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构想,财政监督管理作为国家经济安全的守护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负有重要的使命。通过财政监督参与财政管理、规范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平、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运行环境;保证财政收入的及时、完整、准确,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效率;维持经济活动的规则与秩序等,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高度统一的。
财政监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和其本身特有的性质职能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特殊要求,决定了财政监督必须找准定位,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作为:
——在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繁荣中应有所作为。和谐社会离不开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是财政监督的战略使命,财政监督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就是对建设和谐社会的贡献。因此,财政监督应紧紧围绕中央的各项重大经济决策,通过监督管理促进稳健的财政政策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对各项财政收入的日常监管,加强对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类收入政策法规的调研,为做大财政蛋糕服务,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
——在化解社会矛盾,构建良好发展环境中应有所作为。当前,我国社会发展步入了一个非常关键的阶段,既是“黄金...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构想,财政监督管理作为国家经济安全的守护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负有重要的使命。通过财政监督参与财政管理、规范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平、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运行环境;保证财政收入的及时、完整、准确,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效率;维持经济活动的规则与秩序等,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高度统一的。
财政监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和其本身特有的性质职能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特殊要求,决定了财政监督必须找准定位,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作为:
——在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繁荣中应有所作为。和谐社会离不开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是财政监督的战略使命,财政监督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就是对建设和谐社会的贡献。因此,财政监督应紧紧围绕中央的各项重大经济决策,通过监督管理促进稳健的财政政策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对各项财政收入的日常监管,加强对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类收入政策法规的调研,为做大财政蛋糕服务,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
——在化解社会矛盾,构建良好发展环境中应有所作为。当前,我国社会发展步入了一个非常关键的阶段,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经济发展中的不协调加剧,社会结构的矛盾尖锐。在解决这些矛盾、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财政监督施展的空间十分广阔,可以通过监督管理和调研反映,促进相关部门加大对农业、科教文卫、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减少与经济过热领域、一般竞争性领域的“越位”投入。通过财政监督,促进依法理财,依法用财,不断提高各部门理财、用财水平,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提高。通过构建良好发展环境、加大财政资金绩效监督力度、有选择地实行政策倾斜等方式,为落实国家的战略举措、缩小地区经济差距、帮助落后地区尽早摆脱贫困、改变不合理社会结构、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中应有所作为。财政监督应围绕关注民生民权,把坚持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基本着眼点,在监督项目的安排上,更多关注社会热点、难点和焦点,将社保基金、残疾人保障基金、涉及“三农”的专项资金以及救灾救济、扶贫等资金作为关注和首先考虑的监督对象,将掌握“钱、物、人”分配权的部门、领域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对群众来信来访涉及财政监督职责范围的、对企业改制涉及职工权益损害的、对涉及社会分配不公的等问题也可采取临时立项的方式将其列入监督范围,把服务和谐社会的举措融入到每一项财政监督工作中。通过对社保、扶贫、科技、“三农”、教育等关系民生民权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揭露和查处挤占挪用、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以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创业积极性,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动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
——在源头治腐,参与财政改革中应有所作为。近年来,为从源头上根治腐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仅与财政管理相关的就包括“收支两条线管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财政监督已参与其中并正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改革的进一步发展也要求财政监督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要大力弘扬正气,坚定地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消除执法腐败,使财政监督汇聚成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历史实践中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
财政监督工作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作用,须保持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努力营造与时俱进的工作环境,以创新推动和谐。
一是加强绩效监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财政支出资金的监管层面要由查处问题为主向目标追踪、绩效评价转变。财政监督的主要功能应围绕着财政运行效果开展审核、监控、评价、调研、反馈,实现监管目的和工作方式的根本变革。开展财政支出绩效监督的原则是“选取重点,抓住热点,主攻难点”,重点是关注关系到和谐社会发展、基础建设、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的各项资金;热点是中央重视和群众关心的资金项目;难点是难以量化、难以评价而又非常重要、应予监督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诸如对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教育科学文化发展项目资金、用于解决“三农”问题的资金等,要改变单纯的检查处理方式,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全方位的绩效监督评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财政监督透明度。“阳光是最好的杀虫剂”,建设和谐社会要增强公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应将信息披露作为一项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逐步提高行政领域的透明度。对财政监督的结果要逐步实行社会公告,提高监督成果的透明度和社会综合利用水平,同时还可以借助各种舆论工具和社会的力量,保障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落到实处。
三是整合现有资源,发挥监督的整体联动效果。监管方式要由孤军作战为主向上下联动、内外联合、资源共享、整体推进转变。针对目前财经领域违纪问题多样化、政策法规多头化、监管主体多元化的现实,财政监督应本着降低监管风险,提高监督成效的目的,进一步加强监管部门间的协调沟通,统一评判问题的一致意见,统一适用法规的一致性,建立重大问题协调沟通制度。这样各部门既可以就共同关注的问题寻求合作,建立多元化的监管视角和监管模式,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又可以有效避免重复检查,降低监管成本,并能促进各部门完善自身运行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最大化发挥行政部门的整体监管效能。
四是改进工作手段,提高监管效率。要结合“金财工程”和“金税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充分利用;加快与被监管对象的联网,通过信息共享实现实时监控;提高利用计算机技术查账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以现代化监督手段遏制高科技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是查处与规范并重,建立与被监督对象的新型关系。以往的财政监督工作以检查为手段,以处罚为目的,有很大的局限性。为了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财政监督工作则要突出针对性、特殊性、专业性和工作方法的艺术性,以服务被监管对象为出发点,达到促进被监管单位规范管理的目的。这就要求财政监督执法必须彰显以人为本的监督理念,充分体现现代法治社会刚柔相济的品性,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