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机构设置,逐步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的运行机制。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调整有关业务科室的管理职能,并将预算科与国库科分设,强化财政内部制约机制,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等环节的管理更加规范化。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程序。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相继制定了《宣武区预算资金执行及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宣武区标准预算周期管理暂行办法》、《宣武区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直接拨付及实物调拨管理暂行规定》、《宣武区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规定》等,使预算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依。
三是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建立基础资料数据库。根据编制部门预算的需要,将涉及部门预算的经费项目等基础资料分类录入数据库系统,进行科学化管理,为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新体系提供相应的保障。
(马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