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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构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 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

时间:2019-12-16 来源:
作者:陆花

                                                                                                                       特约评论员|马海涛

财政乃国之命脉,民生之本。宋代苏辙曾说过:“财者,为国之命而万事之本。国之所以存亡,事之所以成败,常必由之。”我国历朝历代的执政者十分重视财政的作用,像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北宋的王安石变法、明代的张居正改革等,都把财政改革作为一个主要内容。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稳固、平衡、强大的国家财政和权责对等、激励相容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对实现一个国家的繁荣发展和长治久安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建立科学规范政府间关系的核心内容,是各级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涉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关系,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各个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基础工程,需要协同推进相关改革,妥善处理利益关系,并与相关财税体制改革形成合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经历了从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到“分灶吃饭”、包干制,再到分税制的变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逐渐明确。特别是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初步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体系框架,为我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新形势下,现行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还不同程度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这种状况不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利于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必须积极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为科学、合理、规范划分各级政府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提供了纲领性指导。2018年以来,国务院相继出台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科技、教育、交通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改革进程日益加快、制度框架日渐清晰,为到2020年形成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提供了很好的前期基础。

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履职尽责,密切协调配合,积极稳妥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为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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