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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史资政 以启来者 进一步做好财税系统文物文献保护利用工作

时间:2021-01-07
作者: 中国财税博物馆党委书记、馆长|徐向
来源:《中国财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博物馆是保护和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殿堂,是连接过去、现在、未来的桥梁”,“搞历史博物展览,为的是见证历史、以史鉴今、启迪后人”。财税系统文物文献保护利用是存史资政的重要工作,见证着各个历史时期财税事业发展的苦难与辉煌,承载着新中国成立七十余年来一代代财税人的光荣与梦想。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财税干部唯有不忘初心,善于从历史中汲取智慧与经验,才能赢得未来发展的主动权。作为目前国内唯一的国家级财税行业博物馆,中国财税博物馆始终立足财税史实,发挥平台作用,推动财税系统文物文献保护利用工作的开展,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和社会大众。


财税系统文物文献保护利用工作的着力方面

(一)关键在“人”。文物文献工作的对象是“物”,但开展工作接触的却是“人”,提升财税文物文献保护利用的意识、打开工作局面,首先在于“人”,“人”的问题解决了,才有实践经验的形成和成熟制度的建立,也才能把这项工作稳定可持续地推下去。因此,这项任务的完成关键在于广大财税干部,没有全财税系统的支持,仅靠某一家或某几家单位是无法完成的。应当认识到这项工作是保存我们财税工作实践的物化见证,是对全财税系统历史材料的积累。只有具备对文物文献价值的留存保护意识和对这项工作的责任感,才会认识到这项工作的价值,也才能进而加强学习,掌握一定的辨别、理解文物文献的专业知识。

(二)找准对象。辨明工作对象和财税文物文献的内涵,是开展这项工作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任何文物——包括可移动和不可移动文物,无论其所属时代或地域,都是当时人们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实物遗存,是当时的特定人群根据社会需要,运用一定的材料和技术制作而成,有其特定的内涵与信息。具体到财税文物文献,尤其是现当代的财税文物文献,就是要通过实物和文字记载见思想、见制度、见精神,反映财税工作的实践历程与优良传统,同时也是凝聚财税干部群体情感认同的载体。

财税文物文献主要是与财税工作直接或间接相关的重要财税实物、文书文献资料,以及其他具有财税史价值的手稿、图书资料、图片等。财税文物,主要是能体现财税改革实践和财税工作原貌的用品、用具等。财税文献的范围更广,财税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计划、报告、会议记录、出版物、簿册、图表、照片、录音、书信、文稿、手稿、影像资料等等,都可以包含在内。财税文物文献与财税档案有一定交集,从文物文献保护利用的角度,未列入档案保管范围内的“档案”,有一部分是具有文物文献价值的,不应当任其散失,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有判断文物文献价值的观念和意识。当然文物和文献也不是截然分开的,有的珍贵文献同时也是文物。

文物文献的价值是经历岁月的沉淀逐渐形成的,另一方面也和社会的认知水平与时代需求密切相关。在当时人看来只是再平常不过的物件,很多人对其存在习焉不察,而今天常见之物也许就是明天的稀见之物。正因如此,才更凸显出有意识的、带着长时段历史眼光进行的收集与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我们要开展的这项工作,不仅要关注所谓珍贵文物、重要档案,更是要立足于财税历史信息的保存,用发展的眼光去关注和收罗。

(三)把握时间节点。对于财税系统的干部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文物文献搜集而言,需要注意把握好时间节点。例如,作为对重要工作的记录,同步收集近年来财政支持脱贫攻坚、财政系统定点扶贫的相关资料,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各级财税部门支持疫情防控所存留的见证物,包括相关文件、防控工作证件、宣传材料等实物资料和相关电子文献资料,都是财税系统文物文献保护利用工作的组成部分。除此之外,尤其需要把握机构变动、办公搬迁的时间节点,因为职能分合、场所移动等原因,最容易发生资料的散失。如近年的机构改革中,与财税系统直接相关的有两项重大举措:一是2018年开始实施的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二是2019年开始实施的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转型为监管局,在机构更名的背后,前者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改革,后者是财政监管职能转型,机构的改革、体制的改革、职能的转型,正好是财税文物文献资料收集的重要节点。

(四)注重整理。除了注重收集,还必须加强分类、整理、归档等工作,大杂烩式的集合达不到保护和利用的标准,已经集中起来的资料必须整理、编目,妥善保管,才能加以高效利用。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就是要力争保持财税文物文献的完整性,防止流失,同时也反对分散保存。合则美、散则伤,如果零散的资料能够按照相关程序聚集起来,财税历史展示应该可以做得更丰富更深入,对财税干部的宣传教育意义也会更为突出。

(五)有效利用。在财税文物文献的保护之外,与之并列的是利用。收集、整理、保护是前提,充分利用是目的,二者互为关联不可分割。后者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进行研究,二是展陈、宣教。力争建立财税文物文献资源目录和数据库,以此为基础加强对财税文物文献的研究阐释,改进提升陈列展示水平,推出一批弘扬财税精神的财税文物文献研究成果和专题展览,做到见人、见物、见精神,更好地为财税中心工作服务。


做好财税系统文物文献保护利用工作的具体思考

(一)提升意识,扩大影响。引导广大财税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新时代财税事业发展的大局来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文物文献意识,提升保护利用的敏感性,同时多渠道加强对各单位保护利用文物文献工作开展情况及所取得成绩的宣传,进一步扩大影响,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

(二)加强协同,推进落实。一是开展调查研究,了解财税系统各单位开展文物文献保护利用相关工作的现状,以及该项工作的职能归属情况,结合各单位实际和特点了解文物文献的实际状态、类别性质,加强与相关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老干部)的联系,为进一步开展合作建立信任关系。二是积极开展文物文献利用工作,如为相关单位举办展览、建立展厅提供支持与帮助,或由中国财税博物馆牵头,与已经有展厅的单位举办联合展览等。开展系列宣教活动,做出成效,以实际行动展示此项工作对于记录财税工作历史进程、传播红色财税历史、弘扬当代财税精神、提升财税干部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的重要意义。三是充分利用中国财税博物馆同时隶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优势,整合系统资源,推动财政、税务两个系统文物文献保护利用工作的协同合作。

(三)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一是明确各单位承担文物文献保护利用工作的职责范围和职能归属。二是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广大财税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在相关保护利用工作有序推进、条件成熟时,推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财税系统文物文献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

(四)培养人才,提升素养。一是文物文献保护利用工作的持续推进,关键在于培养具备专业意识和素养的财税工作者。应当把握好工作特性,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培育财税系统文物文献保护利用工作的优秀人才,培养具备专业意识和素养的财税工作者。二是加强相关培训,从财税文博业务的角度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安排,开拓优质课程与师资资源,力争将文物文献保护、财税历史文化、财税优良传统作风等纳入财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课程体系,列入财税系统网络学习平台的学习内容,提高财税系统干部对文物文献保护利用工作的专业能力、素养。

(五)深挖依据,加强研究。一是组织开展对领导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各类政策文件,现行文博、档案法律法规中涉及财税历史、文物文献相关内容的归纳梳理,为财税系统文物文献保护利用工作寻找明确的依据,阐明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在理论和操作层面,加强与相关文博机构的交流,研究财税文物文献的概念界定(包括与档案的联系与区别)、分类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制定,为财税系统文物文献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撑。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财税系统文物文献保护利用,这项工作还没有先例,统一、科学和系统的工作制度还有待创立。但是,“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任何事情都是积少成多、积微成著的。我们应当本着对党和国家、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从无到有,从零散到集中,建立制度、培养干部、真抓实干,为财税系统文物文献保护利用工作做出当代财税干部应有的贡献,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在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  廖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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