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我国农业、农村工作和财政支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农业综合开发作为国家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手段,既能够有力地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又能够有效地促进农村乡风文明、村容村貌和管理方式的全面进步,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一)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是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有效手段。目前,我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农业抗灾能力不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高与不稳定的问题并存。在全国现有的18.37亿亩耕地中,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不足6.5亿亩。同时,许多地区现有的农业生产条件,不适应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这是进一步发展农村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实践证明,实施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的农业综合开发,可以有效地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示范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这对于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具有重要作用。
(二)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是实现农村生活宽裕的一条重要途径。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必须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农村生活宽裕。但近年来,农民增收面临着诸多困难,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呈扩大的趋势。解决农民增收问题,提高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民收入,必须采取综合措施。既要解放农村劳动力,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农村二、三产业和城市转移,逐步提高家庭经营规模;又要从内部加强农业生产,切实提高家庭经营水平。农业综合开发通过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提高农业抗灾能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同时为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供前提条件,夯实了农民增收的基础;通过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优质高效种养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直接带动农民增收。可以说,农业综合开发是从内部挖掘农业生产潜力的有效组织形式,对于增加农民收入、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宽裕的目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是促进农村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一个重要推动力量。逐步实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目标和要求。农业综合开发充分体现了管理民主的要求,项目区是否立项开发,坚持以“农民要办”为前提,由农民民主决策;同时,对农民筹资投劳搞开发实行严格规范的村级“一事一议”制度,切实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通过开发给农民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引导农民积极发展生产,进一步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形成良好的社会风貌;通过田间道路、小型水利设施、农田林网及农村沼气建设等,有利于改善村容村貌以及农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生活水平;通过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和项目示范建设,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造就新型农民。所有这些,能够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财政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和任务,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同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公共财政建设和农业农村发展的新要求,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机制创新,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一)多渠道多层次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扩大地方财政资金配套保障试点范围,鼓励和支持各地区积极争取土地出让金等其他渠道资金,统筹安排作为农业综合开发的配套资金;通过投资参股、贴息、补贴等方式,吸引带动信贷资金和其他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坚持以改造中低产田为主,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基本农田,适当加大对农田作业机械化的扶持力度,进一步解放农村劳动力,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尤其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促进村容整洁做出新贡献。要适当集中资金打造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以13个粮食主产省(区)为重点,打造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同时,各地区特别是粮食主产省(区)要相对集中资金,重点加大对耕地面积和中低产田面积比较大、粮食总产量和商品量高、粮食增产潜力大的开发县(市)的扶持力度,加强这些粮食生产大县(市)的中低产田改造。要加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适当加大扶持力度,选择改造中低产田急需、投入少、见效快的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以改善项目区骨干灌排工程条件,为改造中低产田提供水利保障。同时,适当支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主要支持草场面积比较大的地区进行草场建设和丘陵山区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
(二)大力推进投资参股经营试点,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明显增收。坚决按照财政部党组要求,以大力推进投资参股经营试点为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明显增收,并逐步形成农民自觉自愿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长效机制。2006年,中央财政要增加用于投资参股经营试点的资金,只要具备投资参股经营试点条件的省份,都可以进行试点。先由各省(区、市)据实申报试点项目,最终根据项目申报、评审和资产评估情况,确定各省(区、市)中央财政投资参股规模。在财政资金“只参股、不控股”的前提下,允许对发展前景好、股本结构合理的投资参股企业,进一步增资扩股,连续扶持。对试点项目要密切关注,加强指导,及时检查,严格管理,确保取得成功。可继续采取有偿与无偿投入相结合和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重点扶持辐射带动作用比较强的国家级、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努力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明显增收。
(三)坚持以民主的方式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水平。农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力量。土地治理项目要以“农民要干”为前提,产业化经营项目要以能够示范带动农民明显增收为前提,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实行“民办公助”,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龙头企业带动、农民自愿组合”的农业综合开发机制。积极开展以奖代补、产权拍卖等创新做法,尊重农民意愿、吸收农民参与工程建设管理,让项目区农民群众充分享有工程建设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变“要我干”为“我要干”,激发农民主人翁精神,进一步密切项目区乡村党群、干群关系。要继续公开发布产业化经营项目和投资参股经营项目申报指南,扩大选项范围和透明度。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绩效考核,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项目区乡村事务民主管理。
(四)以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为重点,促进乡村民风建设。以加强和改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科技推广费管理工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区农民群众的科技培训,大面积示范推广先进成熟适用的农业新品种及新技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在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时结合开展文化培训,提高项目区群众科技文化素质,鼓励、引导和带动项目区农民群众把精力和热情都用于发展农业生产、建设美好家园上来,大力推进农村民风建设。
(作者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