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5 作者:四川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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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些年,四川省财政科技投入有了较快增长。全省财政科技投入由1997年的7.85亿元增加到2001年的13.10亿元,年均增长13.66%,高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速度。省财政科技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呈上升趋势,从1997年的2.36%上升到2001年的2.96%。科技三项费逐年上升,1997年至2001年年均增长14.39%。2000年R&D经费总支出占当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1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四川省现行的财政科技投入模式是从计划经济体制沿袭下来的,已不适应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加入WTO后的新形势,亟需研究和探索新的财政科技投入模式。
财政科技投入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政越位、缺位问题。四川省财政科技投入中用于属于公共物品或服务范畴的基础性研究经费严重不足,而用于支持企业的新产品试制和超出前竞争开发阶段的近市场补贴却占有一定份额。
2.科研机构庞大,项目研究经费偏低。据统计,全省现有科研院所264个,从业科技人员3.6万人,但有实力的研究机构不多。机构重复设置、“养人”的现象普遍存在。人员经费占整个事业费近70%,真正用于科研的经费所剩无几。
3.机制不健全,管理错位。按现行科研管理机制,各部门、部门内各业务处室担负着立项...
近些年,四川省财政科技投入有了较快增长。全省财政科技投入由1997年的7.85亿元增加到2001年的13.10亿元,年均增长13.66%,高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速度。省财政科技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呈上升趋势,从1997年的2.36%上升到2001年的2.96%。科技三项费逐年上升,1997年至2001年年均增长14.39%。2000年R&D经费总支出占当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1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四川省现行的财政科技投入模式是从计划经济体制沿袭下来的,已不适应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加入WTO后的新形势,亟需研究和探索新的财政科技投入模式。
财政科技投入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政越位、缺位问题。四川省财政科技投入中用于属于公共物品或服务范畴的基础性研究经费严重不足,而用于支持企业的新产品试制和超出前竞争开发阶段的近市场补贴却占有一定份额。
2.科研机构庞大,项目研究经费偏低。据统计,全省现有科研院所264个,从业科技人员3.6万人,但有实力的研究机构不多。机构重复设置、“养人”的现象普遍存在。人员经费占整个事业费近70%,真正用于科研的经费所剩无几。
3.机制不健全,管理错位。按现行科研管理机制,各部门、部门内各业务处室担负着立项、管理以及评价三重职能,造成立项随意性大,项目执行不力,评价失去了客观的标准和立场。
4.条块分割,项目低水平重复。由于部门间甚至部门内部行政单元的条块分割,使得政府科技投入资金分散,项目质量不高,研究低水平重复。
5.政策制定滞后。风险投资是国际通行的发展高科技产业的一条行之有效的办法,但由于风险投资的法律、政策不健全、不配套,没有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再加之指导思想存在误区,政府股本过大,干预过多,没有有效的约束机制,甚至存在政府直接干预项目投资,违背市场准则的现象,使以政府投入为主的风险资金处于不规范的状态,进而影响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科技投资的热情,致使企业科技贷款愈加困难。
构建财政科技投入模式的对策
持续稳定增加科技投入总量,建立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的高效的科技投入体系
1.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快速增长。省和各地市州财政科技经费的年增长速度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省、各地市州、县财政拨款的科技研究开发经费要分别占到同级财政支出的3%、2%和1%以上。
2.建立管理科学、结构合理的科技投资风险基金,规范风险投资的市场行为。改善现有单纯由政府资金组成的风险投资公司的股本结构,吸引民间资金、金融、外资和风险投资机构的参与。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政府官员不得在其中任职,不得干涉企业的正常经营行为,政府部门不能直接干预具体项目的运作。要制定有力措施,规范产权交易,在创业板尚没有推出的情况下,为风险投资的退出创造条件。
3.完善科技投入金融体系。引导非政策性银行积极研究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服务,鼓励政策性银行在现有业务范围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中小企业的发展;探索建立为中小企业担保再担保的途径,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进一步创造融资环境。此外,尝试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如积极探索国债等资金用于科技投入。
4.建立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科技税收体系。一是对企业的R&D费用准予当年税前列支,对比上年新增的R&D费用给予一定的税额扣除。二是运用R&D费用税前扣除等优惠方式降低成本,提高风险资本的收益,鼓励风险投资的介入。允许企业在完成相应税收收入的前提下,提取一定比例的增长额创建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用于企业的科技研究与开发。三是扶持企业的基础性研究开发。除对R&D费用的优惠政策外,可采取对中试产品免税、加速设备折旧等措施。四是对科研成果拥有者转让科研成果给予所得税等的优惠,即对技术转让及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对个人转让技术取得的收入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五是对先进设备的进口给予减免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优惠,加速先进设备的折旧。
5.大力引导企业投入。明确工业企业R&D与技术创新的主导地位,企业自筹技术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应达1%以上,扩张型企业应达到2%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应达到5%以上。对于技术开发投入到位的企业,要从荣誉、项目、证券、税收、政策性贷款等方面全面给予支持。
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改善投资结构,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
1.建立科技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全省科技项目库。加强对全社会科技资金使用的宏观指导,统筹部署重大科研计划、科研项目的协同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大活动,减少项目的低水平重复。项目库建成后可交科研单位或中介机构维护,通过技术中介、技术服务等维持运行。
2.改变财政科技投入的方向和领域。一是进一步规范财政供给范围,着力解决财政越位与缺位问题。财政要尽快从传统型、竞争性领域退出来,转向支持市场风险较大、企业不愿投资的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项目。坚持“集中财力,择优扶持”的原则,重点支持传统优势项目和顺应形势必须加快发展的项目,如农产品深加工、电子信息、新产品开发、新能源、生态环境、新材料、制造业等。二是对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如农业、中医药等以前没有涉及或甚少涉及到的技术标准、产品质量检测、市场信息服务体系、食品安全等共性技术、通用性服务领域,大幅度投入资金,适应WTO对技术壁垒的需求。三是兼顾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适度加大对重大社会科学的研究力度,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提高为决策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四是科技投入应更倾向于项目,鼓励而不是直接支持企业的商业技术开发活动,改变对项目的一般性支持为重点支持。从2003年起,对科技攻关项目的支持额度不得低于20万,对社会科学、应用基础类的支持额度不能低于5万,并根据财政年度科技投入预算逐年递增。五是支持科研院所、高校根据自身特点和产业特性,与企业以合建、进驻、技术入股等形式,建立中试基地、工业性试验基地、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
3.加强财政科技资金的财务监督管理,实行项目绩效考评。一是科技计划逐步推行课题制管理。建立专家评议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课题立项审批机制;建立与科研活动规律相适应的预算管理机制,对课题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并实行课题预算评估评审制度;建立计划管理与经费管理、课题立项与课题预算之间既分工协作又相互制约的监督管理机制。二是加大项目招标力度。由国家财政科技投入的科研总经费在5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都要求招标,招标项目的资金总额占科技研究总经费在年度预算中要按15%以上的速度递增。三是建立统一的计算机联网财务报告系统。各研究单位定期向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项目执行财务报表,年终报送财务决算。对重大项目、大类开支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行分级管理与宏观控制相结合的管理系统。四是加强项目的绩效考评。对5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行政考评,行政考评由财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在现有的财政监督职能内增加对绩效考评的要求,扩充绩效考评的内容,逐步使绩效考评成为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5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取专业机构考评,主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五是加强项目监管,实行立项、管理、监督职能分立。应逐步建立独立、公平、公开的对包括科技投入在内的公共财政进行社会化评价的体系,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立项评估、项目后评估,大型项目可聘请国内外高级专家并采用国际标准。
积极推进科研体制改革,完善人事、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
1.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科技资金资源配置效率。采取自我转化、同类合并、科企联合等形式,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减少财政拨款的科研单位数量;推进开放式管理,实现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保持一支精干的、高水平的科研队伍。促进应用开发型科研机构尽快走向市场,加快开发型科研机构的转制、合并与撤并。
2.建立新型的科研院所管理制度。建立政事分离、责权明确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型科研机制;建立固定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人事制度;建立科技人员的收入与经济效益或工作业绩挂钩的分配制度;有条件的科研院所,可试行理事会领导、由科技人员代表组成的监事会监督、院所长负责的新型管理制度,使科研院所成为享有充分自主权、实行科学管理的法人。
3.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配合科研院所改革,尽快将离退休人员经费纳入社保,彻底分离保险资金和机构运转资金。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并实施社会化发放,养老金差额部分专项补足,改变离退休人员挤占科学事业费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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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