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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椿元: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推动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7-04
作者: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王椿元
来源:《中国财政》2023年第12期

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推动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王椿元


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全面领导的具体行动 ;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举措 ;是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抓手 ;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重要内容。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对进一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中央政令畅通,健全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



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推动解决当前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党组、云南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驰而不息严肃财经纪律,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切实加大监督力度。


一是加强预决算公开管理。近年来,云南省预决算公开度排名大幅提升,在全国纳入考核的 36 个省(市、 区)中,从 2017 年第 32 位提升到 2020年第 9 位,呈逐年向好趋势。全面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2022 年省本级部门所属单位(涉密单位除外)实现 100% 全覆盖。在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建立“云南省省级财政预决算公开”模块,每年度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等信息。


二 是 强 化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监 督。 2020 年以来,对 19 家企业和 4 家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虚增资产、虚减负债、虚增利润等情形,以及内控制度的建设实施情况。对 80 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执业质量检查,对 17 家会计师事务所和 59 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行政处罚,对 5 家会计师事务所和 18 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行业惩戒。对 44 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了执业质量检查,对 6 家资产评估机构和 13 名资产评估师给予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责令 15 家资产评估机构限期整改未计提执业风险基金的问题,责令 8 家资产评估机构限期整改未严格落实资产评估报告全国统一编码的问题。有效净化了执业环境,提升了审计质量,推动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开展注会和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开展会计行业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注册会计师超出胜任能力执业、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和网络售卖审计报告 4 项专项整治工作。2021 年以来,将 314 名不符合专职执业要求的注册会计师转为非执业会员或注销注册 ;将超出胜任能力的 18名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纳入执业质量检查 ;筛查出 36 家“有照无证”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涉嫌网络售卖审计报告的 1 家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对其进行了风险警示。开展专项整治代理记账机构“虚假承诺”和“无证经营”工作。


四是加强内部监督。修订完善内控考评制度,制定内控考评实施办法,强化内部监督考评。构建了由财政厅内控委、内控办、内控制度牵头处室和各处室、中心内控管理岗组成的四级内控管理架构,及时出台机关运转、政策制定、法律风险、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岗位利益冲突等 7 个内部控制办法。从 2020 年起组织开展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被审计部门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组织对厅属各部门执行内控制度情况实施考评,考评结果充分运用到部门年度综合考评中,确保各项内控制度落到实处。


五是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围绕重大财政政策落实开展检查。开展了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的专项检查。围绕保障基层民生,组织开展省财政厅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自纠、惠农补贴资金专项监督,制定出台《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围绕严肃财经纪律,组织开展 “小金库”专项治理、财政收入虚假问题整治、政府过紧日子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


六是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绩效自评内容、范围、抽查复核和有关工作要求,为规范省级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提升自评质量打下了良好基础。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19 年至 2022 年,共选取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关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民生保障的 78 个重点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3614.4 亿元。根据上年评价结果,省级累计核减部门本年度预算资金 35.15 亿元。


七是不断加强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2022 年 1 月,云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根据财政部2022 年考核通报,云南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综合得分排名一直稳居全国第一方阵。搭建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实现“全程监督一张网”。截至 2022 年 10 月,全省涉及惠民惠农补贴项目的 134 个地区已上线实施“一卡通”管理平台,累计发放补贴 1155.92 万人次,补贴资金 22.51 亿元 ;导入“一卡通”管理平台的历史发放数据 4593.34 万人次,补贴资金 655.66 亿元。搭建财政资金运行监测分析平台,实时监测全省财政资金数据,构建收支分析、转移支付追踪、资金流量监测、风险预警监控、电子凭证库运行状态监测等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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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2022年3月,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椿元率队到玉溪市开展调研。




推动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财政部门要发挥财会监督的牵头作用,加强统筹谋划、督促指导、沟通协调。云南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履行职责,结合强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加大对财政和会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把“清廉云南”建设中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与加强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等任务结合起来,切实抓好。畅通财会监督信息渠道,建立财会监督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强化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的配合协同,完善与人大监督在提高预算管理规范性、有效性等方面贯通协调机制。增强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的协同性和联动性,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健全财会监督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完善受理、查处、跟踪、整改等制度。




夯实履职基础,提升监督效能



进 一 步 健 全 完 善 财 务 管 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压实各方法律责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提升财会监督权威性。深化“互联网+监督”,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动财会监督实质性嵌入财政预算管理全流程。加强财会监督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推动财政与审计、统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证券监管、国资监管等部门实现有关财会监督数据共享,推进财会监督信息深度利用,提高监督工作效能。抓牢抓实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一体推动问题整改和制度完善,将监督结果与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挂钩,建立长效问责机制。强化执纪问责,加大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 通报和公开力度,树立监督权威。




加强队伍建设,锻造财会监督铁军



财会监督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财会监督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直接关系到财会监督工作的质量,也关系到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云南财政将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队伍和执法检查机构建设力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健全财会监督人才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敢打硬仗、能打胜仗、忠诚担当的财会监督铁军。




专访云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椿元

本刊记者  刘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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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请结合云南省实际谈谈如何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王椿元 :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召开后,云南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制定务实举措,组织《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省委高位推动。《意见》出台后,按照云南省委要求,省委办公厅批办由省财政厅牵头,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巡视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审计厅等有关部门配合,认真贯彻中央文件精神,抓紧研究制定云南省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是及时向省政府汇报。省财政厅于 2 月 22 日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措施的报告》向省政府报告了财政部工作会议情况、主要精神要求及省财政厅贯彻落实措施。


三是厅党组全面部署。2 月 24 日,省财政厅召开 2023 年第 8 次党组(扩大)会议,对落实《意见》和财政部会议精神进行了研究部署。研究明确开展学习宣传、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以“五个一”举措(厅党组深入研究一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一次、全省财政系统动员部署一次、开展专题培训一次、起草一个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方案)抓工作落实。


四是及时开展学习宣传。2 月底前,已通过厅党组会议学习,利用厅门户网站、“云南财政”微信公众号及《云南财政》刊物等宣传载体,对《意见》、财政部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宣传,为财会监督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是强化工作保障。3 月 1 日,组建财会监督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意见》贯彻落实相关工作。3 月 9 日,印发《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明确厅内各处室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保障财会监督工作任务有章可循、有力有效开展。


六是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组织专题学习。3 月 27 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就财会监督专题进行集中学习。厅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意见》及财政部负责人答记者问、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财政部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等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财会监督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的职能定位,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举措,加强财会监督工作。


七是召开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专题动员部署会。为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3月28 日,云南省财政厅就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精神召开了动员部署会。把全省财会监督队伍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深入理解内涵、精准把握外延,将《意见》精神转化为引领财会监督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八是召开厅务会,针对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工作和加强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等,做好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和贯通融合。


下一步,我们将尽快制定云南省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推动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促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工作新格局。加大宣传解读力度,为《意见》贯彻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全省财政财务会计人员吃透《意见》精神、把握核心要义,组织一系列专题培训,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聚焦新时代财会监督重点工作任务,将贯彻落实《意见》与财政部开展的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以及云南省委开展的“清廉云南”建设行动一体统筹推进,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开创云南财会监督新局面。





责任编辑:刘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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