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4 作者:金人庆 财政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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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在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建议》高屋建瓴,统揽全局,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内容丰富,措施有力,充满创新,集中反映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新世纪新阶段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是指导今后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财政是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物质基础、政策工具、体制保障和监管手段。《建议》通篇都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为“十一五”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对财政工作也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立足财政、放眼全局,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制定出科学的财政“十一五”规划和财政工作重点。
“十一五”时期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根据《建议》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坚持并不断丰富和发展部党组“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财政部党组通过学...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在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建议》高屋建瓴,统揽全局,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内容丰富,措施有力,充满创新,集中反映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新世纪新阶段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是指导今后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财政是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物质基础、政策工具、体制保障和监管手段。《建议》通篇都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为“十一五”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对财政工作也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立足财政、放眼全局,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制定出科学的财政“十一五”规划和财政工作重点。
“十一五”时期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根据《建议》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坚持并不断丰富和发展部党组“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财政部党组通过学习,初步提出了“十一五”时期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促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和做强市场主体。一是建立和完善财税政策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转型;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使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尽量接近,促进公平竞争;完善并合理使用税收抵扣、减免和加速折旧等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职工技术培训和设备更新改造的力度;对使用落后工艺、设备及高污染、高消耗的企业实施限制或惩罚性税收政策。二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充分激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拓展政府采购政策的扶持功能,支持国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高新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三是完善企业财务和分配制度,营造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制度环境。加快企业财务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改革和完善企业分配制度,允许企业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骨干实行股权激励等政策,鼓励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四是增加财政科教投入,促进科技进步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逐步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为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合理配置科技资源。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重点支持普及义务教育,大力支持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劳动者素质,培养高素质人才;通过采取绩效评价、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措施,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财政科教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积极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是制定实施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推动理顺资源价格,建立合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综合开发;逐步加大对清洁生产、可再生资源和新能源开发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并整合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与发展循环经济有关的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和重大项目建设示范;运用有关财税政策措施,引导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和消费模式。二是支持建立健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充分考虑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成本,逐步提高排污收费水平,将环境要素成本化;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健全我国生态补偿机制;以支持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为突破口,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及其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三是进一步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切实改变财政直接支持上项目、办企业以及依赖减免税的传统做法,主要通过实施适当的财政政策,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宏观环境;深化税制改革,规范财经秩序,为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的财税环境;支持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安定和谐,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转变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严格按照“两个务必”要求,积极推进绩效考评等工作,坚决制止铺张浪费、挥霍资金的行为,逐步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使用新模式,推动构建节约型社会。
三、积极促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一是运用进出口环节税收政策,促进完善外贸发展战略。适时适当调整关税及出口退税政策,支持优化外贸商品结构,促进推行外贸代理制;取消外资超国民待遇,逐步实现统一税制、统一市场;支持和鼓励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减少贸易摩擦,提高国际竞争力。二是调整财政投资方向和结构,加强薄弱环节。支持减少政府对要素资源的直接管制和配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优化财政投资方向和结构,国债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加强公共性、公益性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支持加快生活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鼓励民间投资,促进建立以消费为导向、民间投资为主体、市场化为基础的投融资体制。三是研究实施促进消费的财税政策,促进消费长期稳定增长。支持加快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制度建设,解除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促进居民放心消费;实行富民政策,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让广大居民有能力消费;积极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推动消费升级,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金融、保险、会计、物流、信息、资产评估和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型消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消限制消费的不合理收费,改善基础服务设施,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四、积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扩大公共财政覆盖“三农”的范围。一是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大幅增加财政“三农”投入,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并逐步调整财政支农资金存量,促进教育、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朝着城乡统筹安排方向发展;重点调整财政支农资金增量,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特别是信贷资金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重点支持农业基础条件改善和农业科技进步,支持生态建设、防灾救灾和扶贫开发等;积极整合支农资金,强化支农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注重转变和完善财政支农方式,按照“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财政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二是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支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严格核定和控制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继续做好撤并乡镇和村组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整合乡镇事业站所;支持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同时大力开展农民培训,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完善“三奖一补”政策,突出抓好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与管理方式改革,基本解决好县乡财政困难问题。三是支持相关改革,促进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系。支持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水管单位深化改革,推动深化粮食、棉花等大宗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社会化程度;推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劳动力就业管理制度改革,支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促进城乡统一要素市场的发育、形成。支持积极探索和发展多种形式并存的农业保险制度。
五、积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按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财政的要求,遵循市场性、公共性和引导性原则,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减少并逐步退出一般性、竞争性、经营性领域投入,财政支出继续向困难地区、行业和群体倾斜,建立并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满足人们的公共产品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沐浴公共财政阳光。一是支持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就业乃民生之本,要继续完善并积极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包括继续增加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完善社会保障筹资机制,确保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支持抓好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争取建立起比较规范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配合事业单位改革,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障改革方案;加大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力度,研究制定并实施失地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政策。二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三是推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支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争取在“十一五”时期建立覆盖全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支持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和医疗卫生三项制度改革,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四是建立文化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建立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五是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通过综合运用多种财税政策工具,促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调节过高收入,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减缓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加大对城镇廉租住房的投入力度,推进经济适用住房进行货币化改革,支持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问题;认真落实并研究采取各种有效政策措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六是完善财政扶贫机制。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以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目标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以改进农业生产组织方式、提高贫困群众生产能力和收入水平为主要目标的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以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促进其向非农产业转移为主要目标的劳动力培训。
六、积极促进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明确各级政府责任。根据受益范围等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支出责任;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研究调整和规范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的办法,适当扩大政府间收入划分的覆盖面;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并重点用于中西部及农村;强化省级财政在调节省以下财力分配方面的责任,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乡的支持力度;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行省级直接对县的财政管理体制,大力推进“乡财县管乡用”改革。二是完善税收制度。除前面提到的税制改革外,还要推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调整和完善资源税,扩大征税范围,改革计税依据,加大税收对资源开采和使用的调节力度;完善消费税制度,适当扩展消费税范围和合理调整税率;择机出台燃油税,取代公路养路费等部分收费;在条件具备时,研究合并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建立统一的物业税。三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要再取得标志性成效,市、县财政都要编制部门预算,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和项目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约束、预算监督、预算透明都要有明显增强;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建立国库现金管理和国债余额管理制度,研究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积极应对政府采购市场开放压力;形成并逐步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建立完善一套既符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较为规范合理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加快“金财工程”建设,全面完成“金财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四是加强并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加快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立法进程,力争开拓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新局面。重点抓好调整国有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及分配政策工作。保障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权益;确保农村土地流转的合理有序。
2006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有关部署,结合面临的新形势,2006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实施稳健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着力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一、继续加强财政宏观调控,确保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2006年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稳健财政政策,并着力推进投资、消费和出口健康发展。一是调整和优化政府投资结构。要继续调整优化国债项目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结构,优先支持农村建设、科教文卫、社会保障、资源节约、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西部大开发,保证重点项目建设。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特别是新上消耗高、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项目。发挥政府投资对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协调发展的促进作用,支持税制改革等体制创新和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坚决制止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各级财政部门一方面要与有关部门加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把握调控重点和力度,加强科学论证,确保按规定方向安排项目;另一方面要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把握资金安排进度,切实加强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通过调整和规范收入分配促进消费增长,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三是巩固和发展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成果。特别是对本辖区内可能出现新的负担不平衡问题,省级财政要统筹安排,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出口退税分担新机制的有关精神,确保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顺利进行,为外贸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要切实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狠抓增收节支,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制止“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各种形式的铺张浪费,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和支出效益不断提高。
二、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是全面取消农业税。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将全面彻底取消农业税,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将走进历史博物馆。积极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二是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基层政权的行政能力。三是完善并加强“三补贴”政策。13个粮食主产省(区)的粮食直补资金再增加10亿元,全部达到本省粮食风险基金总规模的50%。要总结经验,完善办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补贴资金发放“一卡通”,并加强监督检查;扩大农机具购置的资金补贴范围,调整补贴重点;积极研究探索建立对农民种粮收益综合补贴制度。四是积极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中央财政将加大用于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农村“六小”工程以及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种子工程等项目建设。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重点用于粮食主产区中低产田改造和中型灌区建设。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重点向国家确定的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基本农田保护、受自然灾害影响比较严重的灾毁区等方面倾斜。完善测土配方施肥补贴政策。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五是推进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市、区),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10元提高到20元。确有困难的省(区、市)可以在2年内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完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管理,防范基金风险。六是全面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继续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科技发展、环境设施和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计划”、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在西部农村地区实施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扩大实施送书下乡工程范围,全面覆盖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此外,积极探索整合各种支农资金的新方式、新方法,切实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从2006年起将在农村逐步建立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的义务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主要内容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现行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同时积极推进教育体制及其收费制度改革。考虑到财力承受能力和教育发展水平,2006年首先在西部地区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并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和推进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以后逐步向中部和东部地区扩展。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从为子孙后代造福、为民族振兴打下更坚实基础、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切实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统筹落实好地方资金;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和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逐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
四、做好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一是继续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落实相关财税扶持政策,抓紧研究适当扩大政策扶持面,完善就业再就业资金分配办法,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落实妥善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具体措施。二是抓好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及其他社会保障工作。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制定并组织启动扩大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的具体方案;细化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深入研究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三是认真帮助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加快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步伐;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继续做好优抚安置和军转干部解困工作,大力支持安全生产和抗灾救灾。四是全力支持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确保防控经费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家禽业发展,研究建立人、畜、禽统筹、城乡一体的公共卫生体系。
五、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着力促进自主创新。一是大力增加财政科技投入。2006年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实施的第一年。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更好体现国家对科技工作的支持。中央财政科技支出安排将大幅度增加,各地也要相应增加投入。通过这一政策信号更好地引导全社会重视科技创新和增加科技投入。二是完善科技及经费管理体制。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探索有效管理科研课题经费的方式,强化科技经费监管;研究建立财政科技经费的绩效评价体系,政府科技计划及应用型的科技项目要设立明确的绩效目标,建立独立的政府科技计划后评价机制。三是充分发挥税收政策促进科技进步的作用。充分利用税收扶持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研究制定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以及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鼓励能源资源性、环保型、先进技术设备及其零部件产品的进口,限制高能耗、高污染、高物耗以及资源性产品的出口;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要逐步从对进口整机设备的优惠,转变到对国内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装备所需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的优惠上来。四是完善并积极运用政府采购等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已经明确的相关财税优惠政策措施要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加大力度,同时根据新形势抓紧研究制定新的财税支持措施,成熟一项,出台一项,落实一项。
六、坚定不移地深化财税改革,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是积极推进政府收支分类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制度改革,特别是要认真总结模拟试点经验,完善相关办法,做好正式启用新科目编制2007年政府预算的各项准备工作,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中央和省级要将改革范围扩大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逐步将其全部财政性资金纳入改革范围;力争在全国所有地市都实施这项改革,同时积极向县一级推进。政府采购规模要力争突破3000亿元,并注重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功能。积极研究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有关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力争出台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将企业新增机器设备所含税款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改革方案。出台实施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的调整方案。积极推进部分地区实施物业税改革试点,细化物业税的改革方案。积极推进资源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等改革。发挥关税和出口退税政策作用,支持转变外贸发展方式。认真组织煤炭行业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择机完善消费税制度,对部分资源性产品和高档消费品征收消费税。推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三是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做好已到期基金政策的调整工作,完善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政策;研究规范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土地收益基金。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检查,确保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应收尽收;研究完善罚没收入和政府捐赠收入管理制度;建立非税收入统计制度,加快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财政票据管理,提高非税收入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四是推进财政系统“金财工程”建设。完成应用系统支撑平台的开发应用工作,在完善财政部与省、地市财政部门的网络连接基础上,启动与县级财政部门的网络连接工作,建立统一的网络及安全体系。五是大力支持深化金融、国有企业、粮食流通、事业单位、外贸、邮政、住房等体制改革创新。重点研究改革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建立政策性银行自我约束及可持续发展机制。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组织开展解决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问题试点工作。制定完善并认真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研究推动中央储备粮和国家储备物资管理体制改革。六是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努力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七、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地区协调发展,既需要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力度,也需要充分发挥地方各级财政的作用。一是继续加大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二是加大实施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力度。总结完善相关办法,继续实施“三奖一补”政策,并适当增加奖补资金规模。同时,积极研究各级政府间支出责任、收入划分,重点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三是认真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明确的各项财税政策措施。重点落实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财税优惠政策。积极研究制定并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财政政策,引导和支持东部率先发展,促进形成东中西部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四是充分发挥地方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的调控作用。各地要切实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用于提高地方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并结合自身实力不断壮大的新形势,主动发挥更大调控作用,大幅增加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在促进辖区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五是完善扶贫开发机制。特别是积极推进扶贫贷款财政贴息方式改革和到户扶贫贷款担保等试点工作,并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切实管好用好扶贫开发资金。
八、加强财政立法和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推进依法理财进程。一是加强财政立法。继续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积极推进修订《预算法》进程,研究起草《税收基本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开展财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把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控,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确保财政政策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别是要注意充分发挥专员办的作用,加快建立稳定长效的业务工作机制,更好地服务于财政管理。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的作用,切实提高投资评审质量。积极研究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推动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性。三是深化会计改革。抓紧制定发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形成与国际趋同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加快政府会计改革步伐,进一步发挥会计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开展会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打造诚信会计的要求,表彰奖励优秀会计人员,加强财会人员诚信档案建设,健全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和文化体系,大力培养会计领军人才,搞好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管理和建设,严格行业监管,提高信息质量,增强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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