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4 作者:赵鸣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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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农业财政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理清思路,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富裕,而且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民族的伟大复兴。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建设新农村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建设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做好农业财政工作对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作用,抓住机遇,锐意进取,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一是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新农村建设应立足长远和当前现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应科学制定长远规划,把新农村建设与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结合起来,进行统筹考虑和安排,分阶段实施,分步推进,避免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二是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我国区域发展差距大,应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情况,创造性地开展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绝不能脱离经济发展水平,不顾客观条件而相互盲目攀比;绝不能强求一律和搞...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农业财政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理清思路,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富裕,而且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民族的伟大复兴。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建设新农村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建设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做好农业财政工作对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作用,抓住机遇,锐意进取,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一是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新农村建设应立足长远和当前现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应科学制定长远规划,把新农村建设与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结合起来,进行统筹考虑和安排,分阶段实施,分步推进,避免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二是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我国区域发展差距大,应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情况,创造性地开展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绝不能脱离经济发展水平,不顾客观条件而相互盲目攀比;绝不能强求一律和搞“一刀切”,搞形式主义;绝不能搞脱离实际,有损农民利益的“形象工程”;绝不能以“开小灶”的方式搞推不开的“样板”。三是要针对实际,突出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选准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集中资金办大事,突出重点抓关键。要以大力支持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任务,促进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新农村建设,既要依靠政府投入,又要放活市场,更要依靠农民进行自主建设。要坚持农民为主体、政府为引导的方针,坚持农民自愿、政府支持的原则,以政府支援、农民自主和项目开发为基本动力和纽带,带动农民自发进行新农村建设。
二、着力增加投入,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
——努力增加政府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提出的“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的要求,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同时,支持“三农”发展,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的责任。地方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随着财力的增强,也要逐步地增加支农投入,从上到下,都要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
——认真落实新的财政支农投入渠道。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税收主要用于“三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从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收益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企业所在地环境的恢复治理,防止水土流失。这些都是增加财政支农投入的新政策,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这些政策。
——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通过运用经济杠杆等间接手段来管理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特别是要发挥好财政支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综合运用贴息、补助、奖励等手段,引导、吸引民间资金、社会资金投入“三农”。
三、着力支持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要以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生产力增强为目标,完善良种补贴政策,建立稳定的良种推广补贴机制,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的投入力度,引导农民、农场职工和农机服务组织增强购买农机具的积极性。要逐步扩大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规模,不断完善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的建设机制,变政府主导为政府引导,变农民被动建为农民自主建。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产业支撑能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发展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指导农业,进一步强化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要积极支持农业科技示范和推广,建立多元化的技术推广机制,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普及。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试点,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科学施用化肥,减少环境污染。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积极支持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采取补助、贴息等多种形式,扶持发展市场竞争力强、科技含量高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增强龙头企业对农民的辐射带动力,并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积极促进农民增收。要支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形成农村内部增收合力,要把做强特色产业,做大块状经济,做优品牌产品作为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的战略举措;要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和“公开招标培训基地、财政资金直补农民、保证培训农民就业”的原则,进一步做好财政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要抓紧研究“退耕还林”工程的后续政策,按照“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措施先行、控制规模、分类指导”的原则稳步推进,并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着力支持发展农村公共事业,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明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要积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技术建设,以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突破口,支持村庄建设和村容整治,并逐步整体推进。在支持村庄整治的过程中,要注意合理划分政府与农民的责任,按照公益性和非公益性区别对待的原则,给予不同的支持。当前,要特别支持搞好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要做好财政扶贫工作,努力减少农村贫困人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要求,逐年加大扶贫投入,进一步抓好扶贫贷款财政贴息方式的改革和到户扶贫贷款“奖补资金”试点工作,逐步解决贫困地区农户贷款难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的重点,大力支持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易地移民搬迁、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等;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五、着力“放活”体制环境,积极支持各项改革
农业财政工作除了“少取”、“多予”以外,必须在“放活”上多做文章,努力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一个宽松的政策和体制环境。要积极支持农业部门推进体制改革,包括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支持林业部门推进体制改革,将森林公安编制统一纳入政法编制序列,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尽快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抓紧解决天保工程区森工企业混岗职工安置和职工“四险”补助等问题,推进分离森工企业办中小学校的工作等。积极支持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坚持“管养分离”,分类明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性质,科学合理确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建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长效机制。积极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支持气象事业发展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屯垦戍边。
六、着力创新机制,提高农业财政工作水平
——坚持以县为主推进支农资金的整合。各地也可以探索多级次的整合支农资金的有效途径。要抓紧修订、完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避免相互抵触和彼此交叉重复,为支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支撑。在整合过程中要加强对支农资金的监管,确保支农资金安全使用。
——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开展农业保险、农业担保等试点。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如提供保费补贴、建立农业保险风险基金等,积极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积极探索对农业信贷的担保方式,调动各种机构投资“三农”的积极性。
——创新财政支持防灾减灾机制。要规范防汛抗旱资金的管理工作,完善财政救灾应急预案,支持健全救灾反应机制,切实做到把握政策性、突出时效性、增强主动性。要研究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救助机制,不断完善动物防疫应急预案、经费保障机制和资金管理机制;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了解疫情,及时沟通安排并拨付资金。
——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要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扩大资金规模。同时,要积极探索多渠道筹集补偿基金的机制。
——创新财政支持、民办公助的机制。一方面要充分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农民自主投身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和能动性,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另一方面,要改变国家支持的方式,通过以奖代补、以物抵资、先建后补等形式,形成在国家投入的带动下,主要依靠农民自己投工、投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机制。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出资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
七、着力强化管理,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切实加强农业财政资金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要建立健全农业财政资金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推行项目招投标制、公告制、专家评审制、中介评审制等,利用公式法、因素法等科学分配资金,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县级报账等管理措施。要研究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考评和奖优罚劣制度,切实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督和检查。
(作者为财政部农业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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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