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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4-23 来源:《财务与会计》 作者:刘莹
应唯|财政部会计司原巡视员
概要:一般情况下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也可能包括一些尚未确认的项目。其中金融负债不允许重分类,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之间的重分类,权益工具内部的重分类不涉及计量属性的改变。因此,金融工具的重分类主要包括金融资产的重分类,以及企业发行的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之间的重分类。本文对上述金融工具重分类展开探讨,就新旧准则对比下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之间的重分类进行举例分析,从重分类的条件、范围、重分类日、会计处理等方面深度辨析,同时指出金融工具重分类应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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