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计划经济下的财源建设而言,“公共财政”下的财源建设应该是全方位、高层次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政资金投入方向公共化。财政资金投入在首先保证公教人员工资、政权机关正常运转等“份内”的事外,应侧重于解决市场失灵的领域。对地方财政而言,要侧重于以下几点:一是通过扩大社保范围、提高社保深度等途径做好社保工作,为国有经济的发展解除后顾之忧,为各种类型的经济成份共同快速发展创造相对宽松的外部环境,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也是财源建设不可或缺的。二是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社会公共产品,解决各类产业、各类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为经济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三是通过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提供社会战略产品。高新技术代表一个国家和地区将来的竞争力高低,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但其固有的风险性也使部分民间投资望而却步,政府除利用政策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外,财政部门应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中占有一席之地。四是大力加强科技、教育投入。未来的竞争关键是靠人才和产品,人才靠教育,产品靠科技。我国已树立“科教兴国”方针,财政要始终不渝地支持这一伟大战略,动摇不得。但山于科技、教育又具有一定的“消费性”,属于“准公共产品”,其资金也不能全由财政完全包下来解决,应注重吸引民间资本。五是利用破产、兼并、产权转让等多种形式,使国有资本集中到优势产业之中。同时,今后应禁止财政独资兴办竞争性企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这一领域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总之,“公共化”的核心就是真正将财政定位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促进全社会经济效益的普遍提高,在此基础上,必然会有财政收入的较大增加。
(二)财政支持范围社会化。在符合财政资金投入方向的领域,其支持的范围应是各种类型的市场经济主体,牢固树立“大财政、大财源”的思想,真正从过于侧重培植公有制经济向培植以公有制为主休、多种所有制经济成份并存的复合型财源转变,维护和鼓励不同所有制经济成份之间的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全面发展。当然,这种转变有赖于财政部门思想的进一步解放,有赖于对以往财政政策的不断修订。
(三)财政支持手段政策化。在符合财政资金投入方向的领域,在财政支持的范围内,其支持的手段必须由以往的“临时动议”向侧重于财政政策宏观引导转变。通过深入调研,科学决策,制定出有前瞻性的支持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向社会各类经济主体鲜明地表示财政支持什么,不支持什么,限制什么,从而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的宏观导向作用,提高财政政策的透明度。实现支持手段政策化,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财政政策要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二是财政政策要在科学规划、严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增加政策本身的科学性;三是政策制订过程要公开、透明、民主,吸收民主大众的意愿;四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有效地调控经济,引导政府支持的产业加快发展;五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滚动支持项目发展。
(四)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多样化。在符合财政资金投入方向的领域,其使用方式应追求多样化,要注重运用贴息等手段启动社会资本投入到政府倡导的领域,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共同把有效投资的“蛋糕”做大。
(五)财政监督管理全程化。财政监督和财政管理不仅可以促进财政收入的增加、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和财政效益的提高,而且有利于整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提高,给财源增加带来的好处是长期的和不可估量的。因此,必须从战略的高度转变以往重财源建设、轻财政监管的现象,做到监管全程化,将财政监督与管理寓于财政日常收收支支的各个环节。要做到这一点,一方面需要通过立法提升财政监督的法律地位,重塑财政监督的权威性,使其有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法律可依;另一方面,需要根据财政工作的实际,通过加强法制建设,细化财政管理的各个方面,使财政管理的各个步骤都生动、具体、可行。
(作者为河北省唐山市财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