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我国新世纪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特别是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具体要求,并将“统筹城乡发展”列于首位,足见其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宏伟目标的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统筹城乡发展光靠市场调节不行,国家的干预主要通过财政手段实现。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做好切分与做大“蛋糕”的文章。
国民经济在改革开放的一定阶段放开让东部地区、城市经济加快发展,有利于全局的“起飞”。但是,不平衡发展有一定限度。“一条腿”的力量可以大些,但不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经过25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农民生活有了很大提高。但截止到去年,由于种种原因,城乡差距、工农差距仍呈不断扩大的趋势。城乡收入差距从1983年的1.82:1扩大到2003年的3.23:1。目前,虽然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经下降到15%,但仍有近60%的农村人口、50%的劳动力以农为主。农民不仅增收难,而且就业难、受教育难、看病难、养老难。统筹城乡发展,使8亿农民如期过上小康生活,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需要,也是今后保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统筹城乡发展,财政部门必须调整支出结构,大力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不能从“立竿见影”出政绩来考虑切分蛋糕,舍不得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增加投入;也不应把注意力主要放在很快就能做大“蛋糕”的“短、平、快”政策措施上。只有在切分财政支出“蛋糕”时注重向解决“三农”问题适当倾斜,才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有可能将财政经济“蛋糕”越做越大。拉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市场消费品需求的不断扩大。如果多数人对一般消费品有强烈的购买要求,但因缺钱而形成不了市场的有效需求,快速的投资增长迟早要跌落下来,会给经济、财政带来巨大困难。如果近一半的社会劳动力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使用,就会严重制约社会财富的创造和做大财政经济“蛋糕”。没有“三农”问题的妥善解决和城乡统筹发展,就不会有市场经济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所需的供求条件和稳定的社会基础。全国是这个道理,一个地区的发展也是如此。
党的十六大召开以来,尤其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以来,国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已经在财政、税收和其他社会经济政策方面加大向农村倾斜,努力抑制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调整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方式,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全国有29个省份实行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总额达到116亿元,使6亿农民得到了实惠;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免征和降低农业税税率,大大加快了农村税费改革步伐,全年可减轻农民负担约300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主要用于粮食主产区,并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资金全部实行无偿投入;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对磷酸二铵销售和进口每吨补助100元、尿素生产企业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50%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使我国农村经济出现了转折性变化,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增长10.9%,首次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幅,是1997年以来农民增收形势最好的一年。此外,中央财政新增用于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投入已经主要用于农村,公共财政的阳光已经更多地照耀到亿万农民身上。
近些年来,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地方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创造出许多新鲜经验。如加大对农村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农业基础设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加快农村工业化、城市化步伐,鼓励农村人口向平原、城镇集聚,减少农业劳动力数量;推进科技兴农,加强农民就业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和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特困农民大病救助制度,成立镇乡、街道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机构,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造,加快农村社区化进程等。这些探索和创新,在开拓城乡统筹发展的历程中具有典型借鉴意义,本刊特设专题予以报道。
城乡体制差异和发展差距是长期历史形成的,缩小差距,统筹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也是一项庞大而系统的工程,既要防止不顾现实可能的一哄而上,也要避免对其重要性、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必须继续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加快体制创新,改变二元结构,优化区域布局,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农民非农化,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共享发展成果的新格局。各级财政部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中,必须充分认识肩负的责任,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加大工作力度,按照金人庆部长的要求,“从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观念转向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协调发展新理念”,切实做好份内之事,比如在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和农业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机制方面有所创新;同时,主动与其他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共同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