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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瑞金:高质量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时间:2022-01-19
作者: 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局长 杨瑞金
来源:《中国财政》2021年第24期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既是大发展的时代,也是大变革的时代。一年多来,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复,世界经济脆弱复苏,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内外经济环境复杂严峻,全球供应链受到冲击,疫情进一步暴露全球及各国治理体系的不足和短板。早日战胜疫情、恢复经济增长,是国际社会的首要任务,很多国家实施了比以往规模更大、力度更强的宽松财政货币政策。在此形势下,做好变革中的预算绩效评价,持续提升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推动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当下经济复苏的必由之路。

今年以来,中国经济稳定恢复、稳中加固。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2.7%,主要经济指标符合预期,国际主流舆论对中国经济普遍看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21.8%,财政收入呈现恢复性增长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4.5%,保持了适度支出强度,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这些积极成效是中国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结果和具体体现。中国政府强调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科学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与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是高度一致、一脉相承的。

自财政部监督评价局牵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以来,在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围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深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新的成效。


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体系


一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出台《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从事绩效评价业务,严格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监督管理,促进第三方机构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信度。二是会同财政部预算司修订《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明确绩效评价定义、分类、对象和内容,对绩效评价指标、组织实施、结果应用等进行全面规范。三是组织引导相关方面制定多项重点领域绩效评价办法,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等。


强化沟通交流,绩效评价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一是注重加强与人大的沟通联系。2020年9月,积极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参加部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审议,得到各方高度肯定。组织各地监管局积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以征询意见、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参与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高了绩效评价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影响力。同时,在绩效评价工作中持续推动建立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不断加强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贯通协调。二是督促中央主管部门进一步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持续提高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质量并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切实强化绩效激励约束。鼓励地方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创新,加快构建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适应的预算绩效评价制度体系。三是通过课题研究、论坛研讨、征文宣传等多种途径,充分调动学术界、实务界研究绩效评价理论的积极性。2020年以来,组织有关方面积极开展世行课题、部省共建课题等研究,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做好“新时期预算绩效评价创新与发展”征文活动,进一步夯实绩效评价理论基础,扩大绩效评价工作的社会影响。


强化创新意识,绩效评价各项工作不断向纵深迈进


一是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并进。2021年,组织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对83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3.8万亿元。连续三年部署有关省份对40.84万个扶贫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组织中央部门认真开展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基本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组织财政部有关监管局对226个县区的3232个扶贫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审。对中央本级项目自评结果及512份部门评价报告进行审核,推动提高绩效自评质量。二是重点评价工作提质扩围。2021年,聚焦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民生领域,涵盖项目、政策、部门等不同评价对象,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预算体系,兼顾政府投资基金、特殊转移支付等重点内容,组织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各地监管局等对41个重点项目和政策开展评价,涉及资金超过9700亿元。进一步创新评价方式方法,2021年,在部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重点绩效评价中,探索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开展评价,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的质量和成效。三是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持续完善。2020年,首次组织对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中央部门项目开展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核查,督促部门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首次对部分中央预算单位部门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复核,推动提高部门评价质量,取得良好成效。


强化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全面审核单位自评表和部门评价报告,将审核结果纳入部门过紧日子情况季度评估,对预算执行率偏低、绩效自评结果较差的项目,督促中央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从严从紧安排。二是强化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结果应用台账,逐项印发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对2020年评价结果为“中”或“差”的项目,在正常预算安排的基础上压减5%或10%。三是持续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公开。2021 年,选择 104个中央部门的493个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9个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随同中央决算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并推动向社会公开。


强化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不断提升


一是加大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监管力度。2019年以来,连续3年对部门评价报告涉及的相关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进行监督,通过约谈批评、问题警示等方式,督促存在问题的第三方机构落实整改要求,形成有效震慑。地方财政部门通过报告抽查、质量考核、失信黑名单管理等方式,积极推进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提升。二是强化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创新第三方机构监管方式,研究上线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通过将机构信息和处理处罚信息录入平台并予以公开,倒逼第三方机构提升绩效评价执业能力。三是指导委托方合理选用第三方机构。指导委托方按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结合委托业务需求,依法合规选取专业能力强、行业信誉好、执业质量高的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四是督促第三方机构强化自身建设。引导第三方机构健全企业内控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和风险管控,落实“主评人”制度,激发内在驱动力,提升核心竞争力。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稳妥务实推进预算绩效评价,有利于增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内生动力,是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关键点和突破口。当前,国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恢复不均衡、基础不稳固问题依然存在,财政运行始终处于紧平衡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利剑”作用,继续落实好“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按照“花钱要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须压减、无效要问责”的原则,大力削减低效无效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钱花到“刀刃”上、用出效益来。下一步,财政部将持续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 ;持续强化绩效自评质量监督,进一步发挥绩效自评基础性作用;持续加强重点绩效评价成果应用,进一步提升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成效 ;不断夯实绩效评价基础保障,进一步促进绩效评价工作高质量发展。(本文整理自杨瑞金局长在2021年“亚洲评价周”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责任编辑  李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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