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4 作者:全国人大代表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 ★刘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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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广东省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支持解决“三农”问题放在财政工作极为重要的位置,财政投入逐年加大,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但是,广东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业发展越来越受到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农业科技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农村公共服务不足,农村教育、文化、社保、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民增收缓慢,城乡差距继续扩大等等问题制约着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因此,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观念必须进一步转变,机制必须进一步创新,力度必须进一步加大,实现公共财政覆盖农村领域的新突破。
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根本任务,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宽松的政策和体制环境,资金的投入需求也很大。当前,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广大农民投入能力还有限,其他社会主体的投入量还远远不足。因此,在明确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农民自主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同时,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政府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公共财政领域,是各级...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广东省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支持解决“三农”问题放在财政工作极为重要的位置,财政投入逐年加大,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但是,广东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业发展越来越受到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农业科技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农村公共服务不足,农村教育、文化、社保、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民增收缓慢,城乡差距继续扩大等等问题制约着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因此,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观念必须进一步转变,机制必须进一步创新,力度必须进一步加大,实现公共财政覆盖农村领域的新突破。
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根本任务,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宽松的政策和体制环境,资金的投入需求也很大。当前,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广大农民投入能力还有限,其他社会主体的投入量还远远不足。因此,在明确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农民自主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同时,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政府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公共财政领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从广东发展现状来看,经过2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广东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05年广东GDP突破2万亿元大关,人均23616元,约折合2882美元,整体上已经进入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基本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2005年广东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806亿元,为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较长时期的发展阶段,必须付出巨大努力,要求财政更积极、更充分地发挥职能作用,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以财政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源投向“三农”。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广东各级财政将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投入,把基础设施和社会建设投入的重点由城市逐步转向农村,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向农村倾斜。“十一五”期间,广东各级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税收主要用于‘三农’”、“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等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完善资金筹集管理机制,确保财政支农法定增长资金落实到位;省、市、县三级财政每年将安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并要求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形成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保障。
以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为基本方向,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
近年来,广东公共财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已构建起公共财政基本框架。与此同时,重点加强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农村公路、人畜饮水、电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大力加强农村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相对来说,农村仍然是公共财政建设进程中的薄弱环节。为此,广东各级政府及时转变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既注重城市,又注重农村,财政投入重点向“三农”倾斜,让公共财政阳光更多地照耀农村,让全体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是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土地开发及治理、机电排灌和农业生态建设;加快实施农村安居工程,确保2007年前完成全省15.6万户危房改造任务;在基本解决全省农村180万人饮水困难的基础上,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在农村推广使用沼气,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计划从2006年-2009年每年投入不少于7亿元,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解决“行路难”问题。
二是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在继续实行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免收书杂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工作,落实“两免一补”政策。2006年省级财政投入16亿元资金,补助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从2005年秋季起开展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共有130万农村学生受惠。
三是支持农村医疗卫生。建立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6年起省级财政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从原来的人均10元增加到人均25元;同时,支持建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给予减免补助、实施大病救助并调节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作风险。并计划从2006年起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乡村医生给予补贴,实现农民看病小病不出村。
四是支持农村社会保障。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困难农民生活困难问题,预计2006年全省纳入低保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达到126万人;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研究解决被征地农民和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另外,加大农村劳动力的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重点实施智力扶贫工程,将资助对象由5000名扩大到1万名,建立智力扶贫长效机制。
五是支持农村文化事业。积极推进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重点解决广大农村看电影难问题,大力扶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繁荣农村文化事业,促进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
以解决“三农”问题为主要目标,确保各项支农政策落实到位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措施,广东也下了很大功夫,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总的看,农业、农村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其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农村生产力发展,在于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现代农业,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收入,这是化解“三农”矛盾,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物质前提。从财政部门的角度看,关键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对农民少取或不取的基础上,把更大的精力放到多予和放活上来,创造宽松的政策与体制环境,落实好各项支农政策。一是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减轻农民负担,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监督机制,同时,积极推进以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县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二是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大户的直接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良种补贴力度,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三是继续大力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开展投资参股经营试点,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四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继续做好贫困村“两委”干部补贴资金保障工作,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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