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票据管理,防止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确保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票据的安全,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对票据管理实行“年度结清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去年1-10月纳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核算资金达439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90万元,增长33.03%。
从2004年开始,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规定:各执收执罚单位在初次领购票时须填写《非税收入票据领用申报表》,对领购票据的种类、执收执罚依据、是否独立核算等情况进行申报,经财政部门审核登记后核发《票据领缴证》,在办理票据领缴手续时,必须由单位票据专管员持《票据领缴证》办理;各执收执罚单位再次购票须填报《非税收入缴销单》,如实申报票据使用和收入专户储存情况,经核对无误后方供给新票据。同时规定在每年12月25日前,各执收执罚单位对本年度票据领缴情况先行自查,对已用和未用的各类非税收入票据进行全面清点并回收,将未缴入的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县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将未入账票据的会计记账联上缴财政局核销。对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县财政部门对其进行重点稽查;对违规使用票据的单位采取停供票据、缓拨资金、实行重点财政监督检查等措施予以规范。
自实行票据“年度结清制度”以来,各执收执罚单位的非税收入进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更加及时,基本杜绝了截留坐支现象,确保了各类票据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蒋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