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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 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时间:2020-10-21 来源:中国财政2009.06半月刊总第539期
作者: 财政部副部长

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拉动农村内需、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形势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200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总结200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步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2008年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2008年是中央启动试点的第一年,为了起好步,开好头,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各试点省份和地区以高度的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试点工作的有序进行。2008年年年初,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出台了开展试点的指导文件,召开了试点工作会议,试点地区和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举办政策业务培训班,召开试点经验交流现场会,大力推进试点工作。黑龙江、云南、河北三个中央选择试点的省份和江苏、内蒙古等12个自主试点省份结合实际,制定了试点方案,实行典型示范引导和农民普遍受惠相结合,提高试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中央和地方财政积极筹措资金,为试点工作提供财力支持。财政部门及时制定了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保障专款专用。各地加强宣传,农民筹资筹劳、社会捐赠的积极性高涨,试点地区初步形成了“政府激励引导、农民筹资筹劳、社会捐资赞助”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一年来,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带动了农村投入,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2008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投入33.4亿元奖补资金,带动了村级公益事业投入120多亿元,约拉动农村内需300多亿元。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奖补项目10万余个,硬化村内道路约10.7万公里,修建村内小型水利设施9408处,改善村内环境卫生100多万平方米。二是增加了农民收入,扩大了农村消费。宁夏、广西等地利用当地剩余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促进农民就地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黑龙江省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解决了96.6万户的饮水问题,增加有线电视用户16万户,促进农民对家电的消费。云南省石屏县将720万元奖补资金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水泥进行物资补助,直接扩大了农村消费。三是调动了农民开展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提高了民主管理能力。通过试点,许多村干部和村民转变了观念,自发组织议项目,主动要求搞试点,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出现了“民工积极返乡建家园、农户无私奉献建家园、邻里和谐互助建家园”和“自己主动干、乡邻帮着干、亲戚支持干、务工返乡干”的和谐景象。四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通过试点,乡村政权组织和干部为农服务有了一个良好的平台,解决了村民最关心、最迫切的现实问题,基层组织和干部找到了工作抓手,服务得到认可,群众得到实惠,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

试点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试点工作发展不均衡,有的省份财政奖补试点面偏小,没有受益的老百姓有意见;奖补力度有待加大,奖补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村级公益设施管理和养护缺乏长效机制等。但总体来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2008年试点是成功的,为全国扩大试点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

二、认清形势,充分认识扩大试点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牢牢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新阶段的阶段性特征,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调动农民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2009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要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扩大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新形势下,按照中央精神,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完善和激活一事一议制度,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步伐。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属于准公共产品,政府、集体和农民都有投入的责任,政府不可能全部包揽。农村税费改革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主要依靠村提留和农村“两工”,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税和农村“两工”,大幅度减轻了农民负担,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当时规定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解决,但由于这项制度当时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工作缺乏推动力,农民积极性调动不起来,出现“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从农村税费改革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总体上呈下滑趋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成为农民反映强烈、要求迫切的民生问题。通过扩大试点,建立健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有利于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激活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机制,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让农民依靠自己的双手,在政府支持下,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有利于拉动内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农村劳动力转移形势严峻。据有关部门抽样调查,在外务工的1.3亿农民中有2000多万人面临就业压力。农民工返乡既是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也是一笔宝贵的人力资源。中央果断决策,作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决策。扩大内需的潜力在农村,民生工程的重点也在农村。建立健全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也是拉动农村内需的重要举措、有利平台和坚实基础。通过试点,把各方面资源整合起来,调动农民积极性,增加农村投入,充分利用农村富余劳动力发展公益事业,可带动农民就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拉动农村投资和消费,促进农村发展。

(三)有利于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我国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消除,工农关系不协调、城乡关系失衡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农业基础仍很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解决“三农”问题,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需要继续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是贯彻落实这一方针的重大具体举措,有利于增加公共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村,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四)有利于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育新型农民,需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通过扩大试点,推进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村民民主议事决策实践,充分行使农民的民主权利、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既有利于促进乡村政权组织转变职能,密切联系群众,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又有利于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民主议事、定事、办事、管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农民当家作主,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明确任务,大力推进扩大试点工作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总的思路是,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健全制度,积极扩大试点范围,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推开这项工作。具体设想是,2009年,从已开展局部试点、具有一定工作基础和扩大试点愿望的省份中,选择一些省份扩大试点,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试点的省份扩大到10个;其余要求扩大试点的省份,经批准后,在局部开展试点;目前没有开展试点的省份,也要选择1—2个县自主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在此基础上,用1—2年时间在全国全面推开这项工作。扩大试点工作,任务艰巨,时间紧迫,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部署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的重大决策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功。

(一)加强领导,完善试点工作机制。搞好试点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既关系着亿万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事关农村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我国有63万多个行政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点多面广线长,情况复杂,工作量大,各试点省份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坚持以县为主组织实施,乡村两级具体落实。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村“两委”干部要发挥好带头和表率作用,发动和组织农民开展一事一议。各级综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搞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和宣传试点中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推动试点工作。

(二)结合实际,精心制定试点方案。搞好试点工作,制定好方案是基础。我国国情复杂,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状况存在较大差别,各地筹资筹劳的标准也不相同,试点方案不要求千篇一律,搞一个模式。各试点省份要按照中央精神,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在试点面上,要坚持“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既要集中财力抓重点村的建设,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又要保证一定的试点面,让这项政策的阳光照耀到更多的老百姓。在奖补标准上,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建设成本、试点地区的努力程度等因素分类确定,对老少边穷地区予以适当照顾,向投入大、工作实、效果好的地区适当倾斜。在奖补项目上,要遵循先易后难的工作原则,优先支持解决群众最需要、见效最快的村内公益事业。比如,自然村的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让农民群众能够看见实实在在的效果。在奖补资金申请审核上,试点省份要制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财政奖补的具体审核管理办法,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一定限额以下的项目,要充分发挥县乡贴近农村、熟悉基层的优势,由县级审批,省级备案。在奖补内容上,既可以是资金奖励,也可以是实物补助,只要群众拥护,符合实际,富有成效,都可以大胆尝试。

(三)加大投入,统筹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搞好试点工作,奖补资金是保障。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扩大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增加试点投入。各试点省份要充分考虑取消“两工”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影响,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投入,形成奖补资金的稳定来源。对中央选择试点的省份,中央财政将根据地方财政的奖补情况,按规定安排预算资金予以补助。各试点省份要加强宣传,倡导社会捐资赞助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鼓励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提高自我建设能力,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多元化。同时,要以新农村建设规划为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将乡村道路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农村饮水安全等支农专项资金和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捆绑使用,把有限资金集中起来,花在“刀刃”上,重点解决当前农民最亟需、最现实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问题。但在实施过程中,要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管理要求,统筹安排,分别管好,各记其功,彰显各自效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整体效益。

(四)加强基础管理,确保奖补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搞好试点工作,制度建设是根本。试点省份和地区要结合实际,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确有困难的,应允许以工折资,或以物料折资;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允许以资代劳。要制订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细化操作程序,健全各项制度,提高财政奖补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一是实行结算制。为使试点工作尽快开展起来,对有些项目可先预拨部分奖补资金,实行建设和奖补并行,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全部兑现奖补资金。二是实行专户管理。财政奖补资金拨付到县级以后,统一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在县级财政部门设立专户,专账管理,列入各级财政“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决算科目,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实行报账制。要坚持群众自愿,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按照奖补金额大小,实行报账制。原则上只有在村民筹资、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资金到账,具备项目开工条件后,才能由村级提出申请,由县级或乡镇财政部门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四是实行公示制。要全面公开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由村民代表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已建成的奖补项目,乡村两级要将项目资金(实物)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得到村民认可,给群众一个明白,给干部一个清白。五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乡镇要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方案、奖补项目申请表等原始材料汇总归档,对一些重点奖补的项目和基础数据,省或县也要建档立册,规范管理,夯实工作基础。

(五)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搞好试点工作,督促指导是保证。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督促指导,掌握情况,确保试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一是加强分类指导。要正确处理政府资金奖补和农民筹资筹劳的关系、促进公益事业建设和防止加重农民负担的关系、调动基层积极性和加强指导监管的关系、兴建村级公益事业和设施养护的关系,逐步完善一事一议奖补试点相关政策,确保改革试点规范运行。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力度,对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予以奖励,对截留挪用筹资筹劳资金和奖补资金的行为要及时责令纠正,追回资金,追究责任。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把政策交给基层和群众,做到家喻户晓。县乡基层干部要深入村组,组织和发动农民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活动,使之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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