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4 作者:全国人大代表 重庆市财政局局长 ★马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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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五”时期特别是2003年以来,重庆市各级财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从财税政策、资金投入等方面不断加强对“三农”的扶持。
一是逐年加大投入。2003年全市财政用于“三农”的各种资金总量为78亿元,2005年增至126亿元,年均增长27%。二是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2002年取消了乡统筹、村提留和专门面向农民的教育集资,减轻农民负担7.1亿元;2004年取消了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并降低农业税1个百分点;2005年全部免征农业税,又使农民直接获益8.6亿元。至此,税改前农民人均70.21元的税费负担全部免除。三是拓宽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渠道。从2003年起,将教育、文化、卫生经费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所占比例由2003年的60%升至2005年的70%以上,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基层文化站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2003年至2005年市级补助资金1.1亿元支持实施“一费制”。2005年落实农村贫困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市以上投入资金1.8亿元。2004年起投入1.39亿...
“十五”时期特别是2003年以来,重庆市各级财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从财税政策、资金投入等方面不断加强对“三农”的扶持。
一是逐年加大投入。2003年全市财政用于“三农”的各种资金总量为78亿元,2005年增至126亿元,年均增长27%。二是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2002年取消了乡统筹、村提留和专门面向农民的教育集资,减轻农民负担7.1亿元;2004年取消了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并降低农业税1个百分点;2005年全部免征农业税,又使农民直接获益8.6亿元。至此,税改前农民人均70.21元的税费负担全部免除。三是拓宽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渠道。从2003年起,将教育、文化、卫生经费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所占比例由2003年的60%升至2005年的70%以上,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基层文化站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2003年至2005年市级补助资金1.1亿元支持实施“一费制”。2005年落实农村贫困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市以上投入资金1.8亿元。2004年起投入1.39亿元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覆盖6099个村。2003年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到2005年扩大到7个区县,农民参保230万人,覆盖试点区县农民的61%,市以上累计投入资金4847万元。2004年起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市以上投入资金5753万元。2004年至2005年投入资金5000万元加快边远区县乡镇敬老院建设,实现了“全覆盖”,2005年又安排2000万元启动村“五保家园”建设,对农村五保供养试行财政直补。四是整合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城镇化工程和百万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2003年至2005年市级分别投入资金达14.3亿元、8.4亿元、1.3亿元。五是建立财政资金直补农民机制。从2004年起,将对农民的退耕还林补助、种粮补贴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通过招标委托金融机构将财政对农民的补贴直接发放给农民,资金总量达到16.3亿元,涉及近400万农户,确保了对农民的补贴实实在在地落到农民手中。
重庆是一个特殊的直辖市,具有典型的大城市、大农村、大工业、大农业并存的特点,农业比重大,农村人口多,几乎占全市3100万人口的2/3,比全国平均高2.7个百分点,大城市带大农村的效果还不够明显。一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多达数百万人;二是具有从事二三产业技术特长的劳动力较少,很不适应劳动力市场由体力型向专业型、技术技能型转变的要求;三是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还很低,农业生产方式有待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还不高,可耕作耕地较为匮乏;四是都市经济圈、渝西经济走廊、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等三大区域之间农村发展很不平衡,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尤其“短腿”,扶贫开发任重道远。
如何在这样的条件下破解“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各级财政部门转变支农理念,丰富反哺“三农”手段,在城乡统筹的大格局中谋划和推进新农村建设。
完善财政投入增长长效机制。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新增的财政支出和投资重点向“三农”倾斜。一是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必须达到法定增长,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2006年财政安排支农资金增量高于2005年的增量。二是2006年安排国债和预算内基本建设统筹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2005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高于上年。三是将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用于农业土地整理复垦、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基本农田建设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大力支持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四是农业税全免后市级财政安排用于免征农业税的转移支付资金,中央转移支付到位后,仍继续专项用于支持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五是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的新增税收主要用于“三农”。六是从2006年到2010年,采取收支两条线、先征后返方式对金融机构县以下“三农”贷款增量部分的营业税按50%返还,鼓励和引导信贷资金合理流向农村。七是坚持将财政新增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经费的70%以上用于农村。
加大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一是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巩固和扩大“两免一补”成果,2006年起,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收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确保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危房改造的必要投入,建立完善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二是加强农村卫生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6年扩大到17个区县,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20元提高到35元,市以上投入7300万元;2007年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市以上投入增加到1.8亿元。2006年投入3000万元支持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院建设。三是支持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将乡镇农林水、畜牧兽医等机构经费纳入财政供给范围,切实转变职能,促进农村科技推广运用。四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将农村五保供养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快村“五保家园”建设,确保五保户基本生活。总结主城区实施农村低保的经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农村低保制度。2006年投入2000万元,完善农村特困医疗救助制度。五是安排资金加快村活动室建设。加大扶贫投入,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建立基层政权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合理界定和划分县乡事权和财权范围。通过适当下移财力,上收一定事权,增强基层政府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能力,保证乡镇财政平稳运行,逐步建立起覆盖农村的公共财政体制。二是建立乡镇财力基本保障机制。科学确定乡镇政权基本运转最低财力保障需求,加大对困难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乡镇政府有效运转。继续完善农村基层组织(村、组)正常运转最低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资金来源,保证村社干部务工补贴、村办公经费、乡村道路维修费基本需求。三是加快推进县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健全“乡财乡用县监管”和“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加快改革推进力度,规范乡村财政财务管理,控制支出的无序增长。四是积极化解政府性债务。进一步强化偿债责任,推动政府性账务的清偿,建立新债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财政管理和预算约束,坚决制止乡村新债发生。
转变财政资金支农方式。一是加大整合力度,对各种农业专项资金进行有效整合,集中财力,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发挥资金的整体优势和综合效益,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同时,运用贴息、参股、补助等手段,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开发和新农村建设。二是改进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扩大报账制范围,推行财政直接支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完善财政资金直补工作机制,扩大直补范围,加大对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培训补贴的支持力度,确保各项补贴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真正使各项政策不缩水、各项资金不流失、农民真正得实惠。三是在财政资金直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积极推行专家评审、预算听证、张榜公示、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式,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坚决查处违规行为,促进资金使用的透明、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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