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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进财政行政政法工作

时间:2019-12-05 来源:中国财政2015年19半月刊(总第696期)
作者:胡静林

胡静林 | 时任财政部副部长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胡静林副部长在全国财政行政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着力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相关领域重大改革;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加快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着力推进管理创新,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国家重大政策和战略实施,推动重大事项落实及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并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全国财政行政政法部门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构建促进改革发展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取得了显著成绩。

关于2013年以来的工作

大力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两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部的统一组织和示范下,上下联动,密集修订和制定了一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经费管理办法、细则及配套政策,仅部省两级就达224个,涵盖了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外宾接待经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会议定点等公务支出的各个方面,基本搭建起从中央到省、市、县的立体式、全方位制度体系,有力促进了中央八项规定在各级党政机关的贯彻落实。受到中办、国办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印发后,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信息公开、宣传培训、政策解读等方式,多措并举推动制度实施;通过对执行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制定补充规定,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绩效评价、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促进制度落地生根。

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在不断加强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其他财务管理制度研究。财政部制定了专业技术人员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中央补助经费、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等多个专项经费或资金的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国税系统其他收入管理、实有资金监控、涉案款物收缴、驻外外交人员战乱补贴及公费回国休假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参与制定了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等一系列管理意见,进一步充实了行政政法支出管理制度体系。地方财政部门也积极探索,在预算编制、支出管理、绩效考核、内部控制等方面制定了一大批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

加强改革顶层设计。对财政部牵头的研究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机制等3项改革举措,财政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中央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印发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加强对地方改革试点的政策指导。

中央层面公车改革基本完成。财政部作为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参与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整体框架、内容的研究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测算、发放;举办政策培训,拟写相关配套措施办法;按照职责分工按期完成对123家中央部门公车改革方案的财政审核。目前来看,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反响良好,达到了预期目的,为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起到了先行示范作用。

地方层面公车改革全面推开。公车改革难点在地方。中央高度重视对地方公车改革的指导。财政部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在公车改革补贴标准的测算、节支率计算、执法执勤车辆保留比例等核心内容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得到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的采纳。同时,完成了驻地方中央垂管单位范围和数量摸底、公车改革实施办法等制度的制定、各地专员办参与审核等相关准备工作,并研究推进中央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各地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和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部署,立足本地区实际,积极参与地方公车改革,做了大量具体细致的工作。

支持和推动重点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中央关于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部署,健全完善大案要案经费保障机制,研究设立“中央纪委派驻机构纪检专项工作经费”。理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渠道,建立中国浦东、井冈山、延安三所干部学院控制计划外委托办班的预算约束机制。加大对省级以下工商和技术监督管理体制调整、商事制度改革等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等。

推进人才发展财税政策落实。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部署,实施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财税政策。2013年以来,中央财政直接安排资金累计超过220亿元,有力支持了“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文化名家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训计划、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同时,政府特殊津贴、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干部特培、博士后、支持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等人才项目的经费保障也得到进一步加强。不少地方财政部门坚持人才投入优先,加快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由依靠“人口红利”向释放“人才红利”的转变。江苏省财政厅逐年加大省级人才专项资金投入,2014年达到18.39亿元。

加大支持旅游发展力度。旅游消费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2013—2014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12.5亿元,带动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据统计,2013—2014年,省级财政部门共安排旅游专项资金约144.3亿元,年均增长16.8%,有力推动了旅游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和旅游公共服务管理水平的提升。一些地方还积极探索支持旅游业发展新举措。北京、山东分别设立了旅游发展促进基金,通过股权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推动大型旅游项目建设;江苏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向中小旅游企业提供短期贷款、信用担保等服务,降低中小旅游企业融资成本,其他省区也积极探索以PPP等方式不断加大对旅游业的支持。

积极支持平安中国建设。持续支持各级政法部门增强维稳处突能力。中央进一步加大对地方政法机关经费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县级、经济困难地区和维稳任务重的市(地)级政法机关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支持力度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支出结构,对司法救助、维稳、救灾、法院检察院体制改革试点等予以重点倾斜。

此外,近年来,各级财政还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央重要机构组建、各级两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党派经费等的保障力度。

支持外交工作快速发展。圆满完成2014年北京APEC领导人会议、2014年上海亚信峰会的筹备和保障工作,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积极参与做好领导人出访成果设计和落实工作。加强对周边外交等重点工作的支持,做好参与联合国维和事务有关保障工作。积极参与国际组织会费及规则制定等国际治理体系改革,维护国家利益。促进侨务公共外交事业发展,增强海外侨团、侨社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各级财政部门还大力支持智力引进工作,助推国内经济社会发展。

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财政行政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准确把握当前宏观形势,科学研判未来发展走向,是做好财政行政政法工作的前提。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呈现的趋势性变化。楼部长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要求财政部门要与时俱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判断上来,准确把握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科学分析新常态下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正确把握做好财政工作的新要求,发挥好财政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中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历史的高度,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为主题,部署了改革的具体任务,改革开放已成为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由于财政行政政法工作涉及面广,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牵头或参与的改革任务比较多、时间要求紧,要发挥好应有的作用,需要增强改革意识,积极探索,敢于和善于破旧立新。

落实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担子不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都对司法体制改革作了重点部署。今年年初,《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下发,提出多项改革措施。对财政部门来说,司法体制改革既是巨大的挑战也是重大的机遇。楼部长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提出: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相关领域的顶层设计,着力解决制度碎片化等问题,增强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本次司法体制改革中由财政部牵头或参与的“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机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公安机关经费保障体制机制等改革举措,不是简单经费保障问题,要积极参与研究完善司法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司法人权保障制度,并在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推动建立职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政法经费保障新体制。

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重道远。公车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重大举措。此次公车改革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交通补贴,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在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规范车辆管理的基础上,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按照中央部署,改革按照先中央、后地方,先行政、后企事业的顺序逐步推开。公车改革事关廉政建设、政府职能转变、党和政府形象,涉及方方面面利益关系的调整,领导重视、社会关注、职工期盼,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各级财政部门既要参与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各单位实施方案的审核,还要负责建立改革后新的公务出行经费保障制度,任务比较重,要求比较细,因此,要积极参与、谨慎应对。

推动相关领域改革事项多任务重。一是商事制度改革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公开公平透明的市场规则、保障创业创新意义重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修订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商标注册经费保障机制,助力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二是今年中央将召开人才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中亟待破解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战略思考、科学谋划、具体落实。三是适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完善大案要案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派驻机构办案业务经费统一管理工作机制,确保“不受羁绊”独立开展工作。四是改进和规范我国参加国际组织经费管理,研究如何加强统筹协调、努力扩大我国在国际治理体系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所以,改革的任务艰巨繁重,责任重大,各级财政行政政法部门在新的一轮改革大潮中可以也应该大有作为。

二是务必加快健全科学规范的公务支出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基本遵循,建立科学规范、操作可行的制度至关重要。中央提出要努力建立健全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的立体式、全方位制度体系,遏制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等违规违纪违法现象。这是财政行政政法部门的重大任务,两年来在制度建设方面确实成效很大,但同时也要看到,制度建设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距离中央提出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和法治财政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可以说制度建设还在路上。中办、国办于2014年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一方面显示了中央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一抓到底的决心,另一方面通过督促检查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钻制度的漏洞,打擦边球的现象还不时发生。目前,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方面,中央和省级层面的主要制度虽然已经有了,但还不能说很完善,执行中反映的问题还有一些,更重要的是地(市)级以下尤其是县级的制度建设工作还没有全面完成,制度的笼子编得还不够细,篱笆扎得也不够深。在其他制度方面,也存在不系统、不配套和滞后现象。所以,建设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及有效的制度执行机制,仍然是目前和今后的重大任务。

外贸和走出去是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当前全球总需求不振、国内低成本竞争优势明显削弱的形势下,如何抓住时机进行全球布局,更有效地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发展空间,是关系到我国今后发展全局和前景的重大战略问题。近期,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了“一带一路”规划、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及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等纲领性文件,正是基于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更有效地发挥外贸和走出去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的战略性部署,也是构建以互利共赢为核心新型国际关系、保障国家长远发展利益的全局性安排。如何落实好以上国家战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急需突破传统观念、惯性思维的束缚,整合资源、创新政策,调整工作重心和方式,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随着人民群众对政府治理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和各项改革的陆续推开,党政机关履行职能对经费需求不断增加,同时也面临着在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新常态下压减党政机关一般性支出的压力。李克强总理提出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并“约法三章”。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如何做好行政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工作是我们面临的“两难”境地,亟需创新经费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对财政工作者来讲,则是深入推进财税改革之年,是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之年,是坚持依法理财、加强预算管理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社会形势和繁重的工作任务,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财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在推进国家治理中的职能作用,着力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相关领域重大改革;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加快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着力推进管理创新,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国家重大政策和战略实施,推动重大事项落实及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来说,应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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