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五莲县财政局为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建立新型财政支出秩序,自今年起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资金实行预算单列管理,即财政部门在单位年初公用经费预算中将单位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包括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单列,专项用于单位到县政府采购中心物资供应处采购领用物品的结算资金,每年11月30日前由财政局会同单位、政府采购物资供应处进行转账清算;对单位采购非经常性且数额较大的物品,实行单位预交资金,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统一结算的管理办法。这一办法的实行,从源头上控制了各部门、单位乱采滥购的现象,确保了政府采购制度落到实处。
(郭佃民 王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