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徽是首批实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省份。为适应新形式下农村教育经费投入的需要,安徽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从深化教育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入手,把巩固“两基”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把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中之重,从而在改革创新的过程中寻找一条标本兼治的途径。
1.制定保障措施,确确保基础教育经费稳定增长
农村税费改革,在取消不合理收费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减少了农村基础教育经费的来源。仅取消农村教育附加一项,安徽每年就减少收入6亿元,若加上农村教育集资,全省每年约减少农村基础教育收入10多亿元,使原本就不宽裕的农村基础教育经费更显得捉襟见肘。因此,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强烈愿望与实际教育支出能力不足,构成了现阶段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的基本矛盾。
为遏制农村基础教育经费下滑的局面,省委、省政府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及时采取措施,制定了《关于实施国务院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意见》,把保障农村基础教育经费的投入作为保护农民利益、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和实现富民强省战略目标的重要措施,提出了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的“三保”目标,重点加大了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在调整投资结构、理顺分配...
安徽是首批实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省份。为适应新形式下农村教育经费投入的需要,安徽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从深化教育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入手,把巩固“两基”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把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中之重,从而在改革创新的过程中寻找一条标本兼治的途径。
1.制定保障措施,确确保基础教育经费稳定增长
农村税费改革,在取消不合理收费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减少了农村基础教育经费的来源。仅取消农村教育附加一项,安徽每年就减少收入6亿元,若加上农村教育集资,全省每年约减少农村基础教育收入10多亿元,使原本就不宽裕的农村基础教育经费更显得捉襟见肘。因此,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强烈愿望与实际教育支出能力不足,构成了现阶段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的基本矛盾。
为遏制农村基础教育经费下滑的局面,省委、省政府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及时采取措施,制定了《关于实施国务院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意见》,把保障农村基础教育经费的投入作为保护农民利益、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和实现富民强省战略目标的重要措施,提出了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的“三保”目标,重点加大了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在调整投资结构、理顺分配关系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基础教育投入新机制,逐步由过去的集资、收费办学向政府办学的模式转变,以最大限度保证农村基础教育支出的快速增长。一是农村基础教育投入增幅较大,由2000年农村税费改革初期的39.74亿元增加到2001年的50.1亿元,增幅达26%,是农村税费改革前年均增幅4.5%的5.8倍。二是财政预算内拨款成为农村基础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2001年财政预算拨款由1999年的24.5亿元增加到39.1亿元,增幅达59%,占基础教育投入总量的比重由61.3%增加到78.1%。三是农村基础教育体制日趋完善,由过去以乡镇为主改为以县为主、分级管理的体制。同时确定了财政在基础教育经费投入中的主体地位,改变了税费改革前主要依靠向农民收费、集资和大量举债的不利局面,克服了多年来农村基础教育投入不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从而保证了农村基础教育经费的稳定增长。
2.建立工资专户,确保农村教师工资正常发放
安徽农村中小学现有教职工43.8万人,仅人员经费每年就开支40多亿元。欠发工资是农村税费改革前县乡面临的突出问题。截至2000年6月,全省所有的县和80%以上的乡镇共欠发工资21亿元,其中拖欠农村教师工资13.4亿元,基层财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局面。
为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缓解工资拖欠的突出矛盾,安徽财政在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与农村税费改革相适应的教师工资发放机制。先在11个县进行教师工资上划到县的改革试点,将农村中小学的人、财、物三权由乡镇上收到县级统一管理,同时明确了工资发放的相关责任。一是由编制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对农村中小学进行核编定员;二是由人事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学校编制、工资项目和统一标准,核定工资总额;三是由财政部门在保证乡镇财力的基础上,根据核定的教职工工资总额,调整县乡体制,确定上划基数;四是由县财政委托银行统一发放教师工资,并在县国库设立教师工资专户,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安徽于2001年9月在全省全面推行农村教师工资县级统发制度。为保证农村教师工资按时发放,安徽省财政厅于2002年初,专门抽调40名干部派驻欠发工资的市县进行督察和帮助工作,不仅堵住了教师工资新欠的缺口,同时消化了部分历史陈欠。
3.调整教育布局,促进农村中小学规模合理化
由于前期实行集资办学,农村中小学遍地开花、村村办学,普遍存在规模小、布点散、投入大、效益低和危房多的现象。针对这一问题,安徽把对农村中小学布局的调整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措施,并及时启动了危房改造工程,在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办学质量。
3年来,全省共撤并农村中小学2630所,不仅有效地扩大了办学规模、降低了办学成本,同时提高了办学质量和资金效益。在危房改造上,省财政克服困难,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经费投入的力度,建立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维修基金,并制定严格的项目责任追究制,实行专项管理、封闭运行,确保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按计划进行。2001年,全省共投入危房改造资金6.57亿元,改造危房面积216万平方米,消除D类危房123万平方米,新建和扩建校舍141万平方米,在保证安全教学的同时,较好地改善了农村的办学条件。从而,使安徽在农村税费改革中逐步探索到一条政府办学的途径,使农村基础教育支出问题得到了初步的解决。
小资料
农村中小学危房鉴定标准
农村中小学危房鉴定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1999]277号”《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编号JGJ125—99)的通知,从2000年3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的。该标准规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根据被鉴定房屋的构造特点和承重体系的种类,按其危险的程度和范围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