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5 作者:傅道鹏 (作者单位:财政部行政政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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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加入WTO对国家经济安全可能产生的影响
随着冷战的结束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经济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按照不同的观察视角,经济安全可以划分不同的类别。从经济活动存在的区域来分,经济安全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国内经济安全,即一国经济免于金融危机、失业、生态灾难、通货膨胀、大规模的贫困、商品不安全、外来人口冲击等而处于稳定、均衡和持续发展的正常状态;二是国际经济安全,即一国经济发展所依赖的国外资源和市场的稳定与持续,免于供给中断或价格剧烈波动而产生的突然打击,以及一国散布于世界各地的市场和投资等商业利益不受威胁。
从国际经济安全角度说,加入WTO将提升中国在国际贸易规则制订方面的发言权,大大改善中国经济所面对的国际经济环境,有利于充分利用作为“准公共品”的任何成员间达成的贸易谈判规则,减少中国单方面与贸易伙伴的谈判成本,因此,加入WTO对国际经济安全将主要起到积极的正面效用,我国经济将面对更加利好的国际经济外部环境。
从国内经济安全角度说,入世影响最严峻的首选服务业,服务业中影响最重的当属金融领域。众所周知,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命脉,金融市场是市场配置资源的核心...
一、加入WTO对国家经济安全可能产生的影响
随着冷战的结束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经济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按照不同的观察视角,经济安全可以划分不同的类别。从经济活动存在的区域来分,经济安全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国内经济安全,即一国经济免于金融危机、失业、生态灾难、通货膨胀、大规模的贫困、商品不安全、外来人口冲击等而处于稳定、均衡和持续发展的正常状态;二是国际经济安全,即一国经济发展所依赖的国外资源和市场的稳定与持续,免于供给中断或价格剧烈波动而产生的突然打击,以及一国散布于世界各地的市场和投资等商业利益不受威胁。
从国际经济安全角度说,加入WTO将提升中国在国际贸易规则制订方面的发言权,大大改善中国经济所面对的国际经济环境,有利于充分利用作为“准公共品”的任何成员间达成的贸易谈判规则,减少中国单方面与贸易伙伴的谈判成本,因此,加入WTO对国际经济安全将主要起到积极的正面效用,我国经济将面对更加利好的国际经济外部环境。
从国内经济安全角度说,入世影响最严峻的首选服务业,服务业中影响最重的当属金融领域。众所周知,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命脉,金融市场是市场配置资源的核心,由于我国的金融企业改革起步相对较晚,竞争力还不强,金融市场发育还不太成熟,金融运行规则还十分不健全,在“入世”保护期结束后,已经发展成为“金融超市”、具有综合服务功能和强大创新能力的外资金融机构的涌入必然对我国的金融企业和市场产生强烈冲击。从上次东南亚经济风波来看,韩国经济陷入危机的罪魁祸首是金融企业,过早的货币市场开放、不合理的政府-银行-企业关系等最终导致了金融体系的崩溃。虽然在中国市场经营的外资银行要受到中国法律的约束,但是,外资银行的良好信誉、雄厚的资金实力、科学的管理体制再加上中国经济下一阶段发展的资金缺乏、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以及中国人对“洋”的特殊偏好,不得不让人们相信,外资银行在中国的业务空间绝不可“等闲视之”。中国金融业将面临四大挑战:一要做“大”,同时要有小的银行机构协调配合,以满足不同层次的资金需要;二要做“强”,提升竞争力,增强抵抗外来冲击的能力;三是金融领域监管手段要完善,监管力度要加强;四是金融体制改革要进一步深化,在考虑中国金融企业和市场特殊性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吸收好的国际成功经验,充分利用好“后发优势”,完善体制,提高透明度。除金融领域外,运输、商业分销等也同样面临着较强的入世压力。
其次是工业,但对不同行业的影响将有所差异。对具有比较优势产业的影响最小,如纺织、轻工、煤炭、建材等,此类行业应继续坚持“走出去”的战略,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对具有较好的物质基础但集中度低、缺乏优势的产业的影响较大,如机电、石化和冶金等,此类产业应坚持“守得住”的方略,进一步强调加大科技创新;对没有优势的产业或处于竞争劣势的行业影响最大,如汽车行业等,此类产业将竭力确保“冲不跨”,同时进一步加快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步伐,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切实提高竞争力。
农业问题始终是各国在贸易谈判中慎重处理的问题,农产品贸易也一直作为一个特殊的领域游离于国际贸易规则的有效约束之外,1993年12月15日谈判各方才最终签署了包括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出口补贴和卫生检疫措施条款等为主要内容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协议》。在加入WTO的谈判中,我国就农业协议在市场准入(包括关税减让、放开部分农产品市场和取消国营垄断)、取消出口补贴、动植物检疫标准规定以及国内支持方面做出了具体承诺,如取消所有非关税措施,继续降低农产品进口关税,到2004年农产品平均关税由目前的21.2%降至17%,对美国86种产品到2004年关税税率降至14.5%;不对任何农产品进行出口补贴;用支持总量来反映国内农业支持措施的货币价值等。中国拥有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在传统体制下,中国用自己稀少的耕地养活自己,确实是个奇迹。加入WTO后,我国应在立足自己养活自己、不受制于人的前提下,充分享用世界农业的发展成果。据统计,由于土地和水资源等因素的限制,中国在粮食生产上已失去了比较优势,我国粮食价格已高于国际价格20-30%,这就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应遵循比较优势原理,充分利用好世界资源和农业产品,同时加快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和农业劳动力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改革步伐。因此,入世对农业的影响,总的来讲是:“不是没有,但更不是‘天崩地裂’式的剧烈”。我国农业改革当前要做的主要是如何进一步创造性地发展和完善现行农村承包制,如何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规范农产品市场价格,如何进一步协调农业经济产业化与规模经济的关系以及如何妥善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问题等。
二、财政政策的综合调整
首先财政政策调整的关键环节:科学界定政府职能,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出结构调整和优化首先取决于政府职能的转变,界定政府职能并不是新课题,但遵循公共财政要求重新界定政府职能,关键不是明确政府“能干什么”,而是界定政府“不能干什么”。界定政府“不能干什么”是个痛苦的过程,因为在现行体制下,既得利益的存在使行使部分本应放弃的政府职能的官僚难以做出正面的选择,界定政府“不能干什么”意味着权力的缩小和寻租机会的丧失以及寻租空间的缩小,即使在政府的不同组成部门间甚至某一部门内部,也很难对政府“不能干什么”达成完全一致,最终在很大程度上形成各个持不同观点部门都不能完全满意的结果,即在非合作博奕假设下达成的非最优选择。从此意义上讲,政府职能调整或改革是不可能遵循理论上推导出的最优选择模式的。具体到我国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国制度供给的动力来自于中央政府,改革也主要是自上而下趋动的改革,这种区别于西方需求诱导型制度供给的供给趋动型制度供给模式决定了政府职能界定的难度。因此,着手于从制度创新角度解决政府职能安排问题应该说是科学界定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核心。WTO规则要求政府不能随意干预经济特别是微观经济主体的运行,这就促使我们不得不将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财政支出结构按照重新界定的政府职能和公共财政的内在要求进行根本性的结构调整和重心转移。
其次财政政策调整的重要内容:理顺分配关系,完善以税收为主体的政府收入分配体系。在公共财政体制下,税收不仅是财政收入而且应当是政府全部收入的主要源泉。1994年税制改革取得的成功主要体现在税收收入功能方面,实现了税收收入连续多年的快速增长。但我国现行税收在配置资源、调节分配、调控经济运行方面的作用还远远不够。因此,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仍然不健全。事实上,与市场经济、公共财政以及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要求相比,我国税制改革的步伐是慢的。据匡算,一项合理的政策建议从提出到实施大概存在5-10年的时滞,如增值税转型、开征燃油税、遗产税、改革个人所得税等等。改革滞后的根本原因,从经济学意义上讲,关键是如何正确评估改革的成本和风险。加入WTO对现行政府收入体系提出了急切的改革要求,实施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变、开征社会保障税和遗产税等为主要内容的税制改革,清理政府非税收入、堵塞政策型税收流失以及建立以税收为核心的政府收入分配体系,提高经济运行的财政贡献能力、增强综合财政实力、提高财政抵御冲击的能力,已成为决策部门面对WTO不得不加以解决的重要课题。
其三财政政策调整的微观基础:辨证处理政企关系,重塑规范的市场经济微观主体。首先,政府和市场不是一对对立的概念,在资源配置过程中也不存在“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事实上,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首先是市场的一个主体,政府收入来自于市场微观活动主体,其支出也会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市场活动主体,政府运用自己特有的经济杠杆遵循着市场规律实现对资源的合理配置。简单地说,政府与市场不是板块式的分层关系,而是相互融合的关系,政府必须尊重市场规律,依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市场的力量强于政府的力量,政府针对市场运行的波动所采取的调节措施不能有悖于市场经济内在的运行规律,否则,既使政策实施之初会取得一定的成效,也不利于经济的长远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有制理所当然地成为经济活动的主体,这也从客观上决定了我国政府必须进行适当的投资,壮大公有制经济规模,但对于国家投资后形成的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政府或财政则不必过多干预,政府仅可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逊认为“市场经济主体最基本的特征是自负盈亏,只要分清了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实现真正的自负盈亏,就可以形成一个正常的市场主体,而与所有制性质无直接关系”。政府可在WTO允许的范围内实施对特殊企业的保护,如实施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国际收支平衡、保护幼稚产业、紧急保护以及一般豁免等允许临时中止履行义务的保障措施条款和包括一般例外、国家安全以及关税重新谈判的一般义务的永久例外条款等。显然,国有企业从所有制上讲是国有的,但不必是国营的。国有企业不能从政府获得比其它企业优先的任何特权,无论何种企业,应遵循共同的市场规则,面临共同的市场竞争,规则是透明的,竞争是公平的。
其四财政政策调整的重要保证:建立和完善财政风险的监督与防范机制。市场经济无论对政府还是对企业来讲都是有风险的,经济全球化对国家财政主权客观上形成了一定的冲击。财政风险主要涵盖两个方面:一是体制风险,二是管理风险。体制风险主要是由传统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引发的体制不完善、不规范或体制真空造成的、如政企关系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的不良债务、金融企业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大量不良资产的处理以及由于体制不健全导致的税收流失和政府财力分散等等;管理风险主要是由财政运行过程由于管理不到位所引发的风险,如财政资金分配过程的非透明和随意性(缺乏相互制约)、缺乏财政支出效益评估机制加上监督手段弱化造成资金使用的低效和浪费等等。顺应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财政风险的监督与防范机制已成为构建强大、稳固、平衡财政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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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