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新疆全面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预计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达1875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左右,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开创了快速发展的态势。与此同时,财政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7.4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5.02%;一般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68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3%,财政对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对自治区的宏观调控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按照自治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形势要求,财政的保障和支持能力还存在明显的差距。由于财源结构单一,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尚难保证,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支出需求压力很大,县乡财政依然十分困难,财政保工资、保机构运转、保稳定、保社会保障等任务繁重,财政支持经济的力度十分有限。面对困难和问题,今后,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要解放思想,转变理财观念,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建立和完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积极推进和深化财政改革,以改革促管理、促发展,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抓住自治区加快发展的机遇,开创自治区财政工作的新局面。
——建立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保证自治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一是加大财政支持经济的力度,从财税政策和资金上支持经济发展,培养和壮大财源。二是加强对财政收入的监督管理,建立财政、税务、国库联系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严格税收征管,防止偷税逃税;严格预算管理体制,杜绝截留预算收入的现象发生。三是适当调整有关政策和制度,建立增收激励机制,调动各级各部门抓收入的积极性。主要是适当调整一些上解地方的上解比例,对收入任务完成好的地区和部门,给予一定的财力补助和奖励。特别是要从政策和机制上,鼓励和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引导和激励各县市千方百计抓收入。对财政收入完成较好、超收较多的县市,可根据超收的多少适当奖励,真正调动县市抓收入的积极性。
——调整支出结构,拓展筹资渠道,做大经济“蛋糕”。努力调整支出结构,集中力量支持自治区重点支出项目。一是继续集中力量支持30户对国民经济影响较大的支柱企业,鼓励引导30户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大的民营企业,做大做强30户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成长型企业,为“三个30户”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做好财政服务工作。二是研究制定更加优惠的财税政策,加大对天山北坡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促进其发展;加大对自治区三大油田所在地州市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使其在积极服务于石油天然气开发的同时,经济得到发展,财政收入有所增长。三是广开筹资渠道,支持各地、各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建设项目落户新疆和自治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世界金融组织贷款。
——继续稳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强粮食等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品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对农业良种繁育、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保护、农业科技创新,农产品市场信息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给予积极支持,对有优势、有特色、有基础、有前景的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积极运用财税政策,不断培育和发展市场,为企业的自我发展、自我创新创造公平、开放、宽松的财税环境,平等的竞争环境。要对各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到期的优惠政策,坚决予以取消。
——加强财政部门与国税、地税部门的协调,共同完成各项税收征收任务。组织设立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参加的税收征管协调机制,加强财政预算收入与税收征收计划的衔接,共同努力确保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
——积极进行税收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对自治区在财政收入方面的负面影响。
——积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运用财税政策,大力扶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集中力量支持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做强、做大、做优,形成优秀的非公有制企业群体。二是积极引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完善和规范内部财务管理机制,增强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纳税的意识。三是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分析和信息披露系统,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研究部署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依据。四是废止一切不符合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旧规定,为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作者为新疆财政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