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位于河北省中部,地处京、津两大城市中间,属环渤海经济圈的腹地。近年来,永清县依托良好的区位优势、完善的基础设施、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优越的人文环境,坚持财政、经济齐抓,政策、措施并举,唱好培源、筹资、改革三步曲,走活了经济发展棋。
唱好培源曲
永清是个传统农业县。为了改变“农业大县、财政穷县”的落后面貌,近年来,该县以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为基础,多轮驱动,多元投入,财源基础日趋稳固。
一是以农为本,增强对财政的贡献能力。确定了“东抓林果西抓菜、畜牧加工龙头带”的发展战略,2000年县信用联社共发放支农小额贷款1.3亿元,支持农民发展西瓜、伊丽莎白、葡萄等大棚瓜果生产,使之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明确了发展方向,即面向京津市场,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推动畜牧业基地化,提高农业的税赋能力。目前全县已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8家,实现加工增值1500万元;瓜菜种植面积30万亩,其中日光温室大棚10万亩;建成专业蔬菜批发市场4个,年成交4亿公斤;果树面积已达15万亩。在此基础上,建立乡、村两级协税护税组织,实行委托代征,完善农税征管网络,有力地保证了农业税收的足额入库。
二是骨干带动,增强对财源的支撑能力。根据市场需求、产业政策和资源状况,把化工、纺织、食品、建材、机械、医药、电缆、灯具、塑料9大行业作为县乡工业的主导产业,实施了“双十亿工程”和“龙虎计划”。“双十亿工程”即从县办工业和乡镇企业中各筛选出10个有一定规模、发展前景好、潜力大的项目和企业,从政策、资金、服务上予以倾斜,通过3—5年的努力,使每个企业的年产值达到1亿元,税收超千万元。“龙虎计划”即从全县产值百万元以上的企业中精选20家重点企业作为“十龙十虎”,分别由15位县级领导和19个县直部门牵头,负责落实考核指标和奖惩办法,加快这些企业的提质增效,为财政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夯实基础。
三是内外齐抓,增强对经济的拉动能力。本着“多轮驱动,多轨运行”的原则,放宽市场准入限制,营造发展空间,促使个体私营经济步入快速发展轨道。到2000年底,全县个体工商户已达1.4万家,实现税收1200万元。同时,加大增量投入,强化项目建设,以投入促规模,以技改上水平。“九五”末全县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实现产值50405万元,同比增长19.6%;实现利税3893万元,同比增长15.5%。从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推动产品结构上档升级入手,对小型企业和停产、半停产企业采取嫁接改造,股份制、兼并、代管和租赁等方式,促进资产重组,以强带弱,有效地提高了资本运营效率。
唱好筹资曲
为了突破经济发展中的资金瓶颈制约,县委、县政府组织财政、银行等部门,采取银行融资、改制活资、招商引资等办法,广泛吸引、多元投入,有效地缓解了财政建设性支出不足的矛盾。
一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大信贷支持。自2000年以来,县财政采取专户储存、专人管理的方式,累计贴息400万元,有力地撬动了银行信贷资金和社会闲散资金投入农业产业化建设。按照“吸收存款、清欠陈贷、银行再贷”等形式,筹集支农资金,敞开投放“三农”贷款,目前已累计放款31054万元,其中,支持农户15654万元,农村集体组织6484万元,农村工商业8916万元。此外,采取“银企联手”的方式,其放贷4000多万元用于扶持牧源畜业、绿海公司、嘉傲农场等龙头企业的发展,并对乡镇企业累计放款8714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盘活存量资产。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各方资金参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采取了破产、拍卖、分立、重组、股份制等形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盘活企业闲置资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其中4家企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存量资产2000万元,剥离陈贷3400万元。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财政部门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加强资产评估,严格收益监缴,确保了企业改制工作的有序进行,促进了改制企业效益的稳定增长,其中天成木糖厂2001年已纳税53万余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9%。
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发展步伐。成功地引进了一大批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个体私营项目。2001年以来,全县共运作投资千万元以上的项目46个,总投资达3.21亿元,并与香港大龙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台湾维圣乐器公司等具有相当经济实力的企业和清华大学等研究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协作关系。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多方寻找项目载体,共引进资金1472万元,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
唱好改革曲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总体目标,永清县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进财政改革,使可用财力规模不断扩大,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增强。
一是深化预算改革,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从2000年开始,县本级即对预算内、外资金进行统筹安排,把各部门、各单位的财政预算内拨款、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收入统一纳入部门单位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财政部门核定单位支出时,先从其财政专户资金和其他收入中安排,不足部分再由预算内资金安排。2001年县本级又全面推行了部门预算,彻底改变了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由财政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性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这些资金的部门。同时,在所有乡镇全面实施了综合预算,推行了零户统管,取消乡属单位原有银行账户,将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取消原单位会计和出纳,只保留一名报账员,由财政统一管理会计人员和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随着预算改革的实施,仅两年时间县本级就集中预算外资金1070万元,为政府充分行使公共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推行集中支付,构筑公共支出改革平台。县本级本着“不改变预算单位预算资金管理权限、不改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职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的原则,从2000年底开始,选择蔬菜局、工商联、国防办、武装部、科协等10个单位实施了财政集中支付试点。成立了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设置会计主管、审核、复核、支付、记账等岗位,为各预算单位设立分账,统一办理和具体承担各预算单位的现金、转账等资金结算业务和经费的拨入、支出、往来款项的收付等。试点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全部取消,不设专职会计,只保留一名报账员。按照资金的性质和用途,把集中支付的支出分为个人和公用两大类。预算资金不再拨付给各单位分散保存,个人部分实行工资发放银行化,公用支出由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直接拨付给商品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

三是开展政府采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2000年开始全面实行政府采购,财政部门通过询价、招标、谈判等方式,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设备物品的检查验收及采购资金的审批拨付等环节严格把关,选择重质量、守信誉、价格低的供应商签定合同,有效提高了采购质量。同时,严格规范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对采购计划逐项审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显著地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两年时间全县采购总量达933万元,节约资金128万元,采购范围也从最初的取暖用煤、计算机等发展到大宗设备、办公用品、家具用具、家用电器、客房用品、五金工具、粮食、上建、服装等方面。
四是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实行工资银行代发。按照“编制部门核准编制,组织、人事部门核定人员和工资,财政部门核拨经费,银行代发到个人”的管理办法,县直党政机关、政法机关、人民团体、全额事业单位自2000年起全面推行了工资发放银行化。为杜绝单位乱发补贴、奖金等问题的发生,财政部门对工资代发项目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同时明确国家政策性调资、增发补贴、正常晋级等增资事项,均由各单位报组织、人事部门核批后,送交财政部门办理增资手续。同时,财政部门建立了工资台账,实行系统化管理,为遏制支出刚性增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造了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