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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以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为契机 着力推进财政部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时间:2020-10-21 来源:中国财政2009.19半月刊总第552期
作者:贺邦靖 财政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

今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完善财政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对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深入

各级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力推动了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是全力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财政部成立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连续下发通知,明确监管要求,并建立了专题信息报送制度。派员参加了中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从专员办抽调精干力量参加了中央检查组两轮检查,并及时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对中央检查组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由财政部领导带队,组成多个工作组分赴河南、安徽等地和中央有关部门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以及家电下乡等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5月21日,召开了全国财政系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会议,推动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加快下达投资预算和拨付资金工作。截至8月底,中央政府公共投资已累计下达6918亿元,完成预算的76.2%。各地也全面启动了此项监督检查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地方财政部门和专员办今年以来共检查扩大内需投资项目4300多个,发现有问题资金近18亿元,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性质恶劣的违规违纪问题。二是开展对重点热点财税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管理情况的检查工作。先后组织开展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使用情况、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试点考核验收工作情况、中央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等专项检查。三是继续做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加快特殊党费执行进度。川、陕、甘等地震灾区财政部门加大了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力度。

(二)财政干部的党性修养、作风建设不断加强

各级财政部门把加强财政干部的党性修养、作风建设融入财政工作之中。一是坚持“有财有政”,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财政部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完善了财政体制机制总体思路,提出了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坚定了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宗旨。山东、江苏等地开展了强化“五种意识”、黑龙江等地开展了以“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吉林、山西等地大力推进财政作风建设,反响良好。二是坚持财政文化建设,进一步端正了党风。各级财政部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领导带头就重大政策问题组织开展调研,促进中央决策的落实,推动财政管理与改革的深入。积极组织优秀论文、调研报告、公文评比及财政干部回乡见闻活动,开办了财政文化大讲堂。注重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情趣,积极开展廉政摄影、书法、歌咏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江西省财政厅纪检组编辑出版了《青莲颂》一书,宣传近年来全省财政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各级财政机关坚持勤俭节约,带头遵守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三是坚持廉洁自律,进一步严肃了党纪。各地坚持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了廉洁自律检查。河南等地组织开展了庆祝建党88周年党课教育活动,部门主要领导亲自讲党课。北京等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节日廉政教育。财政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三)对财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日趋完善

一是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重新修订了《财政部工作规则》,制定了统一的《财政部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规程》,财政部各单位权力规范运行成果已汇编成册,印发各岗位执行,财政部机关和专员办500余项审批权力运行规程已在内网上公开。江苏等省财政部门有效开展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工作,财政权力得到进一步规范。多数省市都成立了规范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分步骤、分层次组织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二是财政政务公开力度加大。今年以来,财政部及时向社会公布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报告。“两会”结束后,第一时间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公布了中央财政预算,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目前,财政部门户网站涵盖政务信息、在线服务、公众参与三大板块,共有700多个栏目和8万多条信息,在第七届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财政部门户网站排名从以前的40多位跃居第8位。5月份,财政部召开部分省市财政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各地加大了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广东省本级财政和大部分地市财政部门与同级人大实现联网,人大可通过网络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进行查询和实时监督。一些省市区财政部门也创造了财政政务公开的诸多经验。三是干部管理监督工作不断加强。财政部和部分地方制定了干部任职前书面听取纪检监察机构意见的有关办法,对机关公务员招录、干部竞争上岗进行全程监督,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四是巡视工作稳步推进。财政部认真总结和加强巡视工作,先后开展了对云南、湖北、江西、厦门等专员办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的巡视工作,多次进行专题巡视工作研究,及时反馈巡视意见,督促落实整改。五是执法监察不断深入。驻部组局对有关司局组织开展了工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针对个别省市国库资金被盗案,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召开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座谈会,推动开展全国性的专项检查,并参与组织开展了对广东、福建等9个省份国库资金安全情况的专项检查。还组织开展了对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执行情况执法监察工作。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开展了内部银行账户清理检查和效能监察工作。

(四)查办案件和宣教工作持续深入

各级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将办理信访和查办案件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批办群众来信,定期召开办公会议,专门研究查办案件工作。上半年,驻部组局共收到信访举报153件(含重复件52件),受理48件,了结30件。抽调专门力量由局级领导带队对来信反映部属单位司处级领导干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处理。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还进一步加大了宣教尤其是警示教育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

(五)财政部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驻部组局协助财政部党组将今年财政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9个方面、59项任务落实到分管部领导和相关司局。各省(区、市)财政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财政部门牵头的源头治本工作取得新进展。在部门预算改革方面,各级改革面继续拓展,报送全国人大审议预算的部门数量从2008年的50家增加到2009年的95家,中央财政绩效评价试点扩展到94个部门、167个项目,分别比去年增长27%和54.6%。在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方面,修改了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暂行条例,清理整合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从去年的209个减少到157个。在“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方面,将在预算外管理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积极落实取消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政策。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方面,中央和地方超过29万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超过21万个执收单位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在清理规范津补贴方面,对二级管理京外单位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初步规范统一了各地区、各部门的津贴补贴项目、标准、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在政府采购方面,全年政府采购规模有望突破6000亿元大关,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开展了对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进行专项审核的试点,推进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进一步结合。在财政监督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监督检查的力度不断加大,领域不断拓展,对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监管进一步增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金融)高管人员薪酬进一步规范。

(六)专项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小金库”治理宣传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已经结束,经全国汇总,自查“小金库”违纪金额达30.9亿元。7月份开始,从财政部、审计署各抽调200人的专业检查力量组成61个检查组对中央有关部委实施重点检查,已发现一些违规违纪问题,有的还涉嫌犯罪。各地也都成立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纪检监察机构积极参与,发挥了促进作用。二是纠风工作力度加大。财政部成立了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领导体制、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各地也将纠风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检查力度,推进机关行风政风建设。三是中央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得到有效落实。130个中央部门2009年“三项经费”压缩5.97亿元。各级财政部门也提出了经费压缩的具体指标,认真组织了开展了压缩“三项经费”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不足。如对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推进财政改革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还要进一步深入,对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还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还要进一步强化,查办案件能力和工作效率还要进一步提高等等。眼下,完成全年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必须深刻认识到,中央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宏观政策取向不能改变,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没有改变。为此,要坚决贯彻中央决策和部署,以落实问责制为契机,扎实推进财政惩防体系建设,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大力推行财政部门领导干部问责制

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新出台的四个重要法规文件,各地特别要抓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和推行财政部门领导干部问责制。一是要知道向谁问责。根据《问责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都属于问责对象,必须推行问责制。二是要明确问什么责。《问责规定》设定了七种问责情形,同时中央明确要求要做好《问责规定》与《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衔接,具体说就是对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落实好的要问责,在财税政策制定和实施中决策严重失误的要问责,在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中工作不力的要问责,对审计和行政监察发现的问题屡查屡犯的要问责,对牵头改革和专项治理工作规划没有按期达标的要问责等等。三是要明白怎么问责。坚持问责原则,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合理运用、稳妥把握。同时要正确处理实行问责与党纪处分的关系,严格规范被问责干部的安排、使用。四是要坚持问责到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教育,完善实施办法,强化监督检查,真正收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继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促进重大财税政策措施的落实

认真做好中央检查组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第三轮检查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级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及时将最新的监督检查情况上报财政部及相关部门。同时要密切跟踪和积极推进重大财税政策和民生资金的落实。监督保障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拨款和项目实施的正常进度,加大对实施结构性税收减免政策、鼓励机动车及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支持“三农”发展政策、对社会保障及就业和保障性住房等的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推动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等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相关政策措施的进一步完善,强化财税政策与货币、产业等政策的协调配合。

(三)着力建设监督制约财政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查找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措施,注意汲取本单位、本地区以及财政系统出现问题的教训,加大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力度,对本级财政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找出风险点,实行监督定位,进一步规范流程,完善制度,按章办事。各级财政纪检监察部门要组织开展对相关单位规范权力运行的执法监察工作,防止走过场。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从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入手,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推进财政系统政府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健全公开机制。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三是加大巡视工作力度。今年后几个月,财政部将开展对黑龙江、内蒙古、甘肃、广东、四川、福建等6个专员办的巡视工作,将规范权力运行也纳入巡视工作范围,进一步提高巡视工作质量。

(四)进一步推进财政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是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要按照年初的工作任务分解,严格组织进度考核,对没有按照五年工作规划完成财政牵头任务目标的要实行问责制。二是要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抓好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重点检查工作。中央单位“小金库”治理重点检查第二阶段将对实行垂直管理的28个中央部门约500户在京外二级及二级以下预算单位和部分地方单位进行检查,各地也要认真组织好第二阶段的重点检查。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督导组进行分片督导。重点检查结束后,将研究统一的处理政策,并着手研究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三是要加强对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规定、压缩“三项经费”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年末出现反弹。财政部门自身要发挥表率作用,建设节约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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