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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全面建立现代财税体制

时间:2020-12-04 来源:
作者:陆花

 本刊特约评论员|马海涛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实现路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但是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既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举措,也是重要保障。 

《建议》充分肯定了我国“十三五”时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取得的决定性成就,为“十四五”时期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比“十三五”和“十四五”两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稿,有助于准确把握党和国家为新时代我国宏观经济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指明的新方向、作出的新部署。在宏观经济发展方面,“十四五”时期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进一步优化消费、投资和进出口贸易的结构,更加立足于加快形成国内大循环,协同推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更加突出实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充实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现代化的产业布局、区域发展与国家发展大局的深度融合。在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方面,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多种政策紧密配合、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是党和国家提出的全新要求。在财税体制改革的具体领域,在“十三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所建立的制度体系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全面统筹、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全面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

《建议》从预算管理制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现代税收制度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等四个方面对“十四五”时期的现代财税体制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以期更好地贯彻国家战略和政策目标。一是强化预算编制的综合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各级政府和部门在预算编制中要集中资源与力量,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统筹服务于国家战略建设。二是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与民生建设。通过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方式,探索实施财政资金由中央直达基层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提升地方财政管理水平和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建议》特别指出“十四五”时期要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支持地方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明确省级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基层财政稳定的财力来源。三是优化税制结构,切实发挥税收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通过优化中央与地方税收共享体系、直接税与间接税比重结构,有效发挥不同税种在筹集财政资金、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宏观经济等方面的作用,在更好地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目标的同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四是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建议》十分注重宏观经济治理的重要性,既要发挥好积极财政政策对于宏观经济治理的保障与协调作用,同时也要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建立起一揽子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保持地方财政健康可持续运行。

我们要按照《建议》确定的“十四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加快构建现代财税体制,助力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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