国家外汇储备连创新高,国内资金较为充足。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和公共财政改革的深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的总体规模将稳中趋降,已经逐步从改革开放初期的稀缺型资源向有益补充资源转化。因此,温家宝总理在会见世行新任行长佐立克时强调,当前我国与世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资金不是最主要的,经验和知识更为宝贵。20多年来,我国与国际金融组织的知识合作在引进智力资源、推动观念和体制创新以及宣传我发展理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十七大的战略部署,我国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任务繁重。因此,以项目为载体,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的知识合作,可以充分发挥国际金融组织作为“知识银行”的作用,继续在推动国内的体制和机制创新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十七大报告对我国所处历史阶段的客观分析明确了继续与国际金融组织开展贷款合作的必要性。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们仍将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这是我国现阶段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的根本出发点。因此,尽管我们已经开始向国际金融组织提供捐款,尽管正面临着发达国家要求我承担更多国际责任和义务的呼吁,尽管我国贫困人口已经大幅度地减少,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目前仍有大量的贫困人口,减贫事业仍然任重道远,我国作为国际金融组织借款国的主体角色没有变。因此,我们要继续利用好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这一平台,抓住本世纪头20年这一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争取更好地利用国际金融组织的优惠资金、技术和先进理念,发挥好国际金融组织合作项目的“溢出效应”,积极宣传中国发展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通过“引进”促进“吸收”,提升自我积累、自我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率。
二、深化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的基本要求
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工作,是财政系统的一项重要职责,是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许多财政目标的重要手段。因此,各级财政外经部门要结合学习十七大精神,深入思考十七大提出的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工作的新要求和新部署,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立足国情,找准与财政外经工作的结合点,明确今后开展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的基本要求。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握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工作的正确方向。必须要把重点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基本出发点,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要树立宽广的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谋划,深入研究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出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政策措施,以此来指导和确立我国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的方向。
2.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中心工作。要立足国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改革发展的需要,坚持全面参与、以我为主的方针,将国际金融组织这个多边发展机构平台利用好、发挥好。要通过这个平台,统筹利用好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重点推动国际金融组织资金发挥对国内资金的配套和补充作用以及项目的创新和示范作用;重点推动国际智力资源对国内落实十七大精神和深化改革发挥参谋和咨询作用;重点推动国内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金融组织项目的国际竞标;重点推动国内发展经验走出去。
3.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提高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资金的质量和效益。要继续保持和国际金融组织的良好合作关系,鼓励其改革内部治理,进一步降低贷款的隐性成本,推进发展中国家技术进步和创新,发挥其促进经济发展、扶贫开发、国际创新融资等方面的优势,把引进其低息贷款和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提升国内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更好地结合起来,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促进城乡、区域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起来,着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做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同时,落实关于全过程管理的要求,切实发挥财政部门在贷款项目前期准备的职能作用,强化项目执行期的监督检查,推动绩效评价全面深入发展,确保项目成效。
三、今后一个时期深化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的主要任务
1.明确支持重点,突破改革瓶颈,开辟我国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的新领域、新层次和新渠道。在贷款资金投向上,要服务中央确定的区域和行业重点,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支持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同时按照东部地区率先实现现代化的要求,兼顾东部地区创新性强、具有试点示范意义的贷款项目;重点投向与制度建设、科技创新和环境保护有关的项目。在资金渠道上,要在继续稳固发展与世行、亚行、国际农发基金、全球环境基金等传统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的基础上,深入拓展与欧洲投资银行的合作。在资金机制上,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的优势,探索新的资金运行机制,深化公共服务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的使用模式,同时积极探索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与财政资金配合使用支持“三农”和社发领域项目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2.进一步深化知识合作,抓住重点、整合资源,在推动财政改革与发展方面有所突破,同时,积极推动国际金融组织智力资源向地方转移。要加大知识合作的力度,充分发挥国际金融组织作为知识提供者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知识合作的成效。要继续坚持以贷款合作为纽带,加大双方在制度建设、观念创新方面的知识合作。要与国际金融组织在“以推动创新为核心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下,紧紧围绕财政改革与发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进一步加强知识合作的计划性、前瞻性和预见性。要整合知识合作资源,挖掘贷款资金的“附加值”,用好技术援助资金,使其在知识合作中发挥更大的效益。要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地方需求的变化,积极推动国际金融组织智力资源进一步向地方、向基层转移。
3.切实加强财政部门在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提高项目效益。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外债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贷款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管理,从宏观层面推动管理任务的有效实现,形成“借得来、用得好、还得起”的良性循环。要制订实施办法,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有效参与。要加强我国政府主权债务可持续性研究,理顺机制,建立健全包括还贷准备金制度、风险防范制度和债务预警体系在内的外债管理制度。要加强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基础管理工作,提高信息化水平。要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和积极性,加强和改进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形成自查、互查、专题检查和审计监督等监督检查体系。要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制订绩效评价办法,在试点工作基础上逐步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
4.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平台,宣传我国的发展理念,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经济发展理论丰富了国际金融组织以至整个国际社会关于经济发展、经济转轨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这个平台,在平等互利、双向互动的原则下加强跨国发展经验交流,宣传我国的发展模式,特别是用我国的发展理念影响国际金融组织的发展理念,对于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具有积极作用。要利用我国在国际金融组织重要的借款国和股东国地位,积极影响国际金融组织援助战略、业务重点及部门政策的制订,敦促国际金融组织加快自身改革,使其朝着有利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方向,有利于我国家利益的方向发展。同时,从我国整体外交战略出发,利用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平台,积极推动双边关系,促进区域特别是我周边区域经济合作,如大湄公河次区域、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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