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地处湘、粤、赣三省交界处,全县36万人口中有32万农业人口,法定计税耕地27.6亩。2002年以来,该县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税收征管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大胆改革农业税收征收模式,积极探索创新农税管理理念,走出了一条农税征管的新路子。
1.明确执法主体,构建农税征管网络。汝城县在积极构建农税征管网络上迈出了三大步:一是挂牌成立农税局及征收分局。2002年8月初,成立了汝城县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简称农税局),并在全县23个乡镇财政所加挂农税征管分局牌子,落实了县乡农税机构的人员编制、职能设置,从根本上解决了多年来农业税收执法主体不明的问题,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农税征管新形势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组建专业化征管队伍。以县政府名义下发《农业税收专管员代征员管理办法》,按照“精干、够用”的原则,严格选聘专管员、代征员。专管员的配备根据各乡镇的农业税规模、管辖国土面积和财政所现有征管力量,从乡镇正式干部中聘任3—5人,代征员则按“一村一员”的标准从村组干部中选聘。全县已聘用专管员73人,代征员309人,均签订了聘用合同,发放了聘书和岗位卡,同时对专管员和代征员进行了岗前培训、考核。目前全县已形成了“专管员管片,代征员管村,分散收税,集中执法”的征管格局。三是构建协税护税网络。在县一级,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农税、公安、法院、司法、粮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县法院、公安局、农税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农业税税收执法的通告》,在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基础上,加大对偷税、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在乡村一级,明确了乡村干部的协税护税职责,同时大力宣传贯彻《税收征管法》有关协税护税条款,强化协税护税意识,县、乡、村三级逐步形成了严密的协税护税网络和强大的征管合力。
2.改革征管模式,规范农税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行农业税定时定点征收。所谓“定时定点征收”,就是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农户到指定的征收点自觉缴纳农业税,实行现场收款、现场开票、即时结算的一种征收方式。全县23个乡镇有18个乡镇建立了农业税收办税服务大厅,309个行政村均设立了农业税收征收点。乡镇农业税收办税服务大厅全天候开放,随时接待纳税农户;村里的征收点每月集中两个时段(3—5天)接待纳税农户。二是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了增强农税队伍的依法治税观念,农税部门专门编写了《农业税收执法规定》、《农业税收代管员手册》、《乡镇财政管理规定》等专业书籍,农税征管人员人手一册。同时制作了规范的农税执法文书,印制了农业税收税款核定、纳税登记、纳税通知、催缴通知和税收保全、强制执行、听证、行政复议等一整套法律文书,编制了使用说明,供农税干部学习。三是加强农税票证管理。一方面实行票证管理“分局长负责制”,即发现农税人员使用非正规票据收取税费的,一经查实,对农税分局长予以免职处分,实行“一票否决”。另一方面建立票证管理“定期缴销制”,专管员和代征员必须在每月25日前将已使用和未使用的票证到农税分局缴销,各农税分局必须在次年元月15日前将当年已使用和未使用的票证到县农税局缴销。四是强化部门征管配合。在契税征管上,农税局与县国土、房管部门建立责任明确、相互牵制的“产权控制、先税后证、情况互报、定期稽查”四项制度,在特产税的征收上,建立查验把关制度,农税分局办理的每一张特产税票必须由县农税局逐一查验,开具“证明单”,林业局凭“证明单”方能办理竹木外运手续。
3.实行政策公示,增强农税工作透明度。做到了“四公开”:一是计税要素公开。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办法,合理确定了计税面积和计税常年产量,村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二是农业税任务公开。全县每个村以组为单位,将到户的农业税任务张榜公布,全县农户在《农业税任务明细表》上的签字率达100%。三是政策公开。全县23个乡镇和309个行政村统一设置了固定规范的“农业税收政策公示栏”,县财政局自主开发了农税公示触摸查询系统,向社会公开农业税收政策。四是执法公开。农业税收专管员、代征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公开执法,接受群众监督。
4.推进科技创新,实现农税网络信息化。县财政筹措资金120万元,完成了县乡两级征收单位的计算机配备,开通了局域网,实现了县乡财政系统信息网络化。在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过程中,县农税技术人员自主开发了一套“农业税收征管系统”软件,使全县农税征收实现了从纳税登记、填发通知书、征收登记、打印税票到税款结算、报送报表、税收分析等一系列工作的计算机管理。目前,汝城县计算机网络技术已广泛应用到了农税征管的各个领域,全县农税系统实现了“农税管理网络化、会计核算电算化、农税征管自动化、日常办公无纸化、政策公示互动化”,农税信息化建设日臻完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汝城县通过农业税征管模式的改革,不仅提高了征收效率,而且改善了党群和干群关系,农户的纳税意识也大大增强。
1.征收效率提高,农业税入库进度明显加快。2002年,汝城县农业税入库1235万元,比上年增长70.3%。田庄乡推行定时定点征收后,由于形式新颖,政策公开,操作方便,群众踊跃缴纳农业税。全乡2002年完成农业税65万元,比上年提高了85个百分点。
2.乡镇职能得到归位,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实行农业税规范化征管以后,由农税专管员和代征员负责农税征管,乡镇干部从过去收粮催款的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得以一心一意从事管理、服务和经济建设,把主要精力放在组织、引导和帮助农民发家致富上。乡镇政府退出了原来的职能“越位”,补上了原来的“缺位”,实现了职能“归位”,工作思路和工作作风相应转变,党群干群关系也随之好转。
3.征收行为得到规范,税征成本明显下降。过去农业税通知书填写靠传统的手工操作,往往是乡村干部齐上阵,现在借助计算机只要农税会计一人就可轻松完成;过去广大农户肩挑畜运到中心粮点缴税,现在农户可以直接将农业税缴到本村农业税征收点;过去农业税缴多少、何时缴,存在很大的随意性,现在广大农户做明白人、缴放心税。据统计,汝城县2002年农业税定时定点征收达85%,全县农业税的征收成本降低了50%以上。
4.依法治税得到了强化,农户纳税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广泛宣传农税政策法规,积极组织农税执法培训,完善农业税相关法律文书,健全税收保全、强制执行、听证、行政复议等制度,彻底改变了过去农业税依靠行政命令、行政手段强制征收的落后局面,全县农业税征收行为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广大农户的纳税意识明显增强。小垣瑶族镇共有7个村,其中4个村在8月底就已全面完成全年农业税上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