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4 作者:全国人大代表 吉林省财政厅厅长 ★王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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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吉林省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扶持“三农”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统筹使用财力,支持发展现代农业。为解决资金投向分散、形不成合力、使用效益差的问题,财政部门着力整合各项财政支农资金,集中财力,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促进发展现代农业。一是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财政逐年加大资金支持,专项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支持优势产业、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2005年、2006年分别安排资金5000万元、1亿元,2007年将增加到2亿元,县(市)按规定进行配套。目前,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页目建设已初具规模,形成了玉米加工型、大豆加工型、牧业加工型、绿色食品加工型、中药与山特产品加工型等5大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群,为发展现代农业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二是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通过地方财政安排、国家支持等途径,积极筹措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在使用上向粮食主产区倾斜。2005年,全省拨付农业综
近年来,吉林省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扶持“三农”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统筹使用财力,支持发展现代农业。为解决资金投向分散、形不成合力、使用效益差的问题,财政部门着力整合各项财政支农资金,集中财力,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促进发展现代农业。一是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财政逐年加大资金支持,专项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支持优势产业、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2005年、2006年分别安排资金5000万元、1亿元,2007年将增加到2亿元,县(市)按规定进行配套。目前,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页目建设已初具规模,形成了玉米加工型、大豆加工型、牧业加工型、绿色食品加工型、中药与山特产品加工型等5大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群,为发展现代农业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二是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通过地方财政安排、国家支持等途径,积极筹措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在使用上向粮食主产区倾斜。2005年,全省拨付农业综
合开发资金7.7亿元,比上年增加1.9亿元,主要用于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科技示范项目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扶持的27个粮食主产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农村小康村产业化项目、农业机械化试点项目、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等都取得了明显成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设立小城镇建设和乡镇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省财政从2002年起就设立了小城镇专项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小城镇发展和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累计安排资金3000万元。以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发展,建立了乡镇企业专项发展资金,支持乡镇企业发展。四是支持发展农业机械化,实行以全程农业机械化为载体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试点,从2002年起,累计投入资金1.2亿元,在18个县(市)的21个乡镇开展全程农业机械化项目试点。同时,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对大型农机具更新改造实行绩效奖励挂钩办法,多渠道吸引资金,增加对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
加大农村公共事业投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一是安排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从2006年起,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亿元,重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改善农村公共服务。二是加大农村各项事业投入。妥善安排和落实用于农村的各项支出,确保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2005年,省财政拨付资金2.5亿元,支持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和实施扶贫助学工程,对全省44万名农村贫困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支持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6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市)达到24个,覆盖农业人口624.7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74.4%。支持县乡计划生育卫生站(所)建设,在部分县市开展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试点。三是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筹措落实资金,积极支持全省乡村道路“村村通”改造工程。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改善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落实各项补贴政策,促进农民增收。一是实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丰富和完善粮食直补改革方案,补贴品种和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在对大豆、玉米和水稻等三个粮食品种补贴的基础上,把杂粮杂豆也纳入直补范围。落实粮食直补资金19.2亿元,达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增加了农民收入。二是增加良种、增产技术补贴。省财政从2004年起,安排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治玉米螟、农田统一灭鼠等三项增产技术补贴2500万元,促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三是积极支持农村合作组织等新生事物发展。筹措落实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促进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农民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加大对农民就业的培训和指导,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推进各项综合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一是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结合撤乡并镇,清理财政供给范围,精简富余人员。吉林省乡镇总数由改革前的915个撤并为624个,乡镇行政机构精简了35%,乡镇事业编制精简了25%。二是积极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试点,规范了乡镇财政管理。三是启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学起,延边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2007年起,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四是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五是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筹措资金,支持解决粮食购销企业“三老”问题,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六是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不断增强农村资金供给能力和农业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体系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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