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防止单位在办理结算业务中,凭证传递不及时,使用、管理不善造成单证丢失,江苏省东台市工商银行在部分开户单位中推行了付款凭证登记制度。具体作法是:
一、在企业财会部门设立“付款凭证登记簿”,指定专人负责,凡发生付款结算业务的均须逐项登记。
二、“付款凭证登记簿”分日期、凭证种类、号码、收款单位、金额、用途、批准人、经办人、备注等九个栏目,发生各种结算方式的结算业务均须逐笔登记,支取现金和从银行取回的托收付款通知单也必须在“付款凭证登记簿”上登记,有关结算凭证送业务部门审核,并在承付期内作出答复,及时将付款通知及附件送交财会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部分企业试行这一办法后,不仅促进了财会人员自觉履行职责,加强结算凭证管理,还健全了凭证领用、传递签收等各环节手续制度,而且使会计核算工作及时性得到保障。
为了防止单位在办理结算业务中,凭证传递不及时,使用、管理不善造成单证丢失,江苏省东台市工商银行在部分开户单位中推行了付款凭证登记制度。具体作法是:
一、在企业财会部门设立“付款凭证登记簿”,指定专人负责,凡发生付款结算业务的均须逐项登记。
二、“付款凭证登记簿”分日期、凭证种类、号码、收款单位、金额、用途、批准人、经办人、备注等九个栏目,发生各种结算方式的结算业务均须逐笔登记,支取现金和从银行取回的托收付款通知单也必须在“付款凭证登记簿”上登记,有关结算凭证送业务部门审核,并在承付期内作出答复,及时将付款通知及附件送交财会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部分企业试行这一办法后,不仅促进了财会人员自觉履行职责,加强结算凭证管理,还健全了凭证领用、传递签收等各环节手续制度,而且使会计核算工作及时性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