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近年来,浙江省永康市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组织,对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资金统筹层次高,财政支持力度大。以市为单位统筹,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作医疗基金以个人缴纳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筹集,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55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35元,财政按参保人口每人每年补助20元。鼓励经济较好的村对参加合作医疗的村民进行适当补助。
二是保“大”与保“小”相结合。以大病统筹为主,根据医院等级设置住院报销起付点,患病住院医药费年度内超过起付点的可按20%至50%的不等比例分段报销,年度内报销累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特殊病种经批准,其门诊医药费2000元以上部分可报销30%,年度报销封顶线为2万元。与此同时,兼顾“小病”,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在当地定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门诊费用报销10%。如果一年未看过病的,可在当地卫生院免费体检一次。
三是定点单位较多,方便就诊。把全市所有市(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卫生分院都列入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同时把一些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也列入定点医疗范围,以...
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近年来,浙江省永康市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组织,对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资金统筹层次高,财政支持力度大。以市为单位统筹,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作医疗基金以个人缴纳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筹集,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55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35元,财政按参保人口每人每年补助20元。鼓励经济较好的村对参加合作医疗的村民进行适当补助。
二是保“大”与保“小”相结合。以大病统筹为主,根据医院等级设置住院报销起付点,患病住院医药费年度内超过起付点的可按20%至50%的不等比例分段报销,年度内报销累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特殊病种经批准,其门诊医药费2000元以上部分可报销30%,年度报销封顶线为2万元。与此同时,兼顾“小病”,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在当地定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门诊费用报销10%。如果一年未看过病的,可在当地卫生院免费体检一次。
三是定点单位较多,方便就诊。把全市所有市(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卫生分院都列入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同时把一些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也列入定点医疗范围,以方便群众看病。
四是实行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低保家庭(五保户、特困户)和特困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其合作医疗个人出资部分由市财政负责解决。对得到合作医疗最高补偿仍生活贫困的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可向民政部门申请医疗补助。
(应建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