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规定:今后对“公款追星”的单位将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公款追星,热了官场,冷了民心,已经怨声载道。因而禁止“公款追星”的消息一出,许多人都认为《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来的正是时候。然而,公款浪费何止“追星”一项?我们从“贫困县‘人头马’喝哭志愿者”一事所引起的强烈反应就可看到,凡是用公款营构的面子、虚荣、私利,没有一样不惹民怨。
可以说,凡是有可资消费的角落,就有公款“理单”的可能;只要权力得不到制约,就会产生公共利益的损失浪费。公款追星现在套上了紧箍咒,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甚至公款养情人等等怎么办?是不是都要面面俱到出台各个条例?逻辑学上有一个种概念与属概念的问题,属概念存在于种概念之中。遏制公款滥用,诚然在特定的条件下可对“属概念”给予特殊性规定,但更重要的是必须对那些总括式的原由、普遍的情形和赖以生存的土壤给予强有力的规范。
现阶段林林总总的公款消费中的不良现象,都说明我国财政支出范围还不规范,财政监督机制还不健全。因...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规定:今后对“公款追星”的单位将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公款追星,热了官场,冷了民心,已经怨声载道。因而禁止“公款追星”的消息一出,许多人都认为《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来的正是时候。然而,公款浪费何止“追星”一项?我们从“贫困县‘人头马’喝哭志愿者”一事所引起的强烈反应就可看到,凡是用公款营构的面子、虚荣、私利,没有一样不惹民怨。
可以说,凡是有可资消费的角落,就有公款“理单”的可能;只要权力得不到制约,就会产生公共利益的损失浪费。公款追星现在套上了紧箍咒,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甚至公款养情人等等怎么办?是不是都要面面俱到出台各个条例?逻辑学上有一个种概念与属概念的问题,属概念存在于种概念之中。遏制公款滥用,诚然在特定的条件下可对“属概念”给予特殊性规定,但更重要的是必须对那些总括式的原由、普遍的情形和赖以生存的土壤给予强有力的规范。
现阶段林林总总的公款消费中的不良现象,都说明我国财政支出范围还不规范,财政监督机制还不健全。因而应当将包括“公款追星”在内的所有公款消费行为放在财政管理监督的大背景下考量,从其根本、源头出发,构筑有效监督政府花钱的程序和官员用财权力的约束机制。
其实,对公共资金的使用,对滥用公款的处罚,我国的《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有着严格的规定,无论何种“公款追×”行为,只要其性质构成了滥用公款,就可以依法予以追究,即使相关法规有“力所难及”之处也可进行修补完善,关键是要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这样,公款消费才可能真正得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