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6 作者:赵鸣骥 文秋良 (作者单位:财政部农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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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省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按行业分,有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农垦、气象等7大类88个专项。因为由省级定项目,市、县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放松甚至放弃了管理责任,每年审计和检查都存在支农资金被挤占、挪用、串项等违纪现象。为此,2006年,辽宁省财政厅提出了“实施政府财力资源整合工程”,决定从改革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方式入手,以改革推动资金整合,以整合促进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形成了上下联动搞整合、权责对等抓监管的局面,较好地破解了当前支农资金整合难的问题。
一、改革管理方式,在整合的基础上,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分类管理。省财政从编制2006年度预算开始,将支农专项资金整合为四大类73个项目资金。一类是省级实行项目管理的资金。这类资金具有跨地区、跨流域的特点,投入使用有明显的示范性和方向性,共29项,资金总额3.8亿元,占支农专项资金总量的28.4%。资金项目由省财政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建立省财政、主管部门、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四方联动的协调管理机制。省财政在分配资金时,征求并听取省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市、县财政的意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实行全过程项目管理。二类是实行“切块”下达的资金。对那些普惠...
辽宁省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按行业分,有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农垦、气象等7大类88个专项。因为由省级定项目,市、县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放松甚至放弃了管理责任,每年审计和检查都存在支农资金被挤占、挪用、串项等违纪现象。为此,2006年,辽宁省财政厅提出了“实施政府财力资源整合工程”,决定从改革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方式入手,以改革推动资金整合,以整合促进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形成了上下联动搞整合、权责对等抓监管的局面,较好地破解了当前支农资金整合难的问题。
一、改革管理方式,在整合的基础上,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分类管理。省财政从编制2006年度预算开始,将支农专项资金整合为四大类73个项目资金。一类是省级实行项目管理的资金。这类资金具有跨地区、跨流域的特点,投入使用有明显的示范性和方向性,共29项,资金总额3.8亿元,占支农专项资金总量的28.4%。资金项目由省财政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建立省财政、主管部门、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四方联动的协调管理机制。省财政在分配资金时,征求并听取省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市、县财政的意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实行全过程项目管理。二类是实行“切块”下达的资金。对那些普惠性的、补助性的资金,由省财政协商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各地资源状况、工作任务、绩效考评结果,共同制定出比较科学、合理、规范的分配依据,在明确资金投放重点、原则、支出范围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将资金切块下达到县级。资金项目由县级确定,省级备案。这部分资金共31项,总额5.5亿元,占支农专项资金总量的41.3%。三类是省级进行整合后安排的资金。主要是以重点项目为载体,省财政管理的预算内外统筹安排的资金,以及省财政内部各处室管理用于支农的部分资金,在整合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再切块下达或确定项目后下达到项目实施地区或项目承担单位。共10项,资金总额3.8亿元,占支农专项资金总量的28.5%。四类是救灾性及配套落实的资金。这类资金列入省级财政年初预算,省财政作为待下达资金管理,按照工作需要和上级要求及时下达。共3项,资金总额约0.24亿元,占支农专项资金总量的1.8%。
二、搞好资金切块下达,为县级整合支农资金创造条件。一是做好前期准备和协调工作。实行“切块”下达,省级不再审批项目,涉及到一些部门的权力和利益的调整。为了使改革顺利推行,省财政厅在取得省政府支持的同时,积极与各主管部门沟通、协商,取得了部门的理解、认同和支持。二是制定出各切块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对每一项切块资金的使用原则、范围、条件等提出明确的管理要求,做到有章可循。三是确定资金“切块”的分配依据。为了保证“切块”资金的分配合理、客观、公正,对不同类型的资金明确了相应的分配依据。如造林资金以上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和当年任务为依据,采用公式法分配;小农水资金以工程量和各地自然情况为依据分配;扶贫、良种补助、公益林管护补助等资金,以定额补助和任务量为依据分配;东部山区特色产业发展资金,以各地现有产业基础条件和重要程度为依据分配。四是及时下达资金。年初预算一经确立,便与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分配方案,在当年3月底前,通过国库支农专户将实行“切块”管理的资金下达到县。五是实行备案制。省财政“切块”下达的资金要求以市为单位在省专项资金下达的1个月内,向省财政和有关主管部门上报备案的项目具体落实方案。六是实行报账制。省财政对“切块”下达的资金全部通过财政专户直接拨款到项目实施单位,实行专户封闭管理,在县级财政实行报账制。有条件的实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等措施,规范支出管理。七是建立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制度。省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在加强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工作的基础上,到年末依据各市上报的项目方案组织检查验收,并依据检查验收的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切块”的重要依据,对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实行权责统一,强化管理和监督,确保整合工作取得应有的成效。一是明确各级各部门之间职责,搞好分工配合。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管理,并承担资金管理的责任;主管部门负责确定项目、组织实施,承担项目管理的责任。省级财政负责资金的宏观管理,承担宏观管理的责任,市、县级财政负责资金使用的具体管理,承担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的责任。二是改革资金使用方式。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农民、各类经济组织、社会各方面增加农业投入的积极性,发挥市、县财政部门的积极性,更好地实现权责对等要求,省财政在资金使用方式上,扩大了以奖代补的范围,鼓励奖补结合、投资参股、担保和保险以及财政贴息等投入方式,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三是建立起省对市、市对县的层层工作考评机制。省财政制定了对各市农财工作考评的办法,年终实施奖惩措施。除通报外,将考评结果作为下年度省财政分配资金的依据之一。同时,对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增加补助资金,给予奖励。市一级对所属各县也建立了相应的农财工作考评机制。四是建立健全各项支农资金管理办法。2006年以来,辽宁省财政已先后制定和修订了12个专项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对支农资金项目的确定及其资金的监管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五是坚持各种形式的监督。配合各级人大依法监督支农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发挥财政监督部门对重点支农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的作用,借助各类媒体实行舆论监督,配合审计部门做好支农资金审计工作,采取公示公告等方式,让广大群众参与监督。
四、以点带面,全面整合支农资金。为了积累经验,抓好典型,总结形成适用面广、操作性强、比较规范的支农资金整合模式,辽宁省财政选择了六个县(区)作为全省财政整合支农资金试点单位,并制定试点方案予以指导。各试点县(区)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自然资源条件,确定主导产业和发展的重点项目,明确支农专项资金的投放重点,制定整合的具体方案,实施资金整合。目前,各试点县的整合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有的以某一产业为主进行整合,有的以重点项目为主进行整合,也有的以某一区域发展为主进行整合。
辽宁省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目前虽然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所取得的成效已经初步显现。一是将支农资金项目的确定权下放到县,实行资金的“切块”下达,确保了资金的早分配、早拨款、早到位,解决了过去资金到位晚、结转多、误农时等问题。同时,强化了县级管理资金的责任,克服了各县纷纷向上要项目的问题,减少了跑、冒、滴、漏,降低了项目成本。二是基本实现了支农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省级主管部门不再对市、县下达支农专项资金,全部通过财政国库从省到县以“直通车”方式下达,减少了中间环节,加快了项目资金到位时间,有利于资金监管,防止挤占、挪用资金现象的发生。
目前,辽宁省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资金管理的分类还不够合理,项目划分过细,有的项目资金额度较小,如果把握不好,还有可能出现撒小钱的现象;省级确定项目的资金仍然偏多,切块下达的资金还可以进一步加大;以某一产业或某类项目为主进行整合,整合力度不够大等。为了更好地做好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我们认为当前应转变观念,树立为民理财、依法理财、为建设新农村服好务的思想,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一要上下联动。当前,在县一级进行支农资金整合,是普遍而有效的做法。如果上级部门同时改革支农资金管理方式,并进行相应的整合,下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为县级创造条件,则县级支农资金整合的阻力和障碍会小得多,整合工作会做得更好。因此在省级进行支农资金整合同样可行,而且意义和作用更大。二要从长计议。支农资金整合是一项较为长期的、艰难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从现在起就要认真研究界定好政府支农投入的范围;着手改革政府支农投入的分配与管理体制;针对当前支农投入散而全、小而多的问题,对相关支农资金进行适当归并;大胆创新支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方式。只有上述工作做好了,支农资金整合才能持久有效。三要加强资金监管。在整合支农资金工作中,要强调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管理工作机制,保证整合工作有序、规范地进行,不能放松管理,甚至撒手不管。相反,管理更要抓紧抓好,及时跟上。否则,有可能因监管跟不上而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影响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败坏整合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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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