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务与会计》1984年曾就企业管理费应不应纳入车间核算的问题,分别发表了不同观点的讨论文章。有的观点我是同意的。我认为:车间核算的根本目的在于考核车间的经济责任,从而促使车间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而企业管理费的节约与否,完全取决于企业各管理部门的控制与管理,车间对此是无能为力的,理所当然地也不负任何责任。因此不应纳入车间核算;如果硬要把它纳入车间核算,只能人为地增加不必要的核算工作量,其实际效果究竟有多少很值得怀疑。
有的同志认为:根据劳动生产率的高低会影响单位产品中企业管理费的含量这一点,认为车间对企业管理费还是大有可为的。很明显,这个论点夸大了车间的作用,因为产量对企业管理费的影响毕竟是间接的、相对的,而且也难以在个别的车间加以体现,因此将企业管理费纳入车间核算大可不必。
这里,提出了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即:什么样的核算形式或核算手续才是我们所需要的?答案只能是一个:“算要有用”。
“算要有用、管要合理”是六十年代中期财政部召开的一次会计改革座谈会上提出的一项会计改革的原则,它是针对当时会计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繁琐哲学——把力量都耗费在许多无效劳动方面,而有许...
《财务与会计》1984年曾就企业管理费应不应纳入车间核算的问题,分别发表了不同观点的讨论文章。有的观点我是同意的。我认为:车间核算的根本目的在于考核车间的经济责任,从而促使车间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而企业管理费的节约与否,完全取决于企业各管理部门的控制与管理,车间对此是无能为力的,理所当然地也不负任何责任。因此不应纳入车间核算;如果硬要把它纳入车间核算,只能人为地增加不必要的核算工作量,其实际效果究竟有多少很值得怀疑。
有的同志认为:根据劳动生产率的高低会影响单位产品中企业管理费的含量这一点,认为车间对企业管理费还是大有可为的。很明显,这个论点夸大了车间的作用,因为产量对企业管理费的影响毕竟是间接的、相对的,而且也难以在个别的车间加以体现,因此将企业管理费纳入车间核算大可不必。
这里,提出了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即:什么样的核算形式或核算手续才是我们所需要的?答案只能是一个:“算要有用”。
“算要有用、管要合理”是六十年代中期财政部召开的一次会计改革座谈会上提出的一项会计改革的原则,它是针对当时会计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繁琐哲学——把力量都耗费在许多无效劳动方面,而有许多本来是应当管、应当做的事都没有管好、做好这个带有共性的问题而提出来的。所谓“算要有用”,用当时的提法就是: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分别核算各自岗位看得见、做得到、管得住的东西。这个提法恰恰与现在广泛流行的“责任会计”的概念相吻合。
可惜在那次会议召开以后不久,就开始了“十年动乱”,上述会计改革的原则没有得到实践的机会,更谈不上加以总结了。
现在离开那次会议已经快二十年了,上述原则是否还适用呢?
从会计工作的现状来看,二十年前所指出的形式主义、繁琐哲学的问题和“算而无用”的现象.不能说已经完全克服或消除了;相反的——据我认为还是不少的。下面不妨列举一些事例:
例如,在车间核算方面,对车间经费中的有些项目如水,电、风、汽的消耗,在计量仪表尚未配置,车间在实际上还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不少企业为了追求核算内容与形式上的完整,采取了按比例或按计划分摊的办法,硬把它纳入车间核算,其实这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呢?
又如,在一级会计科目的设置方面,有一些应交款项,如:应交税金、应交折旧基金、应交资金占用费、应交能源交通建设资金等等,一般每个月只有二三笔发生数,完全可以作为二级科目,在明细帐加以反映,而现在这些科目都上升为一级科目,从而增加了不少核算工作量,而在实际效果方面却没有什么差别。
凡此种种,都说明了坚持“算要有用”的原则,简化不必要的核算手续,仍然是在当前会计改革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
当然,围绕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会计改革不可能也不应当局限于简化核算手续,而是大有文章可做。也就是说,不仅要坚持“算要有用”,而且要贯彻“有用必算”,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更正
本刊1986年第12期《怎样计算“资金利税率”》,文中的利税率应为利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