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5 作者:吴娇 (作者单位:哈尔滨理工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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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乡镇国库(以下简称乡国库)作为基层一级国库,对于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配套建设,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特别是正在实施的国库单一帐户改革,对乡国库业务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行“一级财政、一级国库”及代理乡国库的模式已逐渐显露出各种弊端,客观上急需将现行乡国库管理模式改为人行县支行集中经理乡国库管理体制,即人行县支行在经理县支库的同时,把现由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代理的乡国库由县人行集中经理,形成县支行“一机两库”的管理模式。集中经理乡国库管理体制,与现行乡国库管理模式相比有较明显优势:
1.有利于提高乡国库核算质量。实行集中经理乡国库管理体制后,县支库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种国库核算法规制度及科技人力资源,按照国库会计核算系统规定,设置记账、复核、事后监督、国库会计主管等岗位,建立三级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国库会计业务的各项规定。县、乡国库按日报解税款,乡国库的结账时间也可以与县国库同步,税款的入库及上解时间大大加快。新体制的运行,加快了财政资金周转,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规范了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和账务管理,提...
乡镇国库(以下简称乡国库)作为基层一级国库,对于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配套建设,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特别是正在实施的国库单一帐户改革,对乡国库业务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行“一级财政、一级国库”及代理乡国库的模式已逐渐显露出各种弊端,客观上急需将现行乡国库管理模式改为人行县支行集中经理乡国库管理体制,即人行县支行在经理县支库的同时,把现由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代理的乡国库由县人行集中经理,形成县支行“一机两库”的管理模式。集中经理乡国库管理体制,与现行乡国库管理模式相比有较明显优势:
1.有利于提高乡国库核算质量。实行集中经理乡国库管理体制后,县支库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种国库核算法规制度及科技人力资源,按照国库会计核算系统规定,设置记账、复核、事后监督、国库会计主管等岗位,建立三级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国库会计业务的各项规定。县、乡国库按日报解税款,乡国库的结账时间也可以与县国库同步,税款的入库及上解时间大大加快。新体制的运行,加快了财政资金周转,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规范了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和账务管理,提高了国库核算的效率和质量;有效的克服了原乡国库管理体制存在的人员配备不到位,记账、复核、事后监督和国库会计主管等岗位设置不全,会计制度规章不统一的弊端,防范了乡国库资金风险,保证了乡国库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2.有利于行使国库监管职能。实行集中经理乡国库管理体制,使国库监管职能得到了有效的发挥。乡国库与县支库由县支行同一机构经理,可以加强对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退库的监督。这样就解决了过去乡国库点多面广与县支库人员少检查频率低的矛盾,县支库通过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柜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自身与乡国库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执行拨款、退库、更正“三级审批”制度,严格档案管理制度和计算机管理制度,出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地防止了挤占、挪用、延压国库资金等问题的发生,保证了国库资金的完整和企业资金的调度,从而加大国库监管力度,防范国库资金风险。
3.有利于克服乡国库分散代理的弊端。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所以受经济利益的驱使,难以保证国库职能作用的发挥。在国库机构建设上自然会较多地考虑效益成本,造成硬件建设投入不足,人员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在建库与管理上,表现为“重建轻管”,只重视对政府或财政服务,而不重视或根本不敢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难以发挥乡国库在乡镇预算收支任务中的执行、促进和监督作用。集中经理乡国库管理体制建立后,有利于充分发挥县支库自身优势,执行管理监督职能,对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及时、深入的分析和反映。同时也有利于调动县支库的主动性和创新精神,降低核算和管理成本,节约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有效地克服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国库投入不足的弊端,促进国库的安全运行。
4.有利于协调财、税、库、行之间关系。财、税、库、行之间关系协调,通力协作,共同管理是做好国库工作的重要保证。实行集中经理乡国库管理体制后,使国库与财政、税务、银行的业务联系更加紧密,财、税、库部门对账更加方便、快捷,不仅简化了手续,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财税业务部门可通过县支库随时掌握各乡镇的收入进度,随时查出税款在途情况,及时为政府提供准确的信息,同时也为财、税、库之间的横向联网及国库单一账户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
建立集中经理乡国库管理体制,对全面实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但在建立和完善集中经理乡国库管理体制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新情况及新问题,只有认真分析新体制存在的问题和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才能不断完善新体制并使其安全稳健运行。
1.强化县国库监督管理职能。要进一步明确县国库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职责。县支行一定要单独设立国库科,县行国库科同时经理县国库和乡国库业务,要加强对乡国库业务的领导和监督,履行乡国库的监管职能。
首先,强化乡国库资金的监督。监督乡国库提高预算收入的入库速度,防止积压、延解和挪用;监督乡国库预算支出是否具有合理性、合法性;监督乡国库所退资金是否具有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防止从局部利益出发套取退库资金。
其次,加强乡国库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乡国库执行报表制度情况,正常的各种会计报表数字是否及时准确;检查乡国库账务核算制度,账务核算的各种科目运用和划分是否科学准确;检查乡国库执行退库制度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有关退库政策;检查执行乡国库工作制度,支库是否定期不定期对乡国库业务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辅导。
最后,提高国库统计分析效率和质量。要建立适应改革需要的、科学规范的国库收支统计分析体系,提高国库分析手段的科技含量,实现国库分析所需数据和信息的网络化,随时对国库有关宏观经济、金融、财政、企业的经济指标和发展状况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要建立国库收支统计指标体系,使国库分析提供的信息更具有参考价值,发挥最大的作用。
2.建立和完善乡国库新管理法规和办法。随着集中经理乡国库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有些法规已不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要求,有的急需制定新法规,这是强化内控机制的客观要求。要结合实际修改和完善《国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为乡国库工作开展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证,从而使乡国库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更好地发挥国库职能作用。要结合乡国库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全面、具体的管理制度和规则,要明确乡级国库的工作职责、任务和承担的义务。要不断完善和严密资金收纳、报解、划分制度;制定各种国库全年报表及时、准确的报送制度;制定延解、积压资金的处罚制度;制定退库的监督制度和国库资金的统计分析和反映制度;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评比考核以及奖罚制度;从而使乡国库管理工作实现标准化、统一化、规范化。
3.建立上下统一的国库资金核算系统。乡国库是整个国库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库系统每天都有大量的库款上划、下拨,国库机构分设以后,一直没有单独的结算体系,不利于国家资金的灵活调度,特别是极不便于国库款的通讯联网报解。要加快国库资金的划拨速度,必须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国库会计结算办法,使国库资金划拨由现行的曲线型变为直线型,消除库款划拨中的中转环节,建立一个总库、分库、中心支库、支库、乡库上下贯通的高效率运作的国库资金核算系统。提高国库业务电子化水平,实行库款划分、留成报解、编报报表、汇总一体化,从而加快库款的报解速度,提高国库资金使用效率。
4.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按照分税制的原则,建立相对独立的乡镇财政税收体制,在合理确定收入基数和收支范围的同时,把属于乡镇的收入以及有利于乡镇征管的税种作为乡镇财政的固定收入,使乡镇拥有自己的主要征收税种,改变基层收入层层集中的做法。同时从行政法规上要确定乡镇的财权与事权,保证乡镇财政拥有属于本级范围的、稳定的、能够满足于乡镇事权支出需要的税源体系,培养乡镇财权自求平衡的内在机制,调动乡镇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从而壮大乡国库资金。有些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商品经济发展缓慢,预算收入不能满足预算支出的需要,可以考虑将这些乡镇撤并。
5.正确处理国库与财政、税务、行社之间的关系。国库工作是一项融财政、税务、金融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国库工作的好坏,不仅取决于国库部门自身的努力,还要依靠财政、税务和银行、信用社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协作。
一是正确处理国库与税务部门的关系。国库要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入库工作。国库要适应国税、地税的分设,搞好分设账目、分别对账。按颜色和尺寸重新印制缴款书,严格区分国税和地税两个级次税种。根据税务机关传递的数据,对企业申报、欠税、入库等情况进行区分,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税款及时入库工作。税务机关要与国库相互配合。对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收及其它固定比例税种,应按分享比例分别填开缴款书,杜绝一票两级现象。国库要加强柜面监督。对于预算级次、分享比例税种的税票认真审核,防止混级次、串科目及分享比例不对的错误发生,确保各项数字准确无误。对税务部门退库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跟踪调查,保证国库资金不受损失。
二是正确处理国库与财政的关系。国库要为财政提供优质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地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划分、留解和拨付。通过国库会计核算,正确反映预算收入执行情况,积极协助财政税务部门组织预算收入及时缴库,参与当地财政改革的制定和执行。在具体工作中要及时准确地向财政部门提供财政收支报表,保证财政部门掌握国库资金变化及库存情况。同时要及时对账,保证国库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配合财政部门将县、乡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定期召开财税库行联席会议,共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部门也应积极配合,在拨款前向国库提供财政预算计划和有关文件资料,为国库的管理提供依据。
三是正确处理国库与行社的关系。国库与行社应按《国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明确分工,有机配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商业银行及信用社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国库部门搞好预算资金的管理。要大力支持经收处工作,防止拖延积压、擅自转移、挤占挪用国库资金等行为,严格遵守国库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法规,促进国库资金安全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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