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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立足财政职能 强化资金保障 助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时期,新疆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党中央赋予新疆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的战略定位,大力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因地制宜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动农业强区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2021—2024年,全区“三农”支出4514.1亿元,其中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3624.4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07.7亿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282亿元。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持续加大保障力度
(一)聚焦关键领域重点任务,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有效供给。
一是支持保障粮食安全。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317.8亿元,支持1817.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中,新建1593.1万亩、改造提升224.4万亩。安排财政资金6.7亿元,支持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65.5亿元,补贴标准从冬小麦每亩220元、春小麦每亩115元,统一提高至每亩230元。研究出台大豆、花生种植补贴政策,按照大豆300元/亩、花生500元/亩的标准,安排财政资金6.4亿元,全面提升自治区油料作物供应能力。安排财政资金4.65亿元,推动盐碱地综合治理,探索盐碱地综合利用的机制和经验模式。
二是支持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安排财政资金3亿元,加大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选育推广生产急需的自主优良农作物品种。安排财政资金68.8亿元,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
三是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以来累计安排财政资金近500亿元,支持推进全区重大水利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型水库、农村饮水工程、防洪工程、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节水、蓄水、调水能力,确保重点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行,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会同自治区水利厅等部门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小型水源工程建设,补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四是支持构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安排动物防疫补助资金17.9亿元,开展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动物防疫体系能力建设提升等工作,提升动物疫病防疫能力。安排防灾救灾资金8亿元,支持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农业病虫害防治、越冬饲草料储备等。安排防汛抗旱资金0.2亿元,用于支持受灾县市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援工作和自治区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
五是支持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安排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30亿元,重点围绕奶业生产发展、优质饲草料产业发展、现代畜禽种业提升、粮改饲、良种补贴等,支持不断延伸肉牛、肉羊、奶业等畜牧优势特色产业链。安排资金3.4亿元,支持渔业增殖放流、发展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推动渔业绿色循环发展。
六是支持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安排财政资金8.5亿元,支持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安排财政资金4.1亿元,支持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职业农民队伍,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安排财政资金8.8亿元,按照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巩固提升县、丘陵山区原则上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额不超过100元(巩固提升县、丘陵山区不超过130元)的标准,支持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安排财政资金5.1亿元,主要用于持续开展农技推广服务、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素质、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等项目建设,支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安排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奖补资金5.4亿元,支持农担公司紧贴农业重点支持方向,引导金融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领域。
(二)围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重点任务,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
一是支持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安排财政资金27.5亿元,用于14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48个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安排财政资金1亿元,对2024年创建成功的10个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给予奖补。安排财政资金1.1亿元,支持35个农产品加工园区项目建设。
二是支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安排财政资金39.1亿元,支持各地村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的6533个“村内户外”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1082个村开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152个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博州博乐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建设。安排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补助资金1600万元,按照800万元/县的标准,给予伊犁州伊宁市、昌吉州奇台县一次性补助。
三是支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根据自治区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核实的草原禁牧面积6.63亿亩,安排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24亿元,引导农牧民合理配置载畜量,科学利用天然草原,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安排财政资金4.4亿元,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安排财政资金19.5亿元,按照加厚高强度地膜30元/亩、全生物降解地膜60元/亩的标准,支持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安排补助经费21.4亿元,按照耕地休耕500元/亩、耕地轮作150元/亩的标准,实施耕地休耕轮作。
因地制宜推进财政支农政策落实
(一)强化系统思维,围绕新疆农业产业化发展实际,统筹建立财政金融支农政策体系。聚焦党中央赋予新疆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的战略定位,为加快推进新疆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自2024年起,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农业农村、林草、水利、工信、商务、科技等13个部门,全面梳理可用于农业领域的各类政策措施,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每年印发指导性文件,逐项明确政策措施,形成工作清单、政策清单和资金清单,形成合力系统推进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统筹安排财政资金499.7亿元,撬动金融资本77.3亿元,集中力量支持粮棉果畜农业特色产业发展。2025年,预计统筹资金约489.4亿元,通过贷款贴息、担保增信等政策,可引导撬动金融资本超过245亿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畜牧业发展面临的矛盾与困难,积极研究出台纾困政策。为积极应对2024年以来受市场供需等因素影响,肉牛肉羊及乳制品价格下行带来的行业亏损,稳定畜牧业生产基本盘,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切实保障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农业农村厅在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出台《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产业发展的九条政策措施》,出台涵盖对优质奶牛、肉牛能繁母牛、能繁母羊、饲草料,以及喷粉、乳酪加工等方面的系列补贴政策,已落实财政资金11.2亿元,推动活牛、活羊及牛羊肉产品价格稳中有升,能繁母畜存栏保持稳定,畜群结构进一步优化,畜牧业生产稳中有进。
(三)紧扣关键环节,大力发展到户产业带动脱贫户增收致富,激发自我发展内生动力。2024—2025年,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农业农村厅分年度研究制定推动产业帮扶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6大类20项具体补贴政策。按照“先干后补、多干多补、干好再补”的原则,2024年,从下达各地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统筹安排42.5亿元,支持实施到户产业项目3034个,受益农户约75万户,推动户均增收5700余元,推进到户产业深度融入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促进帮扶对象稳定增收。
(四)注重政策协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缓解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困境。为推进新疆农业资源禀赋加快转化为经济效益,切实提升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能力,提升产业链,延长附加值,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的引领作用,自2024年起,自治区财政厅每年安排资金3亿元,对国家级、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贷款按不高于2%的比例予以财政贴息,有力推动金融资本支持新疆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来源:包图网
“十四五”期间自治区支农工作主要成效
“十四五”以来,全区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财政部的各项工作部署,着眼农业强区建设目标,大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为农业强国建设积极贡献新疆力量。
(一)粮食供给保障更加有力。新疆坚决扛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以大面积单产提升为重点,深入开展“百亩攻关、千亩创建、万亩示范”工作,推动粮食增产丰收。近三年,新疆粮食种植面积累计增加882.5万亩、占全国增量的34.8%,粮食产量累计增加118.9亿斤、占全国增量的25.1%,成为全国粮食产能增量最多的省区。2024年,全疆粮食播种面积4440万亩,较上年增加202.9万亩,增量居全国第一;总产达466亿斤,较上年增加42.2亿斤,增量居全国第二,粮食产量全国排名上升到第13位;单产1050斤/亩,首次跃居全国第一,率先在全国建成百万亩玉米“吨粮田”,粮食生产实现面积、单产、总产“三增长”,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的贡献度不断提升。
(二)绿色优质畜牧产品生产提质增效。新疆加快实施畜牧业振兴行动,大力推进优质饲草基地、标准化养殖基地、畜牧种业基地建设,出台《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产业发展九条政策措施》,推动畜牧业持续快速发展,肉、奶、禽蛋产量节节攀升。2024年,全疆肉类产量211.8万吨、牛奶产量198.1万吨、禽蛋产量41.4万吨,蔬菜产量2313万吨,冬春蔬菜供给能力持续提升,更多优质农牧产品摆上了老百姓的餐桌。
(三)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不断夯实。新疆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推进,累计建成5989万亩、占永久基本农田的72.8%,提前完成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目标下达的新增建设任务,农业发展“耕基”更加稳固。成立自治区党委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加强地方和兵团、流域与区域等协同治理,构建起南疆以塔里木河流域“九源一干”为重点,北疆以“六河一湖”为重点的水资源管理机制。2024年,全疆农业供水560.08亿立方米、灌溉面积7.74亿亩次,较上年分别增加3.12亿立方米、624万亩次,有力保障了农业增产增收。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2024年,新疆农作物制种面积350万亩,位居全国第二,产量超过140万吨。
(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高效发展。新疆制定粮油、棉花和纺织服装、绿色有机果蔬、优质畜产品产业集群建设行动计划,加快培育一批“群主”企业和产业链“链主”企业,持续做好“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畜头肉尾”延链增值大文章,农业产业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2024年,全疆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350.01亿元、增速居全国第二位,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营业收入2163.2亿元,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超过65%。全面塑造“品味新疆”农业品牌整体形象,更多融入文化内涵的新疆土特产成为潮流商品。