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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坚定奋斗之志 做好新形势下财政监管工作

时间:2020-12-21 来源:中国财政2020.05半月刊总第802期
作者:程丽华 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认真履职,2019年监管局工作成效显著

2019年是财政部派出机构发展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更名设立为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这是财政部派出机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系统性、整体性重构。一年来,各监管局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一是党建工作质量明显提升。部党组把监管局党建工作纳入财政部党建总体格局,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党组成员加强对口联系监管局党建工作的指导。各监管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财政监管工作,重点在“实”字和“改”字上下功夫,把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融入财政监管全过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进一步提升,风清气正的氛围更加浓厚,党建优势转化为做好监管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是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政策实施效果,督导调研和专项检查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掌握执行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建议,监督评价局汇总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国务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发挥了重要作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政策实施情况加强调研,针对雄安新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剖析,探索建立中央重大政策落实监控机制。

三是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有为。各监管局认真落实中央专项巡视整改要求,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抽审138个县的1867个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情况,开展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情况核查和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持续跟踪整改进展,扶贫资金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顺利完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追缴收回资金20亿元。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资金执行监管,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推动提升生态环保资金使用绩效。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对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对近百万笔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空间形成情况进行核实确认,认真核查地方违规举债融资线索,推进建制县债务风险化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四是地方财政经济运行调研成效明显。各监管局积极开展属地财政经济形势调查研究,形成专题报告35篇,为财政部掌握地方财政经济运行情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紧盯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加强地方财政收入质量、支出结构分析,重点关注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等问题,督促地方财政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针对暂付款规模过大问题开展核查调研,系统了解暂付款的主要用途和形成原因,督促地方财政盘活存量。以有效落实“三保”为重点,及时反映基层财政运行情况,督促地方财政部门集中财力保基本、兜底线,确保基层财政运行基本稳定。

五是预算监管成效持续显现。审核1.3万多家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基础数据,核减实有人数5.99万人、规范津贴补贴经费8.93亿元,审核结果采纳率接近100%。加强中央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监控。强化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审核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等12项资金申报情况,涉及资金8692亿元,审核结果为科学合理分配相关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等12项转移支付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287亿元,强化结果应用,促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六是会计监督检查扎实有效。对医药企业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基本摸清了药价虚高原因,为推动药价综合治理奠定坚实基础。梳理上市公司商誉减值事项,并对5家公司开展专项检查,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风险。组织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轮查,对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跨境会计审计监管合作深入开展。

提高认识,坚决落实好部党组关于财政监管工作的新要求

当前,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在新的历史阶段,党中央对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财政监管工作是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的重要一环,各监管局要和部机关相关司局一道,坚决落实好部党组的工作要求,扎实履行好财政监管各项工作职责。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监管局各项工作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要牢牢把握“财政部各地监管局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不断深化对财政监管工作政治性的认识,坚持一切从政治上考量,一切从党中央工作大局出发,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两个维护”体现和贯彻到履职尽责全过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下功夫。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表率。

二是着眼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是治国理政的物质基础,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全面部署,对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出了新要求。完善财政监管既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优化财政治理体系的应有之义,也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在要求。要通过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管工作,推动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衔接的闭环管理体系,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管工作,强化公共财政支出监督,推动完善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通过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管工作,推动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三是全力服务部党组决策部署。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的职能转变,既充分凸显了财政部门的业务特征,又切实强化了派出机构的属地特征。各监管局要主动服务部党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贴近地方、熟悉情况的优势,为落实和完善财税政策、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提供重要支撑。特别是要结合当前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密切关注属地经济发展情况、变化趋势,加强分析研判;充分发挥“哨兵”作用,落实好减税降费等重大财税政策,及时发现地方财政运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的风险隐患,督促地方财政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效益;充分发挥“参谋”作用,针对各方面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部里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做好应对措施提供参考。

四是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监管局驻在地方,接受驻地党委的领导,要找准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寓服务于监管之中,促进属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监管局的工作重点是发现问题并推动解决问题,要强化问题导向,既客观反映地方工作成绩,更要紧盯存在的问题,决不能发现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甚至替地方开脱。同时,要做好推动解决问题的“后半篇文章”,属于制度和政策设计层面的问题,要积极提出完善建议,及时上报;属于执行不到位和管理不规范层面的问题,要督促地方落实主体责任,尽快整改。

更名设立后,监管局工作由“临时委托”授权模式向“法定、固有”模式转变,全面融入财政部中心工作和主体业务。各监管局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循“三定”规定,按照部党组提出的“三条红线”要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转变工作思维,摒弃“等、靠、要”思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系统性、创造性,把应承担的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调研、监控、核查、检查等方式,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使更多监管局工作成果成为完善政策、安排预算、规范管理的重要参考和依据。要增强履职能力,不断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锤炼专业作风、培育专业精神,推动财政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统筹谋划,推动2020年监管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监管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要求,聚焦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持续跟踪减税降费成效,密切关注基层财政运行,推动兜实兜牢地方“三保”底线,加强预算监管和绩效管理,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高监管局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做好“三个表率”,打造模范机关。

一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的理解,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把学习成果体现为提高政治素质、做好本职工作,推动财政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好《关于加强和改进财政部党的建设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突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严格教育管理,强化党支部日常监督。要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入融合、相互促进,坚决防止出现“两张皮”。

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工作。压实“一把手”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对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建立干部行为负面清单。加强警示教育,教育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筑牢防线。

四是加强监管局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人岗相适,抓好一把手配备,逐步配齐配强监管局领导班子,提升班子整体功能。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不断优化干部结构,完善梯队建设,为财政监管事业提供人才支撑。加强部机关、部属单位、监管局之间的干部交流,完善监管局干部交流轮岗机制。

(二)扎实高效履职尽责,服务财政中心工作。2020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繁重,结合监管局职能,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着力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围绕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聚焦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突出问题,用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等,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要推动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重点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监管,确保专项债券不出任何风险;实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用好隐性债务化解监测平台,动态掌握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化解情况,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继续强化中央财政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监控,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要调查了解属地各行业税负和社保缴费变化情况,持续关注减税降费政策叠加累积效应,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要做好增值税留抵退税调库、抽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二是密切关注地方经济形势和财政运行状况。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围绕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及时掌握基层财政运行情况,尤其是重点贫困县基本财力保障情况及变化趋势,督促地方提高收入质量,兜实兜牢“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密切关注基层财政暂存暂付款规模,督促及时清理,避免形成长期挂账和资金沉淀。

三是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扩大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审核范围,加强资金使用和支付管理情况的监控,拓展决算审核范围和内容,提升属地中央预算单位的管理水平。强化转移支付监管,定期上报本地区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和分析报告。把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提升工作实效的重要抓手,积极参与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目标审核和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

四是发挥监督检查传统优势。切实履行法律赋予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落实国务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按批准后的计划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核查,发挥监督检查在完善预算管理、推动政策落实、维护资金安全等方面的作用。

五是提升服务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工作质量。2019年,各监管局主动赴基层走访代表委员,倾听记录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取得了很好成效,2020年要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的实际效果,积极推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面沟通,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具体意见建议,及时汇报办理情况,提高代表委员对财政工作的满意度。

(三)立足系统性长期性发展,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科学合理的制度机制,是财政监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的重要保证。要围绕更加成熟、定型的目标,抓紧抓好监管局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规章制度建设。要做好规章制度“加减法”,一方面,结合监管局新职责、新任务、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预算监管工作规范,制定新的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内容、职责划分、工作方式,以及工作程序、工作要求、成果体现、成果应用等,指导和规范监管局业务工作;另一方面,清理现有涉及监管局的制度办法,对不符合新职责要求的予以废止或修订。

二是进一步健全业务工作管理机制。强化工作指导机制,结合出台重大税制改革、财政体制调整、重大支出政策等,部内司局要及时研究监管局需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和趋势性问题,形成工作指引定期下发监管局。完善业务考核机制,调整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标准,简化考核流程,进一步激发监管局谋事创业、更好履职尽责。推动建立监管局同地方财政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分工协作、相互配合、信息共享、责任清晰,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建立监管局同属地税务、海关、银保监等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互通信息、定期协商,共同推动中央政策落实。

三是强化基础支撑体系建设。健全文件信息推送机制,部内司局要及时将涉及监管局的发文进行抄送,并把相关财税政策出台、进展等情况,定期以适当方式传递给监管局,加快将部内办公平台贯通至监管局班子成员。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部署监管业务综合系统,相关司局要加快落实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共享方案,尽快实现监管局同部内司局和地方财政系统的互联互通。部内司局要加强对监管局工作的指导,强化业务培训,把相关监管工作的政策背景、意图要求、关注重点等作为重要内容,以视频培训、网络培训为主要方式,试点“以干代训”,提升培训的及时性、有效性。

(本文为程丽华同志在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略作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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