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5 作者:郑建国 (作者为山西省财政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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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的又一里程碑。财政机关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行政许可的职能,因此,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财政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措施,探索研究实施行政许可法对财政管理工作的影响和要求,抓紧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工作,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对财政工作的重大意义
20世纪80年代以来,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发布实施,对规范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行为产生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在此基础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对我国现行行政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它顺应了依法约束政府权力这一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体现了政府应该是法治政府、有限政府、透明政府、诚信政府和责任政府的基本理念,揭示了设权应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需赔偿等权力运行的内在规律,反映了“三个代表”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的又一里程碑。财政机关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行政许可的职能,因此,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财政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措施,探索研究实施行政许可法对财政管理工作的影响和要求,抓紧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工作,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对财政工作的重大意义
20世纪80年代以来,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发布实施,对规范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行为产生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在此基础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对我国现行行政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它顺应了依法约束政府权力这一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体现了政府应该是法治政府、有限政府、透明政府、诚信政府和责任政府的基本理念,揭示了设权应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需赔偿等权力运行的内在规律,反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执政为民的主要宗旨,是一部集想民、亲民、为民、便民于一体的以人为本的良法。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必将加快促进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步伐,有力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也将进一步促进与规范财政的改革与发展,进而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1.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规范、促进财政改革发展的必要环节。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财政改革发展也离不开法制建设。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有些事项是财政不该管、管不了、实际上也管不好的,有些领域是财政需要退出来的,而有些领域则是财政需要进入并逐步强化其管理的。这就需要通过深化财政改革来完成,需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来规范。行政许可法从调整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等关系出发,根据公民自主优先、市场调节优先、社会自治优先和事后监管优先的“四优先”原则,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立范围和权限,减少了不必要的行政许可事项。同时,行政许可法又将保护公共安全作为行政许可的首要功能,要求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这对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履行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系统,大力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
2.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内在动力。实施行政许可法,标志着我国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入新的阶段。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财政机关是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重要部门,就必须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从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期限及公开等方面,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提高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进而提高财政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水平。
3.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创新财政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又一机遇。行政许可法的立法主旨、基本原则和一系列制度措施,不仅是对行政许可制度的改革,而且也是对财政管理理念、财政管理体制与机制、财政管理方式等不同层次内容的创新。行政许可法提出的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的制度,明确规定一系列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的制度,公众参与对行政执法的考核评议制度等等,预示着财政体制与机制创新将迈上一个新台阶。财政部门要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一是加快实行部门预算的改革步伐。财政预算是一本政府公开的“财务大账”。它必然有一个监督的问题,因为它涉及了公民与政府、纳税人与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之间的内在关系。政府使用了纳税人的钱,就应该依法让人民知道钱花到哪儿去了。这就是行政许可法公开、公正和公平制度的一个重要启示。二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制度。要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并及时把政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大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力度。要在去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扩大改革试点范围与层次,增强财政支出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加强对财务会计、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促进他们切实履行职责,维护财经秩序。五是继续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资金项目管理、解决“三农”问题等方面的工作,要借鉴行政许可法提出的一系列制度规则,从制度设计的层次上来解决问题,把各项财政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依法促进这些工作的协调发展,在更高层次上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对依法理财的要求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对我国财政事业的重要作用,不仅仅体现在对财政改革与发展的规范和推进的过程中;更为重要的是,行政许可法确立的行政许可的设定制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制度、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和行政许可的责任制度等制度措施,对现在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具有深刻的影响,对今后的财政行政许可提出了新要求。
1.财政行政许可的设定必须于法有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省政府规章可以临时性设定行政许可,其他部门都不得设定行政许可,不得在其实施行政许可的文件中增设以突破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程序、期限和范围等。这就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注意上下左右的联系、沟通和衔接工作,加强对财政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的超前研究,加强财政立法工作,使财政行政许可的设定于法有据,实施符合法定要求,同时能够既体现财政管理要求,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财政行政许可的实施要公开透明。行政许可法规定: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未经公开宣布不得作为实施依据,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程序、标准、条件和期限等都要公布于众,结果也要公开,除非该项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的,可以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必须诚实守信,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政策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因法律、法规和规章改变,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造成群众利益受损的,要依法给予补偿。这就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杜绝“暗箱操作”,确保财政行政许可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做到取信于民。
3.财政行政许可的服务要便民及时。行政许可法规定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制度,“一个窗口”对外的制度,统一、联合与集中办理的制度,许可申请方式的多样化、受理程序等有时间限制的条款,都体现了便民及时的原则。这就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时效意识、协作意识和全局意识,防止出现多头审批、办事拖拉和推诿扯皮等现象;要加快行政机构改革,减少机构设置,合理配置行政权力,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和高效的服务。
4.财政行政许可权的行使要强化工作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行政许可法还对行政机关违法、越权和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规定了明确、严格的法律责任。这就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尊重行政许可相对人的权利,必须强化行政许可责任意识,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5.财政行政许可实施要强化监督检查。为了解决以往存在的重许可轻监管,只许可不监管的问题,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实施行政许可中的违法行为;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履行监督责任;该监督的不监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行政机关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规定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建立有关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把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提高财政行政许可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抓紧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行政许可法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对方方面面的影响和冲击都很大。为确保行政许可法顺利贯彻执行,必须做好艰苦细致的基础性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刻领会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已经细化的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实施方案。
1.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行政许可法,吃透其基本的原则和精神,并带头遵守执行;机关全体公务员都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做到内容知、法理清、条款明、会应用。在学习的同时做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场合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以扩大其影响范围和层次,为其实施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此外,要继续分期、分批对公务员和有关实施行政许可人员的组织培训,切实做到一个都不能拉,一个都不能少。总之,要通过学习、宣传和培训,努力提高对行政许可法内容及其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做好正式实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保质按时完成有关财政行政许可规定清理的工作任务。清理现行的行政许可规定既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必需的前提条件,也是需要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继续认真完成的一项重要前期准备工作。要在去年行政许可规定清理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保证质量、按期完成清理任务;在清理过程中,对不该管、管不了、实际上也管不好的财政行政许可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取消;对确需保留的,要主动联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紧起草或修改相应的法律或法规,并做好相应的善后工作;对于清理出来的实施财政行政许可的问题,要立足财政工作大局,尽快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3.抓紧研究制定实施财政行政许可的配套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清理的实际情况,在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和有关的服务制度的基础上,抓紧建立健全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制度,建立健全受理、审查、听取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听证、招标、拍卖、考试、登记等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工作程序及其有关制度,建立健全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等制度。在公布这些配套制度之前,要与财政部和当地政府密切联系,认真修改、互通情况,提高质量,为财政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创造优质的配套制度和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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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