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7年以来,山东省临朐县在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方面,严格按照“统一管理,捆绑使用,一个流向”的操作规程,在管理上采取“五统一”、“两监督”、“一改革”措施,引导预算外资金有序增长,合理流向,效益提高,取得明显成效。
“五统一”:一是统一专户储存。取消各单位的收入过渡账户,由财政部门统一在各专业银行设立财政专户,用于对预算外资金收支进行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收取的预算外资金直接缴存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与省市财政部门和各专业银行实行了计算机联网,全程监督各单位每天的预算外资金缴存情况,并进行统计存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统一预决算制度。统一编制财政第二预算,与预算内预决算一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先预算外,后预算内,坚持“核定收支、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除保证单位的经常性支出和部分建设性支出外,其余资金全部由政府统筹用于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年度预算编制完成后报县政府批准下达各单位严格执行。单位的正常支出根据预算按月拨给单位,对收入达不到进度的,同比例压减拨款数额,完不成年度收入计划的,相应扣减当年支出指标。三是统一票据管理。对票据实行了“定量领用,按月结清,前票不结,后票不发”的管理办法,建立了收费票据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把好票据的印制、发放、使用、核销、检查五个关口,专人负责,专账登记,规范了票据的领用、核销工作,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发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往来结算统一票据等4种票据以外的票据,一律视为违规不予认可,建立了规费执收单位票据使用定期检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四是统一奖惩制度。按照“超收分成,短收处罚,节约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下达后,年终实际收入超计划部分,县政府与单位按3∶7的比例分成;无故完不成收入计划的,差额部分扣减预算外或预算内支出指标。同时将预算外资金收入上缴和支出情况,与单位年终考评以及“最佳服务单位”、“优秀创业单位”、“十佳公仆”等创评活动挂钩,对出现问题且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或直接追究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五是统一资金调剂办法。对各项基金性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政府调剂资金收支管理,对一般性预算外资金按年初各单位收入计划扣除正常支出后,统一按30%比例集中。1998-2000年政府调剂资金累计支出2140万元,重点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等项目,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两监督”:一是日常稽查制度。建立了收支稽查制度,设立了稽查组,专门负责对各单位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及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对预算外资金的收取、缴存、使用进行跟踪管理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堵塞管理漏洞。二是专项检查制度。从1997年以来,每年都由监察局牵头,县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配合,对县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组织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严肃了财经法纪,杜绝了私设小金库、滥支滥用资金等违纪问题的发生。同时每年与物价部门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年审工作,对各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票据的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规范了收费秩序。
“一改革”:即“票款分离”办法改革。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从2001年开始,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全面推行了“票款分离”办法,收费由4家国有商业银行设立的29个营业网点代收。截至8月底,实行“票款分离”单位的115户,已缴入财政专户资金4411万元,有效地从源头上堵塞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截留隐瞒收入、坐支挪用、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维护了财政分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