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5 作者:李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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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破解现实难题的理论武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着力联系和解决实际问题,真正转化为加快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
加强财源建设,培育壮大优势产业
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个重要立足点,就是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近些年来,湖南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很大成绩,1995-2002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从108.16亿元增加到231.15亿元,年均增长11.46%。但与经济发达省份相比,差距进一步拉大。不发展必然落后,发展慢了仍然落后。湖南财政上的困难,根本的就在于发展不够带来的财源基础薄弱,收入规模小。在新一轮经济发展的竞争中,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从根本上解决财政困难,关键是要支持经济发展,创新财源建设的思路、内容和方式。
1.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贯彻国民待遇原则,建立公开、公平、透明、规范的财税法规和政策体系,为各类所有制经济提供法制保障和管理服务;支持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财政支出受益范围,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增加对科技、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的投入,逐步提高社会公共性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通过加...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破解现实难题的理论武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着力联系和解决实际问题,真正转化为加快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
加强财源建设,培育壮大优势产业
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个重要立足点,就是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近些年来,湖南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很大成绩,1995-2002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从108.16亿元增加到231.15亿元,年均增长11.46%。但与经济发达省份相比,差距进一步拉大。不发展必然落后,发展慢了仍然落后。湖南财政上的困难,根本的就在于发展不够带来的财源基础薄弱,收入规模小。在新一轮经济发展的竞争中,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从根本上解决财政困难,关键是要支持经济发展,创新财源建设的思路、内容和方式。
1.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贯彻国民待遇原则,建立公开、公平、透明、规范的财税法规和政策体系,为各类所有制经济提供法制保障和管理服务;支持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财政支出受益范围,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增加对科技、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的投入,逐步提高社会公共性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通过加强财政公共服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从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推进财源建设。
2.支持优势产业发展。经济结构不优,骨干财源单一,是制约湖南财政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要按照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的要求,集中资金,突出重点,着眼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在巩固提高卷烟、冶金、机械制造等传统骨干财源的同时,财政要向代表未来经济发展制高点和缓解瓶颈制约的项目倾斜,大力推进以信息产业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生物技术四大高新技术产业,培植后劲足、对经济结构优化起引导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3.改进财政对产业发展的扶持方式。实行增量投入和存量整合相结合,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产业发展基金。从新增地方收入中按一定比例预算安排一部分,整合现行政府对竞争性、经营性领域的扶持资金集中一部分,对企业改制中的国有资产调节一部分,回收产业基金滚动形成一部分,建立对优势产业发展的稳定投入机制。同时,改进扶持方式,建立财源建设项目库,项目筛选实行专家评审和决策论证制度,严格项目评审的程序规范和标准,实行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采取贴息、注入资本金、委托贷款和拨款等多种方式,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技术、人才向优势产业聚集。
改革体制机制,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湖南省县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困难加大。2001年全省122个县(市区)按财政供养人口计算,人均可用财力仅10721元,其中低于1万元的有63个县,占51.64%,不足9000元的有36个县,占30%。这些县市普遍存在着工资发放和政权运转的困难。尽管这种困难是多种因素叠加形成的,但制度上的不合理日渐显露,特别是与财政的分配、调节职能发挥得不够有很大关系。必须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以提高财政协调区域发展的宏观调控能力,切实解决地区、级次财力差异为目标,扩大财政收入规模,完善转移支付办法,激发县乡体制活力,为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奠定良好基础。
1.完善收入征管机制。一是要全面落实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政府凭借行政权力征收的税收,授权部门履行行政职能收取的非税收入,履行国有资产所有权获取的收益,都必须进财政收入“笼子”,应收尽收,统筹安排。二是要清理规范过渡期以税收返还和减免税为主的财税优惠政策,把国民待遇原则落实到各个市场主体,逐步建立一套税负公平、目标明确的财政调控政策。三是要及时调整征管重点。在完善大范围、广覆盖的征管网络基础上,突出对高回报产业、高利润行业、高收入人群的征管,突出对经济发展亮点和新的增长点抓增收。四是要依法征收,堵塞管理漏洞。对混库、空转、挖挤上级收入等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坚决纠正。
2.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一是简化测算指标,以各县市区可用财力和标准支出为依据,凡可用财力低于标准支出的,均纳入转移支付范围。二是清理专项拨款,改进拨款方法,逐步将其纳入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三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用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的办法,建立新型的体制关系,均衡地区财力分配和公共服务水平。
高度关注“三农”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带着特殊感情,出台相对倾斜的政策,多予少取或只予不取,促进城市对农村、工业对农业的反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1.将公共财政政策落实到农村,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投入。一是增加对农村道路、水利、公共卫生、教育等方面投入,为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创造条件。二是调整财政支农政策,财政资金从过去侧重解决农业增产转到促进农民增收。财政支农支出要突出对农业产业化、农业市场化和农产品商品化体系的支持,将国家对农民生产粮食的间接补贴改为直接补贴。三是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村特困人口给予救济救助,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范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和农民“大病”互助保险制度。
2.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一是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和“市场能解决的,政府不干预,民间能负担的,政府不包办”的原则,建立职能合理、人员精简、办事高效的服务型乡镇机构。二是加大中央、省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因地制宜确定师生比例,建立政府负担、良性发展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三是适度调整农村税费制度。缩小农业特产税征收范围,降低税率,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建立农税员专业治税、乡村干部协税、执法部门护税的农业税收征管体制。四是制订相关政策,改革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降低农民生产成本,采取分步清偿、盘活集体资产偿还、停息降息等办法,消化乡村巨额债务,严禁发生新的不良债务。
3.全面实施“三化”战略,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对乡镇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小城镇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科技推广等方面的政策资金支持,着力推动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非农化,从经济结构总量、经济发展动因上解决“三农”问题。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2002年,全省非税收入已达250亿元,是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1.08倍。这些收入理应纳入政府预算管理范围之内,由政府统筹分配。但实际上大量的非税收入游离于体制之外,归部门和单位支配使用,严重肢解了财政分配职能,直接动摇政府对社会财力支配的主导地位,这既是分配秩序混乱的起因,也是产生腐败的根源。因此,必须树立非税收入管理的新理念,切实改变非税收入部门化倾向,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建立统一完整的政府预算收入体系。
1.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的法规和征管制度。要在认真总结预算外资金管理成效的基础上,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票据管理、罚没收入及其他收入管理等有关法规性文件,尽快制定《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步把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为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和其他财政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比照税收征管办法,进一步完善各项非税收入“征、管、查”制度,实行非税收入征、管、查相分离,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2.明确非税收入征管主体。从非税收入的属性来看,非税收入征管主体只能是政府财政部门。为切实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各级政府必须明确财政机关是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并积极创造条件,在财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的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对所有非税收入实行统一征收,统一管理,统一执法。
3.科学界定非税收入征收范围。通过深化改革和清理整顿,把非税收入控制在合理的征管范围和适当的额度之内。可对现有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采取“改”、“转”、“减”、“留”的措施加以规范。“改”就是将部分具有准税收性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改为税收项目,实行依法征税;“转”就是将部分不体现政府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由市场运作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并通过税收杠杆进行调节;“减”就是将部分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予以取消,切实减轻企业和农民的负担;“留”就是将那些体现政府行为的必不可少的收费予以保留,作为非税收入进行规范管理。
4.改进非税收入征收方式。对非税收入可采取两种不同的征收方式:对收入数额较大、来源稳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可设立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大厅,由财政机关的非税收入管理部门集中统一征收。对少部分非税收入可采取委托征收的方式,如随税征收的各种附加等,可由财政部门委托税务部门代为征收;对罚没收入可委托银行,通过网点代收,由缴款人直接到各代收网点办理缴款,将资金汇缴到财政专户;对零星分散的小额非税收入可委托执收执罚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现场征收。
5.加大非税收入的统筹和监督力度。在非税收入尚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过渡阶段,各级政府要加大预算外非税收入的统筹力度。对所有非税收入实行一个窗口征收、一个账户(国库预算内账户或财政专户)入库、一个预算统筹、一个部门主管的“一条龙”服务。按照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真正把非税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与其他财政收入一同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统筹安排。(作者为湖南省财政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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