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1 作者:孙翯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东北财经大学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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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融资产作为上市金融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上市金融企业的资金投向、投资结构配置、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也是上市金融企业营业利润的重要来源。我国上市公司于2007年开始执行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应当根据持有意图和目的将其分为四个类别,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持有至到期投资(HTM)、贷款和应收款项(LAR)、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FS)。截至2008年年末,新会计准则已经在我国上市公司实施两年了。由于金融资产的初始四分类直接影响到后续计量方法的选择,进而影响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也就成为监管部门、准则制定者和金融企业自身等所关注的焦点。本文讨论的金融资产是在金融企业中较重要的金融工具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笔者将围绕金融资产四分类展开,在了解金融资产四分类现状的基础上,对其加以研究分析,并进而提出政策建议。
一、我国上市金融企业金融资产分类现状
2008年,我国27家上市金融企业均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季报、半年报和年度报告中...
金融资产作为上市金融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上市金融企业的资金投向、投资结构配置、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也是上市金融企业营业利润的重要来源。我国上市公司于2007年开始执行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应当根据持有意图和目的将其分为四个类别,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持有至到期投资(HTM)、贷款和应收款项(LAR)、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FS)。截至2008年年末,新会计准则已经在我国上市公司实施两年了。由于金融资产的初始四分类直接影响到后续计量方法的选择,进而影响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也就成为监管部门、准则制定者和金融企业自身等所关注的焦点。本文讨论的金融资产是在金融企业中较重要的金融工具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笔者将围绕金融资产四分类展开,在了解金融资产四分类现状的基础上,对其加以研究分析,并进而提出政策建议。
一、我国上市金融企业金融资产分类现状
2008年,我国27家上市金融企业均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季报、半年报和年度报告中披露了有关金融资产的情况。
(一)从各企业持有四类金融资产的金额上看,2008年四个季度27家上市金融企业持有的贷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的数额都较大,2008年年末达192614.15亿元;持有至到期投资的2008年年末金额为39924.29亿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2008年年末金额为33896.12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最少,2008年末金额为4966.47亿元。
(二)从四类金融资产占资产总额和金融资产总额的比例来看,2008年27家上市金融企业的贷款和应收款项占资产总额的百分比和占金融资产总额的百分比与其他金融资产相比具有绝对优势。2008年年末,上市金融企业贷款和应收款项占资产总额的百分比为51.76%,占金融资产总额的百分比达70.97%。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0.73%,占金融资产总额的14.71%。其他两类金融资产所占比重相比前两类金融资产均较低。
若不考虑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影响,2008年年末,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占除去贷款和应收款项外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2.25%,占除去贷款和应收款项外金融资产总额的50.6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除去贷款和应收款项外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8.89%,占除去贷款和应收款项外金融资产总额的43.02%。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资产占除去贷款和应收款项外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77%,占除去贷款和应收款项外金融资产总额的6.30%,所占比重远低于其他金融资产。
(三)从趋势上看,与2007年相比,2008年我国27家上市金融企业贷款和应收款同比增加23835.23亿元,增幅为14.1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比增加3642.96亿元,同比增长12.04%;其他金融资产同比变化不大,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资产同比上升5.14%,持有至到期投资同比下降了1.89%。各类金融资产占总资产和金融资产总额的比例同比变化也并不显著,只有持有至到期投资占总资产和金融资产总额的百分比同比下降了2%左右,比其他金融资产占比的变化幅度略大。
2008年四个季度各类金融资产的变化情况也各不相同。2008年第一季度同2007年第四季度相比,贷款和应收款项环比下降了62941.63亿元,降幅37.29%,变化幅度较为明显;交易性金融资产环比下降102.73亿元,下降2.1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环比微增0.87%;持有至到期投资环比上升2.33%。2008年第二季度同第一季度相比,贷款和应收款项环比增长42704.26亿元,增幅40.35%;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资产环比增长759.95亿元,增幅16.45%;其他两类金融资产变动不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环比增加2.10%,持有至到期投资环比减少0.04%。第三季度同第二季度相比环比增幅最大的仍为贷款和应收款,环比增加37298.02亿元,增幅为25.11%;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环比分别增长2.76%、-1.26%和-2.99%。2008年年末同第三季度相比,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资产减少了-562.94亿元,环比下降10.18%,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环比上升了3,130.20亿元,环比增幅达10.17%;贷款和应收款项环比上升3.65%;持有至到期投资环比下降1.13%,变化幅度不大(详见表1、表2)。
(四)从变化的原因来看,上市金融企业对四类金融资产持有量的变动幅度较大的是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两项资产持有量的增加主要是由于2008年我国刺激信贷鼓励消费的政策促使上市金融企业扩大了信贷规模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资本公积中反映,并不当期计入损益,不影响盈利指标,这个特点使上市金融企业增加了对此类金融资产的持有量。而交易性金融资产增长相对缓慢的原因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量增加的原因则恰恰相反。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化计入当期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本身价值有所缩减,加之企业有意减少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持有量,导致其增速放缓。
二、金融企业金融资产分类问题分析
(一)相关会计问题分析
金融资产分类标准企业把握不清、随意分类的现象可能引起金融资产变动的反复,尤其是在经济波动的情况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变化表现得尤为突出。
以国金证券为例,其2006年年末、2007年年末和2008年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5.88亿元、24.66亿元和0.92亿元,2007年较2006年增长319.20%,2008年与2007年相比,增幅为-96.29%,两年的变化方向完全相反,且变动幅度剧烈。2006、2007及2008年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0.62%、29.55%和1.27%,可见国金证券于2007年扩大了总资产中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量,而2008年此项金融资产的持有量又锐减。这很有可能是国金证券在不同年度对金融资产分类时采取的标准不一致所造成的。
(二)信息披露问题分析
在2008年年报中,上市金融企业对金融资产的分类理由和减值的依据都有所披露,中国平安、中信证券和海通证券对于金融资产减值的信息披露情况较好,对减值判定的依据披露的也很充分。以中国平安为例,其不但考虑了定量的判定标准,也列出了部分定性的判定标准:“被投资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包括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进行财务重组以及对持续经营预期继续恶化;与被投资方经营有关的技术、市场、客户、宏观经济指标、法律及监管等条件发生不利变化等。”相关信息披露的非常详尽。
但从总体上看,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披露情况较好,信托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仍然较差,证券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情况一般。多数企业的相关信息披露都只是复述准则的内容,也有部分企业有照搬准则的情况。
(三)管理问题分析
从我国上市金融企业的资产持有情况看,贷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占绝对优势,2008年年末金额为192614.1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70.97%,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又远远大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资产的持有量,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33896.12亿元,占2008年年末资产总额的12.49%;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资产2008年年末金额为4966.47亿元,占总资产的百分比仅为1.83%。由上述数据可见,我国金融企业的业务结构还比较单一,对存贷款业务的依赖较高,对高附加值的金融产品的管理还存在不足。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资产的持有量能够反映上市金融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上市金融企业倾向于选择风险较低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尚没有能力持有大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资产,对上市金融企业管理层的业绩考核也主要以利润指标为主,并没有对风险管理能力提出要求。
三、关于金融资产分类问题的相关政策建议
(一)加强对金融资产分类的监管
各类金融资产的分布情况关系到金融企业的投资政策选择、财务管理目标、经营业绩的构成和企业盈利能力的评价,所以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其实就是在金融资产确认之初便决定了企业未来的效益和财务状况。对金融企业金融资产分类的监督和管理也就显得尤为重要。从实际情况看,我国部分上市金融企业对金融资产类别的划分还比较随意。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不但要惩戒随意划分金融资产、有盈余操纵倾向的金融企业,还要监督金融企业完善事前控制机制,这对处在经济不确定性大背景下的我国金融企业来说极为重要。事前监督可以节省大量的事中、事后的监管成本,还能使金融企业避免由金融资产随意分类产生的不必要损失。监管部门应鼓励金融企业发挥独立董事和内部审计等专业人士的作用,建立适合各企业自身需要的金融资产分类内部管理办法,从源头上解决随意划分金融资产的问题。
(二)充实会计准则中对信息披露的要求
2008年我国上市金融企业对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信息披露还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多数企业完全照搬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和金融资产的减值依据并没有根据自身情况充分披露,使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减弱。这反映出大多数上市金融企业的财务人员在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时并未真正领会目前会计准则相关条款的要求,而且企业也没有强烈意愿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准则的制定机构、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可以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情况,充实会计准则中与金融资产分类相关的内容,引导上市金融企业的信息披露,使金融企业在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可靠财务信息的同时,增加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充分披露企业金融资产分类和减值的依据,使信息使用者获得更充实的信息。
(三)加快业务结构调整步伐
通过对27家上市金融企业金融资产分类的观察可以发现,目前我国金融企业的资金运用渠道比较单一,主要集中于对风险管理能力和估值水平要求不高的贷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风险集中度较高。同时,高附加值的金融服务产品规模有限,制约着我国金融企业业绩增长的潜力,限制了我国金融企业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后劲。笔者认为,上市金融企业应集中优势,积极对金融产品进行创新,引入更多含金量高的金融服务产品,摆脱依赖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充实业绩的做法,拓宽营业收入来源,优化投资资产的配置组合,推进企业分散风险、稳健经营,提高我国金融服务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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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