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5 作者:邓远军 (作者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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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已明确自2004年1月1日起在东北地区率先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在维持17%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在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船舶制造、汽车制造、高新技术、军品和农产品加工8个行业用消费型增值税替代目前的生产型增值税。这标志着酝酿已久、作为我国新一轮税改“重头戏”的增值税转型已拉开了序幕。增值税转型将对投资、消费、进出口等经济增长要素以及经济结构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当前在增值税转型问题上,人们还存在一些错误认识,亟待澄清。
首先是消费型增值税的准确定义问题。目前的普遍的宣传是我国将实行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改革,但实际上,我国将要实行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初步的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的通常定义,是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额时,除扣掉生产原料等变动成本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以外,还可以把外购固定资产等固定成本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一次全部扣除。也就是说,厂商外购的生产资料,不算入产品增加值,这样,从全社会的角度看,增值税相当于只对消费资料征税,其税基总值与全部消费品总值一致,消费型增值税因此而得名。依此定义,我国将要实行的消费型增值税是非常原始的。这次改革仅仅是允许扣除设备投资中所含...
我国已明确自2004年1月1日起在东北地区率先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在维持17%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在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船舶制造、汽车制造、高新技术、军品和农产品加工8个行业用消费型增值税替代目前的生产型增值税。这标志着酝酿已久、作为我国新一轮税改“重头戏”的增值税转型已拉开了序幕。增值税转型将对投资、消费、进出口等经济增长要素以及经济结构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当前在增值税转型问题上,人们还存在一些错误认识,亟待澄清。
首先是消费型增值税的准确定义问题。目前的普遍的宣传是我国将实行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改革,但实际上,我国将要实行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初步的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的通常定义,是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额时,除扣掉生产原料等变动成本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以外,还可以把外购固定资产等固定成本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一次全部扣除。也就是说,厂商外购的生产资料,不算入产品增加值,这样,从全社会的角度看,增值税相当于只对消费资料征税,其税基总值与全部消费品总值一致,消费型增值税因此而得名。依此定义,我国将要实行的消费型增值税是非常原始的。这次改革仅仅是允许扣除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不包括非设备性固定资产中所含的增值税款,此其一。其二,允许扣除的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仅仅是指新增的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而且还是分行业的,不包括存量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其三,与国际上通行的普遍征收的增值税不同,我国目前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征收,广泛的第三产业征收营业税,这就使得征收增值税的产品增值额中包括了大量来自第三产业的服务费用,增值税重复征收的现象依然很严重。由此可见,我国所进行的消费型增值税改革是分步实施的,当前所进行的只是第一步,而要实行彻底的消费型增值税将不是短期内所能做到的。正确认识到这一点,对于准确评估即将进行的消费型增值税改革的宏观与微观意义十分重要。
在消费型增值税的定义上,还应严格区分消费型增值税与消费税。正是由于消费型增值税相当于只对全部消费资料征税,有人因此将消费型增值税等同于消费税。如有人认为,生产型增值税即在每一个生产环节都向生产单位征收增值税,无论产品是否已卖到消费者的手中。这种税型又叫价内税,即消费者购物所付的价格包含了物品的价格加上增值税。而消费型增值税只在消费者购物时才征收。这种税型称为价外税,即消费者购物时在按标明价格付款的同时还需额外付税款。这种税制的后果是,生产地不能大量收税,而集中到消费地收税,由此引起地方政府调控、导向上的根本变化,产生避免富裕地区更加富裕、贫穷地区更加贫穷的中观效果。很明显,这是将消费型增值税与典型意义上的消费税相混淆,又将价内税与价外税征收方式上的差别与生产型与消费型增值税税制的差别相混淆。消费税是对一部分特殊产品所征收的税,属非中性的特殊调节。消费型增值税在生产与消费各环节征收;而消费税既可选择在生产环节征收,也可选择在最终消费环节征收。消费型增值税与消费税既可采取价内征收的方式,也可采取价外外征收的方式。产生上述误解的原因在于我国税制与国外税制的差别。国外所称的消费税或货物税很多实际上就是我国的增值税,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则没有增值税。与国外增值税与消费税均采取价外征收方式不同,我国的消费税是价内征收,而增值税在生产环节是价外征收,在消费环节则是价内征收。正确区分消费型增值税与消费税,对于正确分析消费型增值税的经济社会意义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是消费型增值税对投资的影响。在微观层次上,目前普遍认为,消费型增值税将导致有关企业当年利润大幅上升;但以后各年的利润不再受增值税影响。这种认识的偏差是将利润与现金流量相混淆了。实际上,消费型增值税的直接影响是使企业投资当年所交的增值税减少,现金流增加;同时使固定资产以不含税成本入账,导致以后年度固定资产的折旧减少,使利润和所得税增加,现金流减少(利润增加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消费型增值税主要影响的是企业的现金流,而非利润,相当于使企业获得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在投资决策上,现金流是比利润更重要的因素,因此,消费型增值税对企业投资的刺激作用是非常明显的。从宏观层次看,有人认为,在我国宏观经济已经走出通货紧缩阴影,投资开始出现过热苗头的情况下,此时推出消费型增值税有可能形成对投资与通胀的刺激效应,因此,不能不对消费型增值税刺激投资膨胀的影响予以足够的重视和充分的研究。这种看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消费型增值税有更广泛的经济社会意义,况且此次消费型增值税的范围仅限于设备投资,对投资与通货膨胀的影响有限。而控制投资与通货膨胀更适宜用灵活性较强的金融与其他财税政策手段。
第三,消费型增值税对进出口的影响。目前几乎普遍地认为,在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的条件下,出口产品成本中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所含税款得不到退税,使我国货物出口退税不彻底,不利于扩大产品出口。同时,由于生产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购进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而进入成本,对本国部分产品存在重复征税现象,且尚未在商品劳务交易环节下全面征收,导致进口产品税负比本国产品的实际税负低,不利于本国产品与进口产品的公平竞争。这种分析也是不准确的。出口退税取决于“出口产品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与“未抵扣进项税额”中的较低者。我国退税率在大部分时间都低于征税率,因此,前者一般低于后者,成为退税的标准,退税多少与固定资产所含税款是否计入进项税额关系不大。只有当退税率接近或等于征税率时,这一问题才会产生。由此可见,消费型增值税对出口的影响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必须与国家在不同时期对不同产品的退税政策联系起来分析。就进口而言,进口产品增值税的税基是由“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构成的。与国内产品相比,进口产品尽管不存在因生产型增值税而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但其税基中多了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包装、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进口人向卖方支付的与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佣金等费用,以及关税等。因此,很难讲国内产品因为生产型增值税而与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上处于不公平竞争的境地。当然,如果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会有利于提高国内产品的竞争力,但这种影响至少目前看来是有限的。
第四,消费型增值税对产业结构的影响。目前的普遍看法是,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对不同产业的影响是不同的,其中,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企业的基础行业、高科技企业受益较大,而劳动密集的加工工业受益较少。准确地说,从消费型增值税中受益较大的是资本密集程度较高同时产品附加值较低的传统行业,而高新技术产品往往附加值较高,大量的成本是不能得到增值税抵扣的人力资本支出以及研发费用,而非设备投资,因此,高新技术企业未必受益很大。不过,高新技术企业可从消费型增值税中间接受益,即消费型增值税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从而有利于高新技术生产设备的产销。至于劳动密集的加工工业,它本来从生产型增值税中受益较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也没有失去什么,还能从消费型增值税所带来的生产设备成本的降低以及投资与经济增长中间接受益。因此,不能说消费型增值税是不利于劳动密集行业和劳动就业的。
第五,消费型增值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对此的分析预测差别很大,有的说是200—400亿元;有的说是500到800亿元,甚至可能达到1000亿元;有的则认为2003年的数字测算为1300亿元;有的预测甚至高达2000亿元。预测的差别主要来自口径以及时间的不同。我们认为,消费型增值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应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投资)中的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的增加额为基准。2002年的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为9884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的23%,比上年增长1050亿元,增长12%。考虑到目前我国投资出现的较快增长,如果以25%的平均增长率计算,2004年新增的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约为3100亿元,影响增值税约530亿元。但这里面要排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的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排除之后,对增值税的影响应该在400亿元以下。除此以外,还应考虑增值税转型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所得税的影响,其中,对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影响约为增值税影响额的10%;对所得税的影响如果按平均10年折旧期限和33%税率计算,约为增值税影响额的3.3%。二者对税收的净影响为6.7%。综合以上因素,目前的增值税转型方案(如果在全国推行)在2004年共影响税收约430亿元左右,应在财政的承受能力之内。当然,随着新增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额越来越大,对税收的影响也会越来越大,但财政的承受能力同时也在增强,尤其是增值税转型所带来的经济增长效应必将带来税收收入的增长。至于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对税收的影响目前还很难预测,因为东北地区新增的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数额很难预测。但考虑到东三省2002年度的增值税累计只有158亿元,其影响应没有人们认为的100亿元那么多。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同时就是企业的受益额度,但企业的受益还要加上因获得的现金流而节省的利息开支等间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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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