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财政是基层政府执政的重要基础和财力保障,也是地方财政发展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近年来安徽省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县乡财政困难问题,通过发展经济培育财源,加大对县乡财政扶持力度,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实行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改革,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和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等措施,使县乡财政运行状况渐趋好转,管理逐步规范,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但由于多种原因,目前部分县乡财政仍然十分困难,财政收支规模偏小,可用财力不足,刚性支出压力很大,历史债务包袱沉重,县乡财政困难已经成为困扰全省财政经济运行的突出问题,不仅影响了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而且影响了基层政权的稳定。为此,安徽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05年起全面实施县乡财政振兴工程,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基本实现全省县乡工资正常发放、政府债务明显减轻和财政经济良性发展。
综合分析各方面情况,目前安徽省实施县乡财政振兴工程,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物质技术条件:一是经过几年来的农村税费改革,规范了农村税费征收管理,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为县乡财政振兴奠定了体制基础;二是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以来,省财政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县域经济发展和县级重点工业园区建设明显加快,为县乡财政振兴提供了可能;三是全省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国家出台“三奖一补”政策,省财政实施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乡财县管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使振兴县乡财政有了一定的财力和政策保证;四是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实施激励约束、强化财政管理等措施,使县乡人心思进,形成了加快发展、奋力崛起的良好局面,为县乡财政振兴提供了精神动力。这些有利条件为缓解全省县乡财政困难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可能。因此,我们有能力、有信心通过扎实的工作,在未来几年的时间里,全面振兴县乡财政,在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上打一场翻身仗。当前的关键就是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县乡财政振兴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安徽实施县乡财政振兴工程的主要政策措施,概括起来就是:促进发展,完善体制,减轻负担,加强管理,综合配套。
一是促进发展。解决县乡财政困难,根本在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目前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形势较好,具有一定规模的县级工业园区有78家,不仅是当前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亮点,更是未来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极。省财政已连续几年安排县级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贴息和奖励资金,推进县域工业化进程。今后将大力支持县级金融发展,增强县域经济输血造血功能,全面落实农村信用社改革财税优惠政策,加快县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建设。健全财政激励约束机制,对经济发展较快、税收收入增长多的县(市)继续给予奖励。同时,要求市级财政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在新增财力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补助的政策;凡是在县域范围内实施的招商引资项目,所增加的归属地方的税收和财力原则上都留给县级。要求县乡财政认真落实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以县域工业园区建设为抓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调整县域工业发展方向,以农产品加工为重点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

二是完善体制。进一步巩固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成果,扩大省对县级财政预算审查范围。规范县乡财政行为,建立完善包括县乡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在内的预算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县乡财政供养人员动态管理。加强对乡财县管改革的指导和督促,全面推广使用乡财县管财务核算软件,确保全部实现县乡联网、网上运行。要求各级财政积极完善财政体制、调整支出结构,尽可能下移财力,进一步增加对财政困难县乡的转移支付。下决心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将数额相对固定的专项转移支付归并到财力性转移支付中,增强县乡安排公共支出的自主能力。
三是减轻负担。2005年,安徽省将按照清理清查、分类处置、激励约束、健全机制和综合治理的思路,选择部分县开展化解县乡政府债务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力争用3—5年左右的时间,使县乡政府债务规模降低到一个合理的水平,建立结构优化、功能合理、规模适度、良性运行的政府债务控制约束机制。省财政将研究建立化解县乡政府债务奖励机制,继续减免县乡财政债务,减少县乡项目资金配套。要求各市县财政安排落实偿债准备金,建立债务统计和预警机制,做好化解财政债务工作。
四是加强管理。省财政将扩大省对县级财政预算审查范围,严格实行县乡新进人员省级审批。要求县乡政府认真落实乡镇机构和人员5年内零增长政策,努力控制行政成本。要求县乡财政努力增收节支,合理确定财政支出顺序,全力保证工资发放、社会保障和基层政权运转,妥善安排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等重点支出,根据财力可能,办一些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实事。规范农村教育、卫生财务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杜绝各种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适应全面免征农业税的形势需要,研究乡镇财政职能调整问题,加快推进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
五是综合配套。县乡财政振兴工程事关全局,关系重大。要加快县乡政府职能转变,在免征农业税后,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上来。要把缓解财政困难摆上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协调有关方面加强配合,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杜绝弄虚作假、套取上级资金的行为。市县财政截留、挪用中央和省奖励补助资金的,省财政将相应扣减其奖励补助资金。困难县乡政府拖欠工资或者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及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的,不仅要扣减其奖补资金,还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