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06 作者:刘地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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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采购人员从业道德问题
在采购金额大、数量多、品种多的情况下,公司采购岗位往往成为高风险岗位,个别采购人员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从业道德规范,通过暗箱操作、泄露信息、串通投标人、供应商作弊、收受贿赂等行为扰乱公司采购秩序,危害公司利益和形象。
对采购人员舞弊的审计方法有 : 通过访谈采购、财务和使用部门业务相关人员,收集信息,判断采购人员是否有从业道德方面的疑点 ;查阅公司的采购制度与流程,对比实际操作程序,关注是否存在少数人决策的问题,判断是否有制度上的缺陷 ;访谈外部投标人、供应商,调查公司招采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了解是否有个人违规违纪问题。
(二)编造各种借口规避招标
(一)采购人员从业道德问题
在采购金额大、数量多、品种多的情况下,公司采购岗位往往成为高风险岗位,个别采购人员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从业道德规范,通过暗箱操作、泄露信息、串通投标人、供应商作弊、收受贿赂等行为扰乱公司采购秩序,危害公司利益和形象。
对采购人员舞弊的审计方法有 : 通过访谈采购、财务和使用部门业务相关人员,收集信息,判断采购人员是否有从业道德方面的疑点 ;查阅公司的采购制度与流程,对比实际操作程序,关注是否存在少数人决策的问题,判断是否有制度上的缺陷 ;访谈外部投标人、供应商,调查公司招采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了解是否有个人违规违纪问题。
(二)编造各种借口规避招标
招标是引入市场竞争的主要采购方式,可以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通过各种方式规避招标,将增加公司采购成本和经营风险, 同时也可能面临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容易发生规避招标的标的物主要有附属项目、计划外项目、内外部矛盾较大的项目等。
对于规避招标的问题,常用的审计方法有 :对照国家和地方招标投标法规和公司招投标管理指引,判断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合理性 ;通过供应商、采购合同、采购方式汇总分析公司采购情况,列出应进行招标采购而未招标的项目 ;对比公司实际采购
方式,对差异部分进行抽样复核,判断是否有规避招标的行为 ;分析确定未招标采购事项,核实是否通过流程审批,申请理由是否充分可信 ;分析未招标采购是否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招标竞争不够充分
在采购招标过程中,参与投标单位数量越多,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就越激烈,投标报价的降低幅度也越大, 采购成本也就越接近合理的价格,对公司越有利 ;如果引入投标的供应商过少或实力差异较大,都难以达到充分竞争。竞争不充分的风险主要体现在 :中标价格较高,容易促成利益合谋、暗箱操作等。
具体审计业务中,针对竞争不充分问题,可以考虑如下审计方法 :分析公司招标统计表,判断招标方式是否与公司管理制度要求一致,是否存在公开招标项目改用邀请招标 ;了解招标项目的行业特点,查看招标文件对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判断是否有不合理的资格要求和限制条件,比如有地域限制、资质要求过高、特定专利技术或获奖等 ;分析邀请招标的单位是否广泛,参加投标的单位实力是否比较均衡。
(四)明招标、暗定标
从招标的程序过程、资料看,公司从发布招标公告、投标、开标、评标都能按照规定程序做,但其中却明显地隐藏着“明招标、暗定标”的现象。如有些发包单位不按正常规定进行招标,而是私下搞“暗箱”操作,向投标
单位索要好处费、回扣等,招标过程只是走个形式,投标单位为了能够中标,则去满足招标人的各种要求甚至违纪违法要求。
针对这种情况,审计过程中一方面主要查看招投标文件、现场签到表等相关书面资料,同时将不同投标文件进行对比找出疑点,例如 :不同电话号码的联系人是否相同、授权人姓名是否错误、投标单位名称是否错误、公章是否盖错、标书排版是否相似、字体和纸张是否相似、明细报价表顺序等是否相同或相似等 ;另一方面是问招标方经办人关于投标单位候选人的确定途径、标书发放形式、资质审核方式、还原招投标过程、投标人进入候选名单的途径、标书获取形式、招标方联系人、投标单位相关责任人对参加本次招标的意见,通过上述询问还原招投标过程。
(五)内外勾结合谋串标
串标是招标中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投标人、招标人与评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事前进行合谋, 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参与投标的竞争对手或损坏招标人利益的行为。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人之间的合谋串通行为主要有: 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和其他投标人信息 ; 招标人内定中标人,在评标时予以照顾,操纵评标结果 ;投标人在投标时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包括抬高标底价),中标后再给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等。投标人之间的合谋串通行为主要有 :一致抬高或压低报价 ;
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
标 ;投标人之间事先内部竞价,内定
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其他人参
与陪标等。
针对串标的审计方法有 :判断招
投标是否充分竞争,在竞争不充分的
情况下最容易形成串标 ;确定招投标
过程是否有严格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管
理,判断监督管理是否有效 ;审核招
投标过程,确定各个环节是否严格把
关,是否采取杜绝串标的措施 ;审核
标底价编制,判断是否有故意抬高或
压低价格的行为 ;审核中标价,判断
是否符合市场价格规律。一般在审核
投标文件、过程文件过程中,发现不
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
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是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
账户转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
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投标
的标书制作大多出自一家,不同投标
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
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
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等情形的,视为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六)评标方法不够科学合理
评标方法不合理主要表现有 :招
标文件未明确具体评标方法、开标后
临时选定 ;评标方法随意调整,显失
公平 ;评标方法选择不合理,如简单
标的物选择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设
置不合理,如综合评分法中商务评分
与技术评分占比不合理 ;评标方法缺
乏一贯性,如同类型标的物前后招标
选择不同评标方法等。
对于评标方法合理与否,主要审
计方法有 :关注公司招投标制度中对
评标方法的选择是否有规定,实际招
标是否严格遵守 ;对比同类项目招标,
判断评标标准是否统一,重点关注同
一中标人的招标项目中是否采用了同
一评标方法,是否存在评标倾向性 ;
审核招标文件是否列明详细评标方
法,评标过程中是否进行了更改。
(作者单位 :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 陈利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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