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卷首】要实现从绩效理念到绩效自觉的转变

时间:2021-02-07 来源:《中国财政》2021年第03年
作者: 特约评论员|王泽彩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实施两年来,“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全社会“从让我有绩效到我要有绩效”的理念和意识基本养成,但仍存在各地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展不均衡、绩效评价规范和评价标准不尽完善、绩效目标设计和自评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需加快实现从绩效理念到绩效行动、从绩效行动到绩效自觉的转变。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为“十四五”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十四五”时期,按照“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启动预算绩效立法、编制中长期规划、完善绩效目标和标准、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培育和引导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推行数字财政和智慧绩效等重点和难点,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再上一个大台阶成为重中之重。

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立法。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上位法”规定,研究设立政府预算绩效法的可行性,夯实预算绩效评价的法理基础。以明确政府绩效内容及做法的法律作为统领,形成绩效预算的上位法,构建统一完整的绩效管理法律体系。

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十四五”工作规划。明确后疫情时代的阶段性任务,将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挺在前面,特别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办法、政府债务绩效评价办法、分行业PPP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尽快出台绩效问责与挂钩办法等,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内生动力。

出台预算绩效评价规范。明确绩效评价目的、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指标、评价时间、评价方式、评价结果应用等逻辑流程。同时,健全完善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成熟一个推出一个。优先出台农业、科技、教育等法定支出,以及重点领域支出指标体系,为高质量绩效评价提供一把“钢尺”。

建立对冲公共风险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以科学的绩效目标和标准管理为抓手,强化对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努力构建系统性对冲公共风险、内容完整、结构优化、定额科学、支出合理、程序规范、修订及时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同时,进一步研究设计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体系、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体系。

构建预算管理一体化绩效动态监管体系。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总体部署,探讨充分运用“互联网+绩效+管理”模式,明晰财政部门监管责任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的界限,强化动态监管体系覆盖财政主体业务,充分发挥协同、整体推进作用,真正促进资源最优配置和资金效益最大化。

积极培育、引导、发展第三方评价机构,切实提高绩效评价质量。根据改善营商环境有关规定,允许市场主体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积极引导独立、中肯的社会第三方公开、公平、公正参与预算绩效评价业务。

完善数字财政、智慧绩效评价工具、方法和流程。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利用大数据、云平台、数字财政、数字绩效和智慧绩效,创新评价工具、方法和流程,实现绩效评价提质增效。加快开发全国通用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将信息系统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塑造绩效文化,养成绩效自觉。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