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七大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河南是农业大省,河南财政必须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完善政策机制,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完善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发展现代农业,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近几年来,河南财政积极运用贴息、补助和投资参股等财政杠杆,支持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结构调整、优质粮食和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加快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初步探索出了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五方面的工作:一是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扩大农业综合开发参股经营试点,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的贴息、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延伸农产品链条,提高农业附加值。二是支持农业科技进步。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补贴规模,增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落实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支持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农业,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推动农业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同时支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三是支持建立环保型农业、生态型农业和节约型农业。逐步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试点,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完善财税政策,推广秸秆气化等技术,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四是支持完善动物疫情防控体系。及时足额安排动物防疫经费,积极支持动物防疫体制改革,逐步形成有效的动物疫情防控机制,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五是支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认真做好能繁母猪保险补贴,积极支持开展烟叶、肉鸡养殖、奶牛养殖等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尽可能减少自然灾害损失。
完善支持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财政政策
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河南财政始终把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放在突出位置,累计落实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小麦良种补贴、玉米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测土配方施肥补贴103.2亿元,对83个产粮大县奖励13.8亿元,着力调动农民和县(市)政府生产粮食积极性;在不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的同时,集中中央和省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7.2亿元,重点改善24个产粮大县粮食生产条件,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粮食产量突破1000亿斤,今年夏粮总产再创新高,达到594亿斤,增产占全国夏粮总增产量的一半以上。下一步,河南财政将继续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从2008年起再用3年时间,继续集中资金支持24个重点县实施规模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同时创新管理机制,对重点县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继续强力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二是继续探索完善种粮农民利益保障机制和产粮大县财力补助机制,使种粮农民利益得到较好保障,产粮大县财力得到有效补偿,逐步改变“产粮大县、财政穷县”的状况,增强种粮农民和产粮大县重粮、抓粮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在认真落实保护耕地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水利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增加防灾减灾和生产救灾投入,逐步提高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重,确保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耕地开发整理项目等,努力改善粮食生产条件,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完善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是提高民生质量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河南财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幅增加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投入。全省财政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出由2003年的156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332亿元,今年将突破400亿元,初步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五保供养制度,实施了农村道路“村村通”、农民安全饮水、农村沼气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等工程,广大农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了公共财政阳光和经济发展成果。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比较差,仍是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因素。为此,河南财政将认真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等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投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基本救助体系和农民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改善农民出行、饮水、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等基本生活条件,逐步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公共产品供给二元结构,使城乡居民能享有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在认真落实扶持县域经济发展政策、增强县(市)自身保障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扩大公共服务均等化转移支付,规范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提高基层政府改善民生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和有关财税政策,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采取财政贴息、税收优惠、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和农民个人增加对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形成政府、社会与个人合力改善民生的良好机制。
完善促进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财政政策
富裕是“和谐之基”。近年来,河南财政坚持“多予少取”,不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和完善对农民的补贴机制,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相比,减轻农民负担101亿元,今年对农民的各项补贴已达143亿元。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发展劳务经济,壮大县域经济,使农民在经济发展中增加收入。今后,要继续大力促进农民增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和完善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惠农补贴政策,完善补贴发放机制,扩大“一折通”使用范围,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二是支持发展劳务经济,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加大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投入力度,提高其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规范农民工进城就业税费管理,营造公平就业的财税环境;完善财税政策,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三是支持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发展,促进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的有机结合,带动农民增收。四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和项目,以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产业化扶贫为重点,着力促进贫困人口增收。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